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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审计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发展较早且已强制实施,而在我国才刚刚起步,目前我国审计市场仍存在整合审计与单独审计两种模式。本文基于2012年8月14日出台的《上市公司(主板类)分批分类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提到的所有A股主板上市公司必须在2014年年报披露时一并对外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强制披露背景下,借鉴大量国内外学者研究,将审计相关理论作为研究依据,使用强制披露后的2014和2015年所有A股主板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采用实证研究法,检验了整合审计对审计质量影响的经济后果。研究发现:相比于单独审计,执行整合审计降低了审计质量,此外,整合审计并未降低国有企业的审计质量而对非国有企业产生显著下降;对机构所在地位于市场化程度低地区的公司审计质量下降显著而高的地区未下降,拓展性检验发现整合审计降低了审计费用。国内关于整合审计研究已经表明,理论上,我国实施整合审计具备现实可操作性,而且能够像美国等发达国家那样产生降低审计成本且未降低审计质量的知识溢出效果,这与本文的实证结果产生差异,也是内部控制审计和整合审计在我国发展刚刚起步的现实体现,说明我国在强制实行整合审计之前还需不断积累经验以达到降低成本而不影响审计质量的目的。通过研究,本文提出如下政策性建议: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应对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项独立鉴证业务给予足够重视,加强整合审计执行过程中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降低审计风险;对于政府监管机构而言,对执行整合审计的事务所应加强监管,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偷懒"而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对于政策法规的制定者而言,需根据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整合审计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法规,避免事务所在整合审计过程中忽视内控审计作为一项独立鉴证业务的重要地位。最后,本文的研究为内部控制审计研究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新思路,同时也为有关整合审计的实证研究提供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对于事务所和政府部门均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