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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民养老保险是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必然选择。千百年来,我国农村养老基本靠家庭解决,农民在年老体弱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养老的任务往往落到儿孙身上,政府不承担农民养老责任。在社会转型加快、人口流动频繁、独生子女时代到来的今天,“养儿防老”已无法解决当代农民养老问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新农保的构建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项宏伟任务,也是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山东作为全国的经济大省,人口老龄化要高于全国的水平,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应该走在全国的前列。在构建“和谐山东”“平安山东”的目标下,山东省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19个市县开展。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得到了广大农民的一致好评,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山东省经济、社会基础以及农村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的详细阐述,论证了在山东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在分析、总结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及其现行的三种主要农村养老保险模式的基础上,采用实地问卷调查对目前山东省各地区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运用spss软件对调研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了山东省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了一系列构建山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当前正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初步落实阶段,此次调查研究,不仅为今后山东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推广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样也为政府提出的至2020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全国的实现提供了理论、现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