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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国家中,税收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因此,各国政府都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纳税义务得到切实、全面的履行,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的实现。而对纳税人而言,承担纳税义务,依法纳税,实际上是将自身的财产以税收的形式转移给国家,是自身财产利益的减少。那么,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纳税人必然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理性纳税,从而实现节税利益。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采取的合法节税方式,本文通过对税收筹划的法理分析,旨在明确税收筹划的属性,辨析纳税与节税之间的矛盾,并对我国税收筹划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本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纳税与节税。依法纳税是现代国家中公民应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我国在宪法中对纳税义务做了明确规定,同时,为了确保纳税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国家通过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对纳税义务的履行主体、履行对象、内容、范围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体现了纳税义务的法定性。税法学界又以公共产品对价说为纳税义务的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实质上是自身经济利益的减少。因而,纳税人在依法纳税人的前提下会通过税收筹划这种节税方式,达到减轻纳税义务,少纳税款的目标。第二部分阐述税收筹划的属性。首先,税收筹划是纳税人进行的一项理性纳税行为。通过其与偷税、骗税以及避税行为的比较可以看出,税收筹划不是拒绝履行纳税义务,也不是刻意规避应承担的纳税义务,而是在纳税义务成立之前进行的,通过一系列的筹划安排,使成立的纳税义务更符合纳税人的利益。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合理纳税,对于实现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和国家的社会效应都具有重要意义。其次,税收筹划是纳税人进行的合法节税行为。税收筹划能够实现纳税人减轻纳税义务,少缴纳税款的节税利益,其合法性体现在:税收筹划的方式合法;税收筹划符合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合法权利。第三部分阐述税收筹划节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实现多方面的利益,但我国的税收筹划的发展存在诸多问题。税收基本法缺失;纳税人权利意识淡薄;税收执法缺乏有效监督。要解决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有三个原则需要把握,即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合理适用实质课税原则、坚持纳税人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在这三个原则的指导下,通过一系列制度措施来规范税收筹划,解决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即完善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去,建立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机制以及规范税务代理业务等。通过税收筹划,纳税人与国家在税收利益问题上能够实现双赢,因而应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我国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