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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我国迈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速度也不断加快,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按照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政府、家庭、志愿组织等多个社会角色都应成为福利的提供者,都应对失能老人提供照护服务。我国政府自2010年以来,逐渐意识到这一问题,开始着手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失能老人照护服务供给不足问题。但是截至目前,仍然没有建立完整的照护服务体系。国家的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政策不明朗,难以引导照护服务市场的发展壮大。甚至已颁布的政策施行不到位,造成养老资源浪费,同时又出现大量的失能老人得不到照护服务的矛盾局面。而对失能老人的照护责任实际主要由家庭承担,目前我国有70%以上的失能老人居家养老。但是自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家庭结构逐步萎缩,家庭单位越来越小。加之养老金水平不均衡、缺乏相应的外源性支持,造成失能老人的家庭照护压力巨大。社区照护床位少、照护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资金来源单一,难以提供高质量、持续化的照护服务。照护服务市场发育不完善,对长期照护服务的特殊需求把握不准确,所提供的服务和失能老人最需要的日常生活照护和康复照护相结合的特殊照护服务匹配度低。志愿组织不发达,志愿服务流于形式。本文从我国人口结构的现实状况为出发点,立足分析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供给现状及不足,继而阐述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供给的理论基础,福利多元主义、社会供给理论以及我国的社会文化基础都认为,对失能老人的照护不是单一主体的责任。以2018年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CLHLS)的数据为基础,采用二元logit回归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进行分析研究。研究发现,我国失能老人数量巨大,对照护服务的需求十分迫切,但是相对应的需求供给却严重不足。我国对失能老人的照护缺乏完善的服务体系,大部分失能老人的照护任务落在家庭,而家庭的照护功能却逐渐弱化,面临巨大困境。政府主办的照护服务机构太少,难以发挥作用。我国的社会组织发育不完善,无法提供有效的服务供给。国际经验介绍部分,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选取日本、新加坡、英国作为参考借鉴,发达国家早在本世纪初就建立起相对完善失能老人照护服务的供给体系,且这个体系与本国的其他社会保障体系相互嵌套、相互补充,不仅加大对失能老人照护的覆盖面,也减少了单一体制运行的成本。梳理我国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供给现状,以及在实践中面临的困境,据此提出加强政府支持作用、培育完善照护服务市场等措施,发展以家庭与社区照护相结合,医疗、志愿服务机构做补充的多元照护模式这一举措,调动起政府、市场、家庭和社会组织四类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辅以发展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激励志愿服务组织等措施,多方共同努力,搭建我国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供给的体系框架,以期对我国居家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构建贡献微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