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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具有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一方面,它是以人体肢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文化活动;另一方面,也是一种经济活动。舞蹈作品实现经济价值是手段,实现文化价值是目的。通过实现舞蹈作品的经济价值,能促使更多物质资源用于发展其文化价值。从目前国际国内环境来看,利用经济杠杆实现舞蹈作品的文化价值仍显不足。当下以及今后,都不可避免会出现为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其文化价值的作品。但不能因此就简单反对舞蹈作品进入市场,忽视舞蹈作品实现其经济价值。而要在完善舞蹈市场监管机制和舞蹈作品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力求舞蹈作品经济、文化价值的双重实现。本文在经济全球化和院团企业化的背景下,从观众的角度探讨进入市场的舞蹈创作。市场范围限定在舞蹈演出市场中的消费者市场。指对观看舞蹈作品有需求的观众以某种有价值的东西(现代社会通常使用货币)向舞蹈演出机构换取观看舞蹈作品的行为。暂不涉及有国家政府部门介入其融资、创作、交换等环节的政府市场。全文共分五章,从观众解读舞蹈作品的方式入手,确认人的参与是舞蹈作品的意义得以实现的途径。以此为基础阐述舞蹈作品如何为观众而作的方法。第一章,从政策和现状两个角度,梳理舞蹈创作所身处的市场背景。第二章,通过对舞蹈市场的界定、分类和区分,确认观众即是主体,确认“舞蹈作品为观众而作”。但是如何作呢?进一步在第三章中借用符号学理论,从观众解读舞蹈作品的方式入手,确认是观众使舞蹈作品的意义得以实现。舞蹈作品的意义实现由形式、对象(object)、解释(interpreta nt)的三元结构构成。形式,是舞蹈作品外在的物质载体,表现为可见的舞蹈身体动作、舞台美术、服装、道具、灯光和可听的音乐。本文的主要焦点落在舞蹈的身体动作方面。对象,是舞蹈创作者通过舞蹈作品的外在物质形式,希望传达给观众的人、事、物、情、理等等,也是创作者进行创作时的根据。解释,是观众通过舞蹈作品的外在形式,在头脑中唤起的形象、情感和见解。观众的解释是根据过往生活经验和知识积淀的碰撞所形成的认识。每一个个体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积淀都不尽相同,这就导致观众对舞蹈作品的解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与此并行不悖的是,具有相似过往经验和知识积淀的观众,其对舞蹈作品的解释也会存在一定的趋同性。观众并不是一个异口同声的整体,而是可以进行区分的各种类型。在前三章基础上,第四章对观众进行类型区分。主要分为权力型观众、权威型观众和普通观众。通过分别阐述这几种观众对舞蹈创作者的作用方式,确认人数众多、种类繁杂的普通观众是舞蹈市场中的主要观众。通过确认舞蹈市场中的主要观众类型,并掌握他们的构成特征,进而在最后一章中论述如何为普通观众进行创作。本文提出的方法是:明确舞蹈作品定位。舞蹈作品的定位,是在普通观众中选择某一个族群为目标观众后,通过考察竞争对手的作品在观众认知中的印象,结合创作者自身艺术追求和客观条件,根据差异性原则确定作品要给目标观众什么样的印象;以及通过这个印象可以占据多大的市场份额。其关键是,目标观众对舞蹈作品解释后形成的印象。舞蹈作品定位的步骤是通过观众细分、确定目标观众、差异化定位。可从作品属性、价格、功能、关联等几个角度进行。为舞蹈作品定位是为了在某个观众类型构成的细分市场中成为领先者,如能“拥有”一个细分市场,就拥有了影响力,也就获得了运营绩效的提高和赖以生存发展的票房利润。为舞蹈作品定位并不是一味迎合观众,而是在舞蹈创作者追寻自身艺术追求的基础上,寻找与自己趣味相投的观众。也为观众寻找自己喜爱的作品提供了标示。它是创作者与观众之间的纽带,也是舞蹈作品实现文化经济双重价值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