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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名词性成分的指称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热点,由于指称在历来的研究中被分为众多不同的形式,加之专家学者们选用的指称分类系统不同,在研究汉语名词性成分指称问题方面得到的结论也就大相径庭了。光杆名词是汉语名词性成分中的一个次范畴,它的指称问题也被众多学者研究,其中定指义方面的讨论尤为突出。光杆名词出现在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其指称的正确解读影响着我们正常的社会交往秩序。因此,对其指称解读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那么,是什么因素决定或影响了说话者和听话者在不同句子中对同一个光杆名词指称义的不同解读呢?我们不仅要搞清楚光杆名词为什么除了类指义之外还能表示定指,而且还要搞清楚都是哪些因素在影响着光杆名词的定指性,更要弄明白这些因素在光杆名词的定指方面是如何起作用的。文章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由于指称分类的不统一性,作者先对本文中出现的指称和定指性进行了一个大致的界定,以期达到更加标准和科学的研究效果和结论。并从各方面对光杆名词指称已做出的研究进行了回顾与总结。以往的研究大都只局限在语言的一个层面,如:句法、语境等,这样的结论难免以偏概全。例如有些位于谓语动词之后的光杆名词就可能不遵循句法结构赋义规律,反而被受话人或读者解读为定指的。考虑到语言与人类大脑认知系统的密切联系,作者尝试选取认知角度,对这些“例外”的光杆名词的定指性解读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其次,从框架语义学理论入手,对这些动后定指的光杆名词的判断过程进行解读。语言是用来交流感情、传达思想的工具,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最广泛。由于认知能力是人类知识的根本,语言的创建、学习及运用基本上都必须能够透过人类的认知而加以解释。此外,人类大脑还拥有一种“原型框架”,即对任何词语的理解都存在一个背景概念。正是这个语义框架为动后光杆名词的定指性判断提供了依据。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描写与解释相结合,理论与事实相结合的方法。经作者研究发现:现代汉语句子中存在一些表示定指义的动后光杆名词;这些动后光杆名词的定指义无法从句法学等传统语言学观点得到合理解释;要想合理地解释动后光杆名词的定指义,句子中必须存在一个“引子”,使得光杆名词处于该“引子”所创设的语义框架内,如此,才可以得到动后光杆名词定指性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