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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在于实现,刑法目的的达成亦离不开刑法条文的具体适用。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及盗窃罪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修订后的“多次盗窃”在主审法官适用过程中面临较多挑战。法院作为我国审判机关,其判决不仅直接关乎被告人自身权益,亦对司法公信力有颇多影响,从法院判决着手,是研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应有之意。本文以相关刑法学基础理论为依据,结合最新“多次盗窃”案件判决书,提出当前困扰实务界的典型适用问题,如多次盗窃违法行为入罪问题、盗窃行为次数认定标准问题、多次盗窃案件涉案数额累计计算问题、“多次盗窃”入罪后的盗窃罪形态认定问题、量刑不规范问题等,继而分析问题存在的症结,并于文末提出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帮助。全文分为四个部分,共五万余字。第一部分“多次盗窃”的基本梳理,为下文写作锚定逻辑起点。本部分细分为以下内容:基本界定部分中指出第264条规定的“多次盗窃”中的“盗窃”是指不符合盗窃罪其他罪状犯罪构成且应受行政处罚的盗窃违法行为;立法沿革部分当中,介绍了《刑法》修正过程中有关“多次盗窃”立法修改情况,梳理了“多次盗窃”与以往“惯窃”规定之间的关系;司法变迁部分当中,介绍了盗窃罪有关司法解释对“多次盗窃”内涵的不同界定,指出在新形势下当前司法系统对“多次盗窃”认定呈现出扩张趋势。第二部分“多次盗窃”的适用问题考察,通过筛选3500件盗窃案件判决书,以158件多次盗窃案件判决书为样本从宏观上描绘“多次盗窃”适用现状。通过个案研究方法,结合典型案例,提出“多次盗窃”在适用过程中面临的典型问题——定罪方面,主要有入罪门槛适用偏低、次数认定标准混乱、未遂认定适用不一等问题;量刑方面,主要有个案量刑失衡严重、量刑情节适用混乱、量刑说理过于简略等问题。第三部分“多次盗窃”的适用问题分析,提出“多次盗窃”典型适用问题出现的症结在于对刑法理念、刑法原则的漠视,如背离了刑法谦抑主义意旨、忽视了刑法总分则之间关系、违背了量刑现代化基本原理等。正确适用“多次盗窃”规定,应当合理划定刑法边界,坚持刑法保障法地位,实现刑法谦抑价值;坚持刑法总分则关系原理,在适用“多次盗窃”时必须结合总则规定;坚持量刑规范化,避免量刑失衡,坚持宽严相济基本要求,不仅做到量刑合法,也要做到量刑合理。第四部分“多次盗窃”的适用问题解决,对上文提及的典型问题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作为组成部分的单次盗窃是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从而避免“多次盗窃”犯罪圈过大;盗窃行为次数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以一般人认识为标准,结合行为人自身行为能力,以同质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来区分不同盗窃行为;“多次盗窃”应与盗窃连续犯相区分,不能累计盗窃数额;量刑问题的解决应当坚持量刑指导原则,合理适用量刑情节,完善量刑说理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