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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温室效应、PM2.5、雾霾等污染问题频频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迫使人们重视并及时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根据理性人假设,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生产者,都不会主动为使用环境资源这种公共物品而支付费用,只能依靠政府通过强制手段来保护环境。传统观点认为环境规制的实施将额外增加政府支出和企业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竞争力和国家经济增长速度。“波特假说”则提出,企业在动态的约束条件下进行资源配置和生产活动,适当的环境规制强度可以刺激被规制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能够在控制污染排放量的同时产生技术创新补偿效应,在实现环境保护的同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波特假说”提出后,前沿文献对环境规制的技术创新效应进行了深入研究,但研究主要集中于检验环境规制对总体技术创新和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对环境规制的清洁技术创新效应研究则相对较少,而这一影响恰是环境政策制定时最希望达到的,且是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本文针对环境规制对清洁技术创新影响这一研究方向,从数理分析和实证检验两个角度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构建一个两阶段的生产模型,并引入污染税、环境补贴两种可以内部化的环境规制工具,运用数理模型推导得出环境规制强度对清洁技术创新的作用关系,理论发现:不存在环境规制时,创新只朝向生产技术方向发展;当环境规制提高到一定强度并在一段强度范围内变化时,规制能够促进清洁技术创新的产生,并与生产技术创新同时发展;当环境规制强度超过某一水平时,创新只发生在清洁技术方向。而后,采用中国2003-2011年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检验我国环境规制对清洁技术创新的影响。在实证分析中,考虑了可内部化的环境规制和外生环境规制对清洁技术创新的影响、环境规制的滞后影响以及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影响差异。通过实证检验与分析得出本文的结论及政策建议:政府施加给企业的环境规制强度与清洁技术创新之间呈现倒U型的变化关系,这种倒U型关系在东部和中部地区显著,在西部地区不显著;目前我国环境规制强度处于倒U型关系中的上升阶段,适当增加环境规制强度,能够促进清洁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可内部化的环境规制和外生环境规制对清洁技术创新的影响方式和程度不同,从整体上看,可内部化的环境规制比外生环境规制对清洁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更好,但环境规制措施的选择也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