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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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法学是20世纪60~70年代女性主义运动及理论冲击法学领域所产生的新兴学科。凯瑟琳·麦金农教授是激进女性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以女性主义的视角对法律展开了深刻的批判,提出了女性主义的法学观点。本文通过以下三个部分展开对麦金农女性主义法学思想的研究:第一部分,重点对麦金农女性主义法学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渊源做出针对性的介绍和阐释。麦金农的法学思想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法律秩序翻转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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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法学是20世纪60~70年代女性主义运动及理论冲击法学领域所产生的新兴学科。凯瑟琳·麦金农教授是激进女性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以女性主义的视角对法律展开了深刻的批判,提出了女性主义的法学观点。本文通过以下三个部分展开对麦金农女性主义法学思想的研究:第一部分,重点对麦金农女性主义法学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渊源做出针对性的介绍和阐释。麦金农的法学思想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法律秩序翻转的时代,黑人民权运动的胜利和第二次女性主义浪潮为美国平权法律的发展提供实践经验,女性主义理论、批判法学思潮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则为女性主义法学提供新的理论方向,女性主义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经毋庸置疑,并发展出了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激进女性主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等诸多流派。第二部分在于阐述麦金农女性主义法学思想的主要内容:首先,阐释麦金农女性主义法学的方法论“意识觉醒”,即将女性的社会经验的意义加以集体地和批判地重构,如同女性经历了一样,并通过意识觉醒认识到了歧视是社会群体的结构性压迫,由此提出了宰制理论作为研究的基础理论框架,在宰制理论的脉络下,麦金农批判法律的男性特质,并分析国家如何透过法律而将男性权力机制化;之后,通过对于性骚扰、色情问题和性侵害法三个具体法律议题的观点论述,具体地阐述了法律是如何体现男性的立场,构建性别权力宰制。第三部分,主要对麦金农女性主义法学思想进行评价与反思。麦金农的法学思想是纯粹的女性主义法学思想,且带有明显的批判性,同时,其理论对于美国乃至世界的立法及司法都有一定的贡献,但同时也可以看到,囿于时代背景,其理论在多元化背景下显得单薄,太过强调男性统治反而巩固社会性别阶级,且没有具体的法律建构目标,我们应对其理论做出理性认识。结合中国语境,重点在于对麦金农“意识觉醒”的方法论和实质平等的审查标准有所借鉴,从而促进我国性别平等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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