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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杆,也是提升社会和谐水平的基础。迈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就业人口跨地域、跨行业的流动更加频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流动性和可持续性问题日益凸显,逐步引起决策层、学术界、劳动者的共同关注。社会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养老保险则是整个社会保险体系最核心的险种项目。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多年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初步确立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居保”)、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保险体系。在2014年初,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合并了“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保”),这是全人类最大规模的一次福利制度并轨,更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里程碑式突破。至此,我国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了已经建立的“城职保”、“城乡居保”、正在试点的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即将改革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由于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与“城职保”的保障模式一致,因而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和接续,关键就在于解决“城职保”与“城乡居保”之间跨制度类型、跨统筹区域转移和接续的难题1。本文运用社会保险学、社会保障学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保障权利等相关理论,通过对国内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历史的回顾,剖析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通过对天津、浙江、四川三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探索实践的比较,找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的困难与障碍;通过对国内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理论、政策、经验的考察,提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的基本思路、关键政策与配套改革,以期为我国建立统一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证借鉴。本文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绪论。重点阐明论文的选题背景、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评述国内外学者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问题的研究现状,提出课题研究的总体框架、主要方法、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的理论阐释。重点界定新型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等概念的定义及内涵,梳理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权利等相关理论,寻找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国内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的历史回顾。重点介绍国内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续政策的演进历程,明确转移和接续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四部分:以天津、浙江、四川三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为例的探索实践。重点总结典型模式的优点与不足,指出制度结构、缴费标准、待遇计发、享受水平、统筹层次等差异产生的困难,剖析经济、体制、操作层面的深层原因。第五部分: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的对策建议。重点针对现实的突出困难及主要障碍,理清基本思路,提出关键政策与配套改革的意见。第六部分:结论。重点归纳课题的研究成果,分析存在的研究缺陷,探索今后的研究方向。笔者在对天津、浙江、四川三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后,认为正是由于“城职保”与“城乡居保”在制度结构、待遇计发设计上的差异及不同地区在覆盖范围、缴费标准、政府补贴、统筹层次安排上的差异,引发了统筹区内或跨统筹区同一制度之间及不同制度之间的转移和接续难题。基于基本养老保险尚难实现全国统筹的前提,笔者认为选择“分段计算”的办法,将是现阶段解决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不同制度之间转移和接续难题的一条较为妥当、可行路径。本文的创新之处,归纳起来有:一是围绕“城职保”与“城乡居保”的转移和接续这一课题,专门以天津、浙江、四川的探索实践为研究对象,比较三地之间制度模式的共性与差异,分析三地之间既有路径的优点与不足,总结三地之间现行政策的经验与教训。二是考察国内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的演进轨迹,借鉴理论界具有一定代表性及影响力的学术主张,立足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和城乡劳动力大规模、高频率流动就业的发展趋势,梳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移和接续的可行设想,提出“城职保”与“城乡居保”之间有序衔接的路径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