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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并避免挤兑危机,1931年1月1日,现代首个存款保险制度在美国诞生。从那时起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国际存款保险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eposit Insurers)的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世界上共有113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驾护航下,像上世纪30年代的那样严重银行挤兑现象并没有再次上演,存款保险制度的出现维护了存款者利益以及银行业体系的稳定,保证了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2015年5月1日我国大陆正式实施了《存款保险条例》,标志着酝酿了22年的显性行存款制度终于落地,而在此之前我国一直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障制度。两种存款保险制度在保费缴纳、覆盖范围、赔偿方式上都有较大区别,因此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可能会对我国大陆的银行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鉴于我国大陆显性存保制度才刚刚起步,没有足够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因此以2006年9月设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香港为例,研究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之后香港银行业发生了哪些变化,从而为我国大陆的提供参考。本文从市场竞争、市场约束以及存保制度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三个方面研究了香港存保制度对香港银行业的影响。首先,在研究存款保险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时,本文首先对1999至2014年香港前四大银行的市场集中度进行测算,之后以四大银行的综合市场集中度为被解释变量,以存款保险制度为虚拟变量,并引入香港所有银行机构数量建立回归模型。回归结果显示,香港存款保险制度降低了香港四大银行的市场集中度,银行业市场的竞争程度更高。其次,在研究存款保险与市场约束的关系时,本文从存款者市场约束的角度,利用1998年至2015年香港银行业的季度数据进行分析,以存款增速为被解释变量,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和存贷比率为解释变量建立回归模型。结果显示,存款保险制度成立之前,香港银行业来自储户的市场约束并不显著,而在存保制度实施之后,香港储户对于银行的经营业绩和风险的关注程度则有明显上升,说明在存保制度建立之后,香港银行业存在了明显的市场约束。最后,在香港存保制度实施一年多后,爆发了金融危机,香港银行业也受到影响。在这次危机中,尽管存保制度已经实施,但香港还是发生了一起挤兑事件。通过对此事件的分析发现,香港存保制度并没有防止挤兑事件的发生,反映出该制度在偿付金额的设置、存款保障委员会的职能设置以及民众认知程度上还存在不合理之处。通过以上三方面的分析,本文对改进香港存款保险制度提出了几点设想。是完善信息披露,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二是提高中介机构的地位,为储户提供信息和分析,同时更好的发挥来自中介机构的市场约束作用。三是改变香港存款保险制度的现有职能。建议赋予香港存保制度监督以及处置风险的职能。本文认为通过分析香港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对香港银行业产生影响,可以对我国大陆的存保制度有以下几点启示。一是营造健康公平的竞争氛围,存保制度的实施再加上之后将推行的利率市场化,可能也会提高大陆银行业的竞争程度,因此营造健康的竞争氛围有利于提高大陆银行的经营效率,同时防止盲目竞争带来银行危机。二是保证信息获取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以便形成并发挥市场约束的作用。三是确定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偿付限额,过高的偿付限额不利于市场约束发挥起作用,因此应以我国人均国民收入为基础,参考各国(地区)经验,确定合适的偿付限额。四是提高提升广大储户对存保制度的认知程度。对存保制度不了解的储户越多,存保制度发挥作用的余地则越小。对此,我国大陆还应该普及存保制度的相关知识,提高储户对该制度的认知程度,以便降低挤兑事件的发生概率,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检验了存款保险制度对香港银行业的影响。具体来说首先采用市场集中度指标检验了存款保险对香港银行业竞争程度的影响。其次运用1998年第1季度至2015年第1季度的数据,从存款者市场约束的角度检验了存款保险对香港银行业市场约束的影响。第三,本文分析了金融危机时香港东亚银行的挤兑事件,以及存保制度在此次危机中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