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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范围内关于金融体系顺周期性和金融监管不足的讨论。在新一轮监管改革中,缓解顺周期性,计提逆周期资本缓冲成为各方共识,《巴塞尔协议Ⅲ》及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都提出了加强逆周期监管,构建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要求。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分析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顺周期性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在理论方面,本文从内生和外生两个方面解释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顺周期性形成的原因,并重点对巴塞尔协议Ⅰ和巴塞尔协议Ⅱ框架下资本监管所造成的顺周期性进行了分析。在实证上,本文利用我国14家商业商业银行2004——2012年的面板数据分析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经济周期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资本充足率和经济增长率之间存在同向波动关系,即是说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具有逆周期性的特征。在对样本银行分类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逆周期性最强。本文认为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具有一定的逆周期特征,但是这是我国特定时期和特定的环境所造成的,我国应该趁此机会建立逆周期监管机制。在对逆周期监管工具的选取上,本文重点研究了逆周期资本缓冲这一工具,并对国际清算银行所推荐的挂钩变量——信贷/GDP的缺口(credit/GDP GAP)在我国的适用性进行了分析,通过使用2000年-2013年我国的历史数据进行试算,发现通过该指标所计算出的逆周期资本缓冲能较好的缓解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扩张期风险的累积,验证了该挂钩变量在我国是一个合适的指标。最后,本文对监管部门完善我国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提出了建议,并对我国商业银行如何适应新的监管环境提出了几项对策。对商业银行而言,新政策下面临的资本监管压力增加,就应该提高盈利能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拓展资本补充渠道,加强流动性管理;对监管部门来说,则要提高监管水平,在实践中对逆周期资本缓冲的挂钩变量进行完善,注重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与其他宏观调控工具的相互配合,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