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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导致不少金融机构的倒闭,笔者由此关注到了跨国破产领域内的跨国银行破产法律问题,并选取跨国银行破产管辖权和法律适用进行研究。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对跨国银行破产的概述,共分为两节。第一节谈及跨国破产和跨国银行破产的基本概念,以及跨国银行破产与普通跨国破产的区别问题,体现出了跨国银行破产研究的特殊性。从跨国银行破产消极影响更恶劣、有特殊监管规则、有特殊的破产程序以及破产债权有特殊清偿规则四方面论述了跨国银行破产的特殊性。第二节介绍了跨国银行破产的一般理论和原则,包括普遍性原则、地域性原则、单一实体制度和独立实体制度。第二章是对跨国银行破产管辖权的研究,共分为三节。第一节谈到确定破产管辖权的重要意义和管辖权冲突在跨国银行破产领域内的表现,并且介绍了当今国际社会对跨国银行破产管辖权的几个确定标准,包括营业地管辖标准、住所地管辖标准和财产所在地管辖标准,同时提供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作为支撑。第二节对造成管辖权冲突的原因进行了研究,指出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多元化、利益的争夺、国际统一规则的缺失是造成管辖权冲突的原因。第三节提出了解决管辖权冲突的路径,包括坚持国际合作与协调、秉承法律礼让理念、国内破产法的自我完善等方式。第三章对跨国银行破产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共分为三节。第一节是对抵销权制度法律适用的研究,通过比较几个国家对抵销权的态度和抵销权的适用规则,得出结论:选择不同的法律对抵销权的行使有重要影响。第二节论述了存款保险安排在两种破产理论下的冲突,并比较了不同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第三节分析了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法律适用,比较了美、英、俄三国对跨国银行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不同。第四章是对我国跨国银行破产的立法思考及法律对策的探索,共分为两节。第一节是对我国现行银行破产法律体系的介绍及分析,指出三处不足之处:一是跨国银行的破产规则总体上空白,二是跨国银行破产管辖权规定不明确,三是跨国银行破产的法律适用规则欠缺。针对这些问题,第二节提出了三个对策,即立法模式上应为银行破产单独立法、明确我国跨国银行破产管辖权标准、建立我国跨国银行破产法律适用规则。其中,关于明确我国跨国银行破产管辖权标准,笔者提出了三个更加具体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文最后的结论是我国应该加速制定跨国银行破产管辖权和法律适用规则,以消除跨国银行破产在我国的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