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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生产生活空间不仅是生产和生活的场所,也是经济社会组织和社会治理的场域。乡村社会治理正是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农民的生产生活空间不仅体现了农民与农村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也内含复杂的政治与权利关系。空间并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可以塑造和建构的。农民生产生活空间的形成和变化不仅深受经济社会制度、管理体制和政策的影响与制约,也对社会政治关系、政治秩序以及乡村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对我国农民生产生活空间进行社会政治分析,不仅可以深刻认识农民生产生活、农村经济社会空间关系变迁的动力、机制、影响及其发展逻辑,也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和理解现实社会中生产、生活空间结构与政治和治理的多重关系。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时期,也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及现代化加速推进的时期。农村社区建设、合村并居、工业园及产业园的不断增加,各类社会要素的加速流动和重新配置,推动了农民生产生活空间的急剧变化。改造农民生产和生活空间的分布、构成及其经济社会关系,也对农村的社会组织、社会秩序以及乡村社会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构成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作出适应性的变革,构建适合农民生产、生活变化和发展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及运行方式。正因如此,本文以青州市何官镇作为个案,对镇域农民的生产、生活空间进行历时性与共时性分析,以探讨传统农业时期、集体化时期、改革开放初期和21世纪以来农民生产生活空间形成及相互关系的变迁历程、趋势走向及时代特征,分析变迁的机制、动力、逻辑及其对治理的影响与互动关系。在此基础上为探讨当前及未来乡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及治理现代化的道路与政策选择。基于何官样本的微观性考察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性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不同时期农民的生产、生活空间及其关系呈现出不同的结构和特征。传统农业时期,农民的生产、生活空间是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的自然性融合状态,带有自发性、自足性和封闭性特征;集体化时期,农民的生产、生活空间被限制在农村和社队,是一种建立在集体经济基础上的组织化融合状态,带有封闭性和强制性;改革开放初期,虽然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迅速变化以及多种经营业态和乡村企业的崛起,农村经济和社会结构急剧变化,但囿于农业回归家庭经营以及乡村工业和人口流动诸多政策的限制,农民的生产、生活空间虽有重大变化,但仍局限并融合于乡村镇域内;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乡村与城市人口、技术、资本、信息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使农民的生产、生活空间迅速分化和多元化,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第二,空间表现为一种结构和秩序,农民生产生活空间的形成、相互关系及其变迁是主客观等多重因素复杂作用的结果。从客观上来说,不同时代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及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决定农民生产、生活空间的形成及结构特征,并推动生产、生活空间的变化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化促使小农从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状态中摆脱出来,日益社会化和市场化,进而拓展了不同的生产、生活空间;生产生活资源的占有与分布的非均衡性,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造成农民生产生活空间的差异性、多样化、非均衡性,进而影响其变化发展;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政策、政治与治理体制以及治理方式也会影响和制约农民生产生活空间的范围、结构及其相互关系。从主观上来说,空间也是人们主观选择和实践建构的产物。农民生产、生活空间的形成及其变化是农民生产经营、安居生活的需求产物,是农民发展生产、追求生活需求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农民生产、生活空间的选择及其相互关系在相当程度上也反映了农民生产生活与经济社会和政治的交易成本。尤其是一定时期农民的生产生活空间结构及相互关系也体现了政治和治理的需求,包括降低社会政治组织、服务及监管等成本的需要。第三,农民生产、生活空间的形成及其结构特征受制于现存的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和制度以及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尤其是新的历史时期以来,农业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的变革以及生产、生活空间的变化对现存的政治和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与治理方式也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当前农民生产、生活空间的分离及多样化直接导致了乡村组织与管理的软弱涣散。传统集体化的组织与管理方式日益丧失组织力和控制力,部分农村日益空心化使农村基层自治与治理组织空心化甚至瘫痪;而当前的农村集体经济及股份合作经济在本质上仍是一种社区化、封闭性的集体经济或社区合作经济,是基于一定地域的集体土地产权而建立起来的。农村集体土地及产权权能不能完全自由流动,极大地限制了农村土地和农民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流动,制约了农民生产、生活空间的改变,加剧了农民生产、生活空间分离及多样化趋势与现存的“政经一体”的村民自治及基层治理体制之间的矛盾,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村生产力及农民的生产、生活空间处于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构建适合生产力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变化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及运行方式。首先,至关重要的是立足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需求以及农民生产和生活空间日趋分离以及多元化重组的趋势,改革现行一切不合理的约束政策,赋予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选择与权利,让农民拥有更多的生产生活空间选择的自由。其次,要顺应农民群众对经济发展和美好生活的需求,按照乡村全面振兴的总体要求,着力推动和构建农民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和便捷宜居的生活空间;最后,要立足农民生产生活空间变化发展及日益多样化的趋势和需求,完善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和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户籍制度、住房制度、城乡关系的改革,破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封闭性以及城乡二元化的体制和政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农村村民自治向社区自治转变、城乡二元化向城乡一体和融合发展,构建“经社分开”、“政经分离”和城乡一体的农村经济和社会治理体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治理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