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股权分置改革以来,随着非流通股股份开始流通,其与流通股股份的价格差异以及权力差异正在逐步缩小,“一股独大”(特别是国有股“一股独大”)现象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小投资者越来越重视自我权力的保护。尽可能避免少数拥有控制权的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已成为治理我国上市公司存在问题的最有效手段之一。针对股权集中同股权分散的优劣判定,我们似乎难以得出一个理想的结论,而如果能够在股权集中和股权分散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能够同时扬两者的长而避两者的短,那么我们面临的很多公司治理的复杂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目前的研究对此也展开了多角度、多层次的探讨,得出很多有启示意义的结论。不过,将企业所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放入到企业绩效与股权安排关系探讨中则比较少见,或者说引起关注较少。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在财务领域的研究颇丰,从很多专题中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如果将处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无差异对待,是与实际情况相背离的,这无益于我们更加接近所要研究对象的本质。基于此观点,本文认为,仅仅从股权结构安排本身去探讨其与公司绩效关系是不够的,应当将这一命题放入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即企业所处的具体生命周期阶段。所以,本文的主线依然是研究制衡的股权结构下企业经营绩效随着一些股权份额有关的变量如何变化,同时通过纳入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从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战略选择去考虑股权制衡的效果,看能否更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股权结构,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的研究丰富此领域的研究成果,从而进一步丰富股权制衡理论的研究,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股权制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大股东共同享有企业的控制权,他们通过内部博弈和牵制,尽量使得大股东不能单独实施对企业的控制,最终形成大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的权力模式。从理论上讲,互相制衡的股权安排能够帮助解决公司治理中的两种委托代理问题——不仅可以通过制衡削弱经理层权力的过度滥用,还可以起到维护其他小股东利益的作用。在企业生命周期发展的不同阶段,财务会计指标呈现出系统的变化规律,企业生命周期的框架有助于帮助理解不同会计指标的价值相关性与有用性。从更深层次讲,企业生命周期阶段差异对公司治理的不少重要影响都同上市公司的权力安排本质上紧密相连。本文就是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入手,去探索不同生命周期下股权制衡与企业绩效之间是否存在更为细致化差异化的关系。本文理论分析如下:不同的治理模式下,权利的安排具有显著的差异。这直接影响了公司治理机制的作用发挥。通过对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发展需求、战略选择等内外环境的具体辨别,以及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公司治理机制所发挥的不同效用,本文将结合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公司治理需求进行公司治理模式匹配,并探讨与之相对应的所有权结构应该如何安排,进而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经营绩效的目的。依据以上的理论分析,本文从五个部分来展开研究。第1部分是本文的绪论部分,说明论文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在研究该选题时采用的思路方法以及文章结构。第2部分首先系统地回顾了国内外关于股权制衡与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成果,并对已有的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了评述;其次回顾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的发展脉络,划分方法以及通过对其在财务领域的文献梳理,明确本文加入生命周期角度研究的意义。第3部分进行理论分析,指出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之间可能发生影响的实质原因是公司治理的需求,并分别分析了企业成长期和企业成熟期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模式的匹配选择。第4部分是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制衡结构与经营绩效关系的实证检验。在提出6个假设之后,本文将选取的沪、深两市2007-2009年财务数据完整且符合成长期、成熟期特征的上市公司共675组数据放入回归模型对相关假设进行检验,分析实证结果。第5部分提出实证分析,并针对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并指出文章存在的一些不足。本文的实证研究思路如下:首先,采用投资现金流量净额与筹资现金流量净额组合对上市公司的样本进行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划分。然后提出假设条件,具体如下:在非绝对控股的上市企业中,H1:成长型企业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H2:成长型企业股权制衡个数(控股股东外持股比例达到10%的股东个数)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H3:成长型企业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份额差同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H4:成熟型企业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经营绩效呈正相关;H5:成熟期企业股权制衡个数(控股股东外持股比例达到10%的股东个数)与企业经营绩效呈正相关;H6:成熟期企业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份额差同企业绩效呈负相关。再次,本文将划分好的成长期样本与成熟期样本分别放入到所设计的回归模型当中,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实证结果表明,(1)在企业的成长期,除了掌握控股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之外,如果还存在其他股东掌握有10%以上企业的股份,这些股东所持份额与第一控股股东所持份额之间的差额越小对于企业的业绩负面影响越大。其原因就在于处于成长期的企业,为了产品和市场扩张,要求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应对高速增长的需求。在这个阶段,公司应该把提高企业决策方面的效率放在重要地位。只有这样,才能把握战略发展机遇。为了保持高效的决策,公司必须要有一个能够统领全局、有威望化解分歧做出迅速决定的主导者。由此,我们可以推想,在成长期的企业中也许股权制衡不是最好的选择,而应该选择绝对控股的股权格局。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发展战略不会朝令夕改,浪费机会,浪费资源。(2)在企业的成长期,企业的经营业绩和除第一大控股股东外其他大股东的个数之间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我们推测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我们选取的样本量只集中于股权制衡类企业。在这类企业中,由于存在最少一个制衡股东,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不会有明显的优势,不能够完全凸显出“力排众议”迅速而有效率的决策优势,因此导致对企业经营业绩没有特别显著的促进作用。此外,制衡股东的个数也很有可能不是越多越好。(3)在企业的成熟期,第二大股东持股份额与企业的经营业绩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其原因在于,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其企业由于战略方向发生转变,公司治理的重点也会随之而进行改变。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巩固,资本总量的积累,成熟期企业的治理重点应该放在避免经理层不作为以及避免大股东利用控制权去谋求个人收益而不惜牺牲企业价值等“代理问题”。如果在这个时候,能够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使其具有监督性,适当约束第一大股东为了谋求私利损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这样会对企业的整体价值有促进作用。(4)在企业的成熟期,企业经营绩效与股权制衡个数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可以用来解释这个现象的原因如下:在企业的成熟期,虽然各个控股股东可以互相制衡,互相监督,但是也有可能大股东会合谋挖掘企业的公司价值。同样,在成熟期的样本回归中,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之间持股份额差与经营绩效也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原因我们推测也是基于此,在这类企业中,由于股权制衡背后的各种博弈与力量牵制,导致其与企业经营绩效的关系没有那么简单,很可能是复杂的非线性关系。(5)本文告诉我们,在成长期的非控股上市企业中,如果要想提升企业的业绩,一个可以努力的方向即是通过股权安排来推进企业的决策效率提高,如适当减小第二大控股股东的持股份额,或者增加第一大控股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份额等等。而在成熟期的上市公司中,除了增加第二大控股股东的持股份额来对第一大股东形成一定制衡之外,增加控股股东的个数形成制衡是不是一个最有利的选择,仍旧不能得出很好的判断,需要以后进一步的研究。最后,针对上述的研究结果,本文分别针对成长期企业和成熟期给出了不同的改善企业经营绩效思路,并指出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要改变证券市场环境,优化法律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