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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国家的刑法典对轻罪和重罪做了区分,但我国不存在法定分类意义上轻重罪的概念,也没有独立的轻罪制度。建构轻罪制度确实真的必要,他不仅能在我国刑事制裁体系的断裂构造合理的桥梁,还可以有效地解决当前我国实践中存在司法资源不足的难题,优化有限的司法资源配置,同时也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必要要求。本文一共有四章内容。第一章概述轻罪制度,从分析轻罪的基本理论着手,阐述轻罪的概念、轻罪制度的概念,然后探究轻罪制度控制行政权、规范司法权使刑罚轻缓化、扩大犯罪圈以保护法益的价值取向。第二章分析建立轻罪制度的必要性,从问题入手,一方面剖析目前刑事制裁体系存在的弊端,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第三章阐述构建轻罪制度面临着传统与现状的双重压力,包括传统文化以犯罪为恶、以犯罪为耻的观念的束缚,现有刑法体系存在的不协调和现在学术圈对待轻罪的争议。第四章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制度进行具体的构想和设计,提出具体包括轻罪调整范围、轻罪的刑罚、刑事速裁制度、程序分流制度、前科消灭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