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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被媒体炒的沸沸扬扬的“许霆案”,早已在二○○八年该案终审判决宣判后尘埃落定,但是,由该案产生的法律问题却不该、也不能随之淡出人们的视野。尤其是关于刑事诉讼过程中媒体的新闻自由与司法机关的司法独立的关系问题,仍有探讨的必要性。在该案一审判决作出后至二审发回重审再到广州中院重新作出判决,媒体一直关注,并发挥了实质性的作用。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媒体的参与,就没有本案的发回重审,也就没有重审的改判。撇开本案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即撇开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问题,单就本案的程序问题而言,究竟媒体对于该案的报道是否合适、是否超越了新闻自由的限度而演变成为“媒体审判”、是否在实质上损害了司法独立等等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这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所在。本文采用以真实案例引出问题的方法,从媒体曾广泛关注的“许霆案”说起,引出本文想要论述的问题,即讨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关系。然后分析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含义及实质,并着重阐述中国当前情势下的新闻自由、司法独立的独特内涵。通过本部分介绍,分析两者之所以发生冲突的原因。对于原因的分析是本文的重点之一,因为只有在充分分析原因的前提下,才能更明确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提出解决方案之前,本文还分析了针对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冲突,国外的做法是什么,具有什么样的优点,并试图提出解决二者冲突的建议中作相应的借鉴。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序言,简要回顾“许霆案”始末,指出新闻报道在“许霆案”中发挥的作用以及与司法独立产生的冲突;第二部分介绍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含义及在中国两者的独特内涵;第三部分分析新闻自由缘何与司法独立产生冲突,着重强调新闻媒体商业化运营、对刑事案件的炒作对于司法独立造成的负面影响;第四部分研究国外解决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冲突所作的努力,以期发现在哪些方面中国可以借鉴;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目的,即通过上述的研究,得出中国当前解决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冲突的方法,使两者达到良性互动,创建和谐的媒体与司法关系,更好的保护公众的知情权、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