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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与世界在经济贸易领域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并逐步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具有巨大潜力的的经济体。然而,机遇也意味着挑战,尤其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本土企业在“走出去”的同时,很多国外知名企业也在疯狂的攫取中国市场。而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经营者往往需要建立品牌战略。但是建立一个品牌离不开许多前期的准备工作,品牌的争夺常常导致恶意抢注的产生。因而,商标遭到恶意抢注频频见诸于报端,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不可否认,商标恶意抢注在我国有“野蛮生长”之势,这种商标的“圈地运动”冲击了我国正常的商标使用秩序,异化了商标注册制度,同时严重损害了被抢注人的利益。如何对商标恶意抢注进行有效规制显得迫切而有必要。本文针对商标恶意抢注产生的原因,结合国外法律规制经验与我国现状,提出完善建议。除了引言和结语,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立足商标恶意抢注,展开本体论分析,明确商标恶意抢注的内涵与外延,从狭义与广义角度对商标恶意抢注进行理解。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我国商标恶意抢注的原因及危害。第二部分阐述了在现实中如何认定商标恶意抢注,以《商标法》第32条为切入点,针对该条款各个要素进行拆分,同时从抢注人视角与抢注对象视角进行深入的论述。第三部分针对域外商标恶意抢注的法律规制进行深入分析,分别阐述了美国、德国以及国际公约的法律规制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域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立足我国商标恶意抢注的现状,分别从立法、司法的视角阐述了我国的法律规制情况,从而分析我国商标恶意抢注法律规制的不足。第五部分结合上述章节的分析,主要从两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首先,我国在2018年3月正式启动《商标法》第四次修改,并于2019年4月完成新法的修改。有鉴于此,本文将探究新《商标法》的修订背景,进行内容评析以阐述其亮点,以及在恶意抢注语境下新法可能的完善思考。其次,《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规制商标恶意抢注也有重要作用,该法的完善可以作为《商标法》无法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进行有效规制时的补充,保证商业活动的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