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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十九大报告中更是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上议程。而如何全面推进,实施普法教育显然是其中一项极为基础且重要的工作。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我国城镇化改革步伐的加快,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市场化水平逐渐提升,农村管理逐渐进入到一个规范化的轨道。农村法治建设也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然而就目前的形势来看,虽然农村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但其整体法治建设却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淡薄,农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偏低,农村居民缺少与法律相关的理论与实践教育等。而且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城市人口回迁,大量城镇务工人员回流农村,使得农村法治建设呈现出新的矛盾特点。有鉴于此,加强与创新农村普法教育工作,构建完善农村普法教育体系刻不容缓。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普法主体应针对各农村区域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在农村中全面有效推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文从农村普法教育的社会背景与现状出发,论述了农村普法教育的目的与意义。根据法律普及的相关理论基础,对农村普法教育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并以东源县农村法律普及的情况为例,采用实地调研的方法对法律普及的受众、普及主体、普及宣传的方法和实施情况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探究,并且结合东源县的地域情况进行了相关对接与讨论,通过分析我们总结出东源县在法律普及和宣传方面还有以下四点不足:保障方面、思想认知方面、法律普及受众方面以及法律宣传的内容。这四点不足直接导致了该县法律普及和宣传工作实施受阻,进而降低法律普及工作的成效。针对该县在农村普法教育主客体方面出现的相关问题,本文制定了东源县农村法律普及教育工作的改进建议,可以通过以下五点进行改进: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明确法律责任、贴近普法对象实际,增强法律普及意识、创新与完善法律普及宣传活动的形式与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