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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举证责任制度作为民事诉讼的核心制度,一直以来受到国内外理论学者和司法实践界的普遍关注,而举证责任制度的重中之重便是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随着世界经济和技术的高速发展,民众间沟通和交流方式的增多,社会成员间法律关系日益多元化,现行民事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是否能够适应日趋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件的需要,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司法实务工作者的重视。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关系到民事诉讼的全部过程,更是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影响,长久以来,理论界关于民事举证责任分配,无论是概念还是分配原则都存在不同观点,因此清晰、明确地对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加以规范尤为重要。近年来,学者们在构建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理论框架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2015年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大陆法系的法律要件分类说确立为我国的基本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标志着我国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理论体系的正式建立。本文将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为视角,以现行法律条文规定为依托,对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做进一步分析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完善更为适合我国国情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对正确裁判民事纠纷案件,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可以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提供有益参考。本文的第一部分将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入手,对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理论概念进行阐述。第二部分通过对两大法系国家关于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理论探讨,提炼其中的积极优秀成分,为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理论渊源提供有益借鉴。第三部分对我国现行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现状进行进一步阐述,分析其存在的弊端。最后一部分是在前述部分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立法体例上的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