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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了极大冲击,银行业受到巨大的损失。在这场危机中,金融体系监管的有效性和存在的不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监管部门开始意识到资本充足率指标存在的监管漏洞。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出台《巴塞尔协议Ⅲ》,重点引进杠杆率监管指标作为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的重要补充,并且规定银行业的杠杆率水平要达到3%的最低监管要求,总资本充足率在2016年之前要达到8%的最低水平。我国银监会在2011年出台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规定杠杆率的计算方法为一级资本占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例,并且该比例不得低于4%。从国内外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可以看出监管当局重视资本数量更重视资本质量,而在这样新的监管趋势下,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是否会发生变化以及发生何种变化值得去研究,从这个角度出发,研究杠杆率对于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在理论部分论述了杠杆率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信贷增长率、信贷结构的影响机制,并进一步考虑银行内部治理因素和外部杠杆率结合起来对信贷业务产生的影响。在第三章节描述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结构的现状以及银行杠杆率水平的现状,在实证部分选择了 16家上市商业银行2007-2017年数据进行实证,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杠杆率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扩张没有抑制作用,资本充足率对信贷规模的扩张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而且对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抑制作用要比国有商业银行大;(2)杠杆率对商业银行信贷增长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而且对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抑制作用要比国有商业银行大,资本充足率没有起到抑制作用;(3)杠杆率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贷款占比没有抑制作用,资本充足率也没有起到抑制作用,二者都没有发挥控制风险的正向效应;(4)杠杆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占比有抑制作用,对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并没有抑制作用,资本充足率对各类商业银行个人贷款占比均有抑制作用;(5)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第二大股东持股比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有显著影响,董事会规模和杠杆率的交互项对信贷规模有明显抑制作用;(6)第一大股东持股比对信用贷款占比有显著影响,第二大股东持股比和杠杆率交互项对信用贷款占比有抑制作用,董事会规模与杠杆率交互项对信用贷款占比也起到较为显著的抑制作用。本文的创新点:(1)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资本监管的研究大多是从资本充足率的角度出发,对杠杆率的研究是从近几年开始兴起,而本文明确从杠杆率的角度来探究其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这对于资本监管与商业银行信贷行为关系的研究是个很好的拓展。另外,在论述杠杆率作为资本充足率的重要补充时,从理论分析和数理分析两个角度系统阐述二者之间的关系,使文章逻辑更加严谨。(2)本文在研究杠杆率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基础上加入内部治理因素,并通过与杠杆率形成交互项来分析对商业银行信贷的影响。国内外学者很少将资本监管、内部治理和银行信贷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的研究,研究的角度也仅限于在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指标上,目前没有发现将杠杆率、内部治理和银行信贷结合起来的学术研究,本文从这个角度出发,使杠杆率的相关研究更加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