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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国有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轨的过程中,公司治理面临着许多特殊的问题和难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由于股权高度集中,“一股独大”现象突出,造成大股东常通过过关联交易等不当方式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甚至侵占公司财产。再者,传统的国有企业改组上市,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程中出现了所有者不明的问题,因此形成了国有投资主体的委托代理人单垄断优势,内部人控制现象突出。而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众多国家广泛采纳的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理论上能通过其监督功能有效的防范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和内部人控制风险。但从我国2001年在上市公司中全面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制度远未达到预期的功能,因此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从独立董事制度的监督功能研究角度切入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系统深入研究,为推动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治理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全文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问题来展开研究:第一个问题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主要存在什么问题及独立董事制度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中的占有怎样的地位?第二个问题是理论上独立董事制度的监督功能发挥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第三个问题是独立董事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监督功能发挥的现实条件如何?第四个问题是怎样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使其监督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对于第一个问题,本文明确的提出“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和“内部人”控制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存在的两类最严重的问题,并提出独立董事是通过对管理层进行实质的监督来防范这两类问题。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本文运用博弈方法分别对独立董事发挥监督“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和“内部人”控制的功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进行深入系统的探讨,找到了监督功能发挥的需要满足的具体条件。对第三、四两个问题的回答,本文首先分析了独立董事各功能发挥的现实条件,指出,现有相关制度安排并不能完全满足独立董事监督功能发挥的需要满足的条件,制约了独立董事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然后,根据独立董事监督功能发挥的需要满足的具体条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优化独立董事监督功能发挥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