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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贫困,实现经济社会繁荣进步,是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得益于经济高速增长和积极的扶贫政策支持,我国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成为全球率先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目标的国家。在此过程中,作为积极扶贫政策载体的财政扶贫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近年来贫困人口减少速度逐渐放缓、对贫困问题认识的深化以及公共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日益强化,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和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实现“贫困人口显著减少、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迫切需要在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充分借鉴国际上推进减贫与发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通过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来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从国际减贫与发展事业的进程以及发展援助理念的演变过程来看,过去三十多年,恰好是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理念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私营部门扩展到公共部门,并通过多、双边发展援助机构将发展领域的绩效管理一“发展绩效管理”理念向发展中国家渗透和推广的阶段。西方国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强调建立目标导向、财政控制、绩效评估、公众参与和监督四大机制。以此为基础,“发展绩效管理”结合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发展援助的实践,更加强调制定战略规划和绩效目标、采用结果导向型框架对绩效进行监测与评价、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各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机制、加强人力资本投入和机构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性。借鉴上述理念和经验做法,我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可包括扶贫战略规划和政策框架、绩效目标与指标体系、滚动预算和项目库、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问责和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等五大要素。其中,制定战略规划是前提,设定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是对战略规划实施过程进行监测、判断是否实现预期结果的重要依据,编制滚动预算是有效衔接战略规划与年度绩效计划的重要环节,开展绩效评价是重要手段,利用评价结果强化问责和各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是实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目标的保障。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直接针对贫困地区实施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扶贫开发战略以来,特别是通过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我国在强化扶贫开发组织体系、瞄准扶贫对象、完善制度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研究表明,我国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贫困人口收入增长、贫困人口减少之间具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绩效。但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扶贫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的情况下,我国农村的减贫速度却渐趋放缓、扶贫效益逐步降低。除了扶贫难度加大、脱贫成本上升等客观因素外,深层次的原因是现行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体制上表现为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扶贫责任划分不够清晰;扶贫重点县作为扶贫的重要平台缺乏动态调整机制;扶贫资金多部门、分散管理,难以有效形成合力。在机制上表现为资金分配缺少正向激励;扶贫资金投入的目标瞄准存在偏离;贫困人口参与程度低;缺乏全面、系统、有效的监测评价体系和问责制度;对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作用重视不足等。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落实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理念,首先要求结合我国现阶段农村贫困的基本特征,明确扶贫战略规划的基本思路,即把显著减少贫困人口、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作为首要目标,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战略重点,坚持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有效衔接的指导思想。为将扶贫战略规划落到实处,应沿着探索-完善-成熟三个阶段依次演进的路线图,从七个方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一是理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提高识别和瞄准贫困人口的准确度;二是对扶贫重点县进行动态调整,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三是以绩效为基础进行资金分配,有效发挥绩效评估结果的作用;四是有机整合财政扶贫资源,切实形成合力;五是完善滚动预算和项目库,增强长期战略规划与年度绩效计划之间的联系;六是完善绩效目标导向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七是建立各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合作共赢的机制。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相比较的研究方法。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对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理论分析为基础,理清西方发达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中的政府绩效管理改革与国际开发援助机构发展绩效管理之间的内在关系,总结提炼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对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绩效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启示。二是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一般原理,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和分类,分析各方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的博弈关系,就构建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共赢机制提出建议。三是客观分析我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改革进展、存在问题和面临挑战,并就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改革的路线图和体制机制创新提出设想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