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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沿海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土地赤字”问题已日益严峻,迫切需要新的发展空间,围填海造地已成为沿海城市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途径。虽然围填海造地会增加临海土地面积,可用于招商引资发展工业,也可用于发展农业、渔业,增加食物供给,但是大规模的围填海造地将会对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本论文有针对性的选择辽宁省盘锦市滨海湿地及大连市泉水湿地为例,在相同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体系中进行计算比较,同时对其经济价值做出相对应的估算,从而可以对湿地资源进行合理科学性的开发。通过查阅文献,搜集资料和计算分析,辽宁省盘锦市滨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658.77亿元,其中物质生产价值>旅游休闲功能价值>固碳功能价值>释放02功能价值>抵御灾害功能价值>造陆功能价值>文化科研功能价值>重要物种栖息地价值>污染净化功能价值,由于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较高,且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物种繁多,因此该区域围填海对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负效应大于正效应,不适宜进行围填海造地。大连市泉水湿地的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总价值62.07亿元,其中物质生产价值>造陆功能价值>释放02功能价值>固碳功能价值>污染净化功能价值>旅游休闲功能价值>抵御灾害功能价值>文化科研功能价值>重要物种栖息地价值,且该区域造陆功能价值较高为2376百万元,其他服务价值功能较低,因此,填海造地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为正效应多于负效应,较为适宜填海造地。滨海湿地的建设保护并不是单纯保护某一种资源或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始性或现有状态,而是应因地适宜,以保证最佳的开发利用秩序和效果。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促进滨海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滨海湿地的开发利用应遵循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通过充分调查生物资源、湿地环境承载力等自然属性,及围填海的用海量需求和湿地开发利用现状等社会属性,对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分析比对,从而准确判别围填海的适宜性。因此,围填海不但要满足经济的发展要求,更应重视滨海湿地生态区域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