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券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对证券权利的确认和公示。本文通过对证券登记的概念、特征、分类、效力、审查模式等基本问题、证券登记与证券权利变动的关系、证券质押登记、证券登记与证券托存管的联系和区别等方面的论述,完成从一般到具体的证券登记制度的系统而较为全面的研究。本文的逻辑线索是由总到分再到总,即首先研究证券登记的几个基本问题,其次是对证券登记机构的概述和国外证券登记机构常见模式的简介,然后分析证券登记的具体制度,最后在此前基础上完成对中国证券登记制度的评析与建议。论文共分为七个部分。导言揭明证券登记制度的研究意义,说明全文的研究目的、逻辑思路。第一章就证券登记的概念、特征、分类、效力、证券登记机构等基本问题进行着重研究,构建证券登记的基本框架。第二章讨论证券登记与证券权利变动的关系,指出证券登记是证券权利变动(转移)的公示生效要件,并且介绍了非经登记可变动之证券权利的类型;同时对于执行中如何处理证券所有权的有效转移与证券登记之冲突,做出有益的实务研究。本章将作为证券登记制度的重点进行研究。第三章对证券质押登记进行专题研究,其内容主要包括质押登记与质押合同的关系、质押登记的方式等,从理论上对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证券质押登记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第四章讨论非交易过户原因所引起的证券移转登记中,证券登记机构所采用的审查模式。研究认为应当采用实质审查模式,同时,公证应成为该移转登记的必经前置性程序,例外情况可以不公证。第五章对证券托管及证券托管机构、证券存管及中央存管机构进行论述,研究证券登记与证券托存管的联系和区别。第六章是对中国证券登记制度的评析与建议,首先是对我国现行的证券登记制度的简介,其次指出该证券登记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新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存管”规制的错误、名义持有人概念的法律依据的疏漏等问题和不足,最后提出应当修改新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或者做出相应的司法解释等积极性建议,以填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稳定运作所面临的制度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