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美好生活,是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首次提出的,此后又在多个场合里提到美好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励精图治、奋发有为,勇于实践、善于创新,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以新思想引领新常态,以新理念指导新实践,以新战略谋求新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体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转型时期,法治价值将如何影响人们的美好生活,美好生活如何去适应法治价值的要求,这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课题。从美好生活的角度分析法治的价值,一方面可以完善法治的理论研究,另一方面也可以回应人们的现实关切。美好生活是关于人如何更好地生存的问题,而法治是解决人如何更好地生存的答案之一,因此法治的中心始终是“人”。法治借助于对社会主体行为的规范调整来实现秩序价值;通过对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负担的公平分配来实现正义价值;通过对自由原则和自由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来实现自由价值;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来激发社会主体的积极性进而实现法治的效率价值。美好生活在法治领域的价值追求表现为民主法治的需求、法治品质的要求、公平正义的期待以及安全保障的法律依赖这四个方面。具体来说,表现为从单纯的个体受益向参与社会事务的转变,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精神心理满足的转变,从注重现实安全向长远安宁的转变,从实现基本物质文化需要向高品位物质文化生活转变。相应的解决措施为通过权利需求和权利确认来满足人民对权利的获得感,通过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来提高人民对解决纠纷的满意度,通过实现司法公正来增强人民对权益维护的稳定感,通过法治保障来增强人民对生活的安全感。关于法治价值的实现路径,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要树立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增强美好生活与法治的对接,完善法律制度的规定与执行,培养法治价值实现的社会基础,追求法治价值实现的理性化、全面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