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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来,随着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我国开始大量发行长期国债,政府投资项目迅速增多。政府投资增长扩大了内需,拉动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规范,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的消极影响,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安排4万亿扩大内需资金。实践证明国家的宏观调控发挥了积极作用,投资拉动内需,特别是固定资产的投资增长。各省各地都实施了很多政府投资项目,这对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千载难逢的政策机遇和历史机遇,怎样管好这些政府投资项目,更大程度发挥其积极作用,是关系改革成效和经济增长的关键问题之一,也是摆在各级政府领导面前的一项难题。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无偿拨付和使用,项目使用单位和建设单位多数是一个单位,投资控制和约束力较弱,同时受到各方利益的驱动和诱惑,导致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现象较为普遍,不少项目超概算、超标准、超规模等“三超”现象较为严重,工期一再推迟,不仅影响了项目投资效益,困扰了公益事业发展,而且容易滋生腐败,有损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并给财政带来很大压力。如何有效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提高公益性项目的投资效益,成为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祖国的西部,吴忠市位于宁夏引黄灌区的精华地段,全市回族人口古总人口的51.9%,是全国回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地级市。吴忠市北部为引黄灌区,中部为干旱带,南部为宁南山区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经济实力都是宁夏经济发展的缩影,同时也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缩影。吴忠市是典型的投资拉动型城市,政府投资是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近年来,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基本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本文以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为例,详细阐述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程序和制度规范,归纳总结了公开公平、量力而行、注重效益、适度超前、风险防控的设立原则,从投资决策期、建设施工期、竣工验收期3个时期介绍基本建设程序,阐述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洁责任制和质量终生责任制等6项制度规范。总结了当前民族地区、西部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前期工作质量低等6个方面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建立科学完善的前期工作体系、规范高效的运管体系等4个方面12条的对策建议。本文从宏观管理项目的角度,重点侧重于项目管理的整体性,通过对吴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分析研究,一方面从理论上进一步丰富现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研究成果,探索思考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启示,另一方面在实践上为吴忠市及民族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