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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的永恒热点,是上市公司做强做大的强大助推器。上市公司收购行为作为资本市场中并购重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微观层面上讲,形成了对不良管理者进行替代的持续性外部威胁,从宏观层面上讲,促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上市公司收购作为一种典型的产权交易行为,面临的最大问题便是收购资金的来源问题。而银行信贷作为并购活动中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在世界各国公司并购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工具相对缺乏,并购融资体制在资金数量和结构上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特别是在中国既往的银行业监管法规框架中,银行信贷资金都被禁止用于企业兼并收购,使国内规模较大的并购活动受到较大限制。2008年12月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商业银行为股权交易和资产交易等并购活动提供资金,为企业并购融资提供了新的渠道。并购贷款业务的推出,对银行既意味着极大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由于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受到证监会的监管,如果收购行为属于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要执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如果涉及到收购的股权是国有股权,还要受国资部门监管。因此在上市公司收购中使用并购贷款作为收购资金的来源,其风险来源更加复杂和特殊。本文分四章以上市公司收购为视角对并购贷款风险控制法律进行研究,内容如下:第一、二、三章的主要内容是对三个案例的分析。首先第一章通过一个并购贷款用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案例介绍了并购贷款的范围界定、并购贷款用于上市公司收购的合规性及其功能等基本理论,为下文具体内容的探讨奠定一定的基础。第二章通过一个并购贷款用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案例对来自并购交易自身、并购方和被并购方的风险进行分析,介绍各自风险的来源和特征。第三章通过一个上市公司收购案例来说明并购贷款的风险控制法价值取向。在前面三章探讨内容的基础上,第四章对并购贷款的风险控制现行立法做了梳理,分析了其中的不足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