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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壳上市作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一种特殊方式,因其相较于IPO拥有成本低、流程短等优势,曾一度备受市场各界的青睐。然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借壳上市方式的不断演变,借壳上市逐渐浮现出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关联交易及腐败等诸多问题。为了维护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保持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企业借壳上市行为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从2011年将借壳上市的监管标准与IPO“趋同”,再到2013年的“等同”,表明了证券监管部门对企业借壳上市行为严格监管的决心。2016年9月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更是将借壳上市的监管标准提升到“史上最严”等级。然而,在如此严格的监管环境下,我国资本市场上仍然出现了许多规避监管的曲线借壳案例。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的借壳上市监管制度进行分析,发现了三种可行的曲线借壳的模式,分别是控制交易规模、先交易再易主以及引入第三方。在对这三种曲线借壳模式的特征和操作手法进行分析后,本文选取了南洋科技和荣信股份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曲线借壳案例,分析了其所采用的曲线借壳模式以及具体操作手法,并运用事件研究法对这两个案例在资本市场上产生的效果进行了分析。针对南洋科技曲线借壳案例,本文选择发布重组预案日和证监会通过重组方案日为事件日,以事件日前后20天为事件窗口,得出了控制交易规模的曲线借壳模式对我国资本市场有正向影响。针对荣信股份曲线借壳的案例,本文选择重组双方签署《承诺函》日和重组双方“变更承诺”日为事件日,同样以事件日前后20天为事件窗口,得出了先交易再易主的曲线借壳模式对我国资本市场上产生了负向影响的结论。另外,这两个案例分别体现出我国现行的借壳上市监管制度存在监管过度和监管不足的问题。最后,本文以国内外相关研究为基础,结合对我国企业曲线借壳的模式和效果的研究,对我国借壳上市监管制度的改进提出了启示性建议,包括在借壳上市认定标准中增加主观动机要素、跟进配套监管制度以及警惕三方交易的重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