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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工业化的迅猛发展,需要大量的土地储备建设,土地征收逐步成为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现象。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中国人口众多,耕地有限,越来越多的农户失去曾经赖以生存的土地,土地征收补偿问题逐步成为我国政府重点关注的热点和前沿问题。我国目前的土地征收制度还伴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我们在立足当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提出合理的利益补偿措施。本文以正在开展征地的浙江省宁海县茶院乡毛屿村为例,基于毛屿村68户农户的实地走访调查数据,在简要分析毛屿村农户农地征收及补偿情况、农业生产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计量经济学模型,分析对当前征地补偿的满意度情况及其决定因素。研究结果表明:(1)当前农户对土地征收补偿满意度不高。在调查的68户样本农户中,仅有39.7%的农户对当前土地征收补偿表示满意。具体而言,家庭人口为5人以上的农户,其对征地补偿的满意度最高,达到100%;家庭人口为1-2人的农户,满意度次之,为60.7%;家庭人口为3-4人的农户,满意度最低,仅为33.3%。征地补偿费用越高的农户,家庭征地面积越大,农户越不满意。当征地补偿费用在100000元以上时,农户的满意度最低,为0%,即都不满意;当征地补偿费用在20000元以下时,农户的满意度最高,为93.8%。(2)户主年龄、身份性质类别、社保类型、家庭年收入、家庭土地补偿费用对农户的征地补偿满意度具有显著影响。年龄越大的农户,其对征地补偿满意度越高;以普通农户为参照组,困难群众的满意度比普通农户低,且在统计上显著负相关。外出务工人员和征地拆迁重点对象的满意度比普通农户高,分别在10%和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参加新农保的农户对征地补偿满意度显著低于只参加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的农户,参加残疾人保险的农户对征地补偿满意度显著高于参加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的农户;家庭收入越高的农户,其征地补偿满意度越低;家庭土地补偿费代表着农户被征地面积的多少,家庭土地补偿费越高,农户的征地补偿满意度越低。基于上述文章研究结论,本文认为:(1)适度改革当前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我国进行土地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希克斯效率改进,提高社会总效用,进而提高社会总产出的提高。我国无论何时进行土地征收,都必须坚持这个原则。而为了合理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双“看得见的手”需要通力配合,取长补短。当下,我国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还不够高,而政府配置发挥了主导作用。因此,亟需统一规范城乡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手段。此外,对于市场失灵的部分,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需通过相应的政府权力来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2)建立多元征地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土地征收前,预设多样化组合补偿方案,因地制宜,建立适应不同地区农户多样化需求的方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观能动性,选择适合自己补偿措施。不断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争建立普惠的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让乡村农户与城镇居民共享普惠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