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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全世界都需要面对的问题。不同于发达国家,中国是在经济并不是十分发达的情况下进入的老龄化社会,且我国人口基数巨大。我国早年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空巢老人”成为我国的普遍状况。但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并不完善,使得我国面临着比欧美国家更加严峻的养老问题。在我国现在的环境下,对开展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制度的进行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理论意义。在西方发达国家,多年来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一直是对老年人收入的一个重要补充。对老年人,特别是具有独立产权的老年人来说,这是一个解决养老问题的好办法。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是社会保障的一种有效形式。其开展的模式是拥有物业产权的老年人,向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抵押其物业产权,在离开人世之前,老年人可以继续在此房产物业中居住;同时,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根据市场行情对该物业进行估价后,根据估价向老年人定期支付现金。当该老年人离开人世或其他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后,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获得房屋产权,最终将该房产转换为现金以补充金融机构已经支出的现金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当前中国老龄化的加快,老年人的养老金问题越来越严重。中国日益严峻的养老困境,促进了中国的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的出现。开展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有利于缓解我国大量贫困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不过,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是诞生于英美法系,因此,跨越法律制度的障碍,使之具有中国化和特色化显得尤为重要。这必然会遇到很多障碍,如何消除障碍是中国顺利开展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的重要前提。本文将以此为切入点,首先对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的基本理论内涵进行分析,再对国外推行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的现状和经验进行了探讨,以美国和英国对以房养老返现抵押贷款的开展经验为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第三部分主要研究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制度在我国实施的现状,并探讨了我国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制度面临的法律障碍。最后,笔者探讨了解决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制度困境的法律对策,希望能够对我国顺利的开展这一新型养老方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