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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寄宿制学校因编制限制可能聘用临时人员进行宿舍管理。他们中的一些人由于缺乏正确的学生管理知识,为了树立权威来维持宿舍纪律,在“借用”正式权力的同时,与在编教师“合谋”,建构了以处理学生身体为核心的惩罚术,使基于关爱体系的寄宿制陷入悖论之中,以致弱化了其德育功能。管理者必须具有爱的素养,回归寄宿制学校的关爱本质使儿童在爱中濡染美好品德。
关 键 词宿舍管理;惩罚;关爱体系;权威与爱
农村寄宿制学校中的宿舍,本来应该作为“后台”供学生休息之用,但是由于宿舍管理关系到学校日常的整体运行,致使其处在一系列规范当中从而被推向“前台”。一些条件有限的学校会聘请编外人员进行宿舍管理,因宿管员缺乏正确的德育观念,他们在宿舍中常采取以惩罚为主的管理方式。在“全员德育”的学校管理体系中,宿管员的“暴力”实践却成为一块短板,使基于关爱体系的寄宿制陷于悖论之中。本文采取个案研究法,取材于一所农村乡镇寄宿制初中(简称Y校),描述了宿舍管理中编外人员的惩罚行为,并且作出了相应的阐释。
一、个案背景:校聘宿管员
自所在县进行学校布局调整以来,Y校成为学区内一镇三乡仅存的一所初中,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学校新修了四幢宿舍楼,加上旧有的一幢共五幢。Y校由于编制限制,无法配备专职宿舍管理教师,只好聘请临时人员进行管理。这应是大多数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做法。五位宿管员都是Y镇上或是Y镇附近的人,他们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履行管理宿舍的职责和义务。在大部分的時间里,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表现由宿管员监督着。他们主要承担两个重要的职责:第一,他们负责在每个重要的时间点催促学生进行“规定动作”,以此与整个学校的制度运行共同形成一个整体。早操、午休、晚寝是学校日常生活的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宿管员在此期间配合学校催促学生离开宿舍和进入就寝状态。第二,他们还是一个“灵活的监视器”,将学生在宿舍里的一切表现都转达给班主任或德育室。
宿舍管理关系到寄宿制学校的整体运行,突出了宿管员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宿管员缺少学生管理的正确知识,因而在具体管理实践中,他们为了树立权威往往采取能够立竿见影的惩罚方式,如体罚。尤其为了保持就寝时间内的纪律,他们发展出一套以处理学生身体为核心的惩戒术,遮蔽了寄宿制学校体系的关爱性质。
二、午休纪实:宿管员的惩罚实践
笔者对Y校的一次午休进行了观察,看到了作为编外人员的宿管员是如何使用管理策略来维持纪律和树立权威的。案例中的宿管员C是一位45岁左右的女性,初中毕业,进入Y校工作迄今已有五年。C管理的是初一男生宿舍。
(一)清点人数
Y校的作息时间表上,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两点半是午餐和午休时间。十二点到十二点五十分是午餐时间,十二点五十分时,宿舍楼外的值周教师吹响哨声催促学生进宿舍,宿管员C也开始在宿舍楼里催促。下午一点左右,在确保学生全部进入宿舍后,值周教师撤离,纪律的维持责任就完全交给宿管员。下午一点到一点十五分期间,学生还在洗衣服、洗头发、扫地拖地、上厕所、整理内务等,C对此阶段的纪律管理比较放松,她在楼层之间来回走动,仔细清点每间宿舍的人数,在此期间催促学生们动作快些,并对发现的卫生情况进行督促整改。
下午一点十五分,人数清点完毕,C正式进行纪律管理。她拿着一根一米来长的竹条,吹响哨声以示警示,宿舍开始逐渐安静下来。她来回走动的时候,就在走廊上“宣布”就寝的规范:不准打闹,不准出宿舍(包括不能上厕所),安静,不能走动等。
(二)抓典型
每间宿舍的门上都有一个正方形的孔,即使学生关上门,在外面也能清楚地看见寝室里的一切行为。C就透过这个孔观察宿舍里的情况。三楼有一个寝室里发出了比较大的打闹声,C循声过去,门被学生从里面锁住了,C从门孔里看到了两个打闹的学生。那两个学生被她叫出来。学生很自觉地走到宿舍大门后一处比较宽阔的地方,就以俯卧撑的姿势趴在地上,C拿起竹条打了每人屁股五下,学生发出了呻吟声,身体也因疼痛颤抖起来。打五下是因为从开学来算起,每多一周就多一下,按C的原话,“这是老规矩”。打完后,C让那两个学生继续趴十分钟,对他们说:“老老实实地趴着,不老实,我加倍哦。”期间,C又去四楼,在四楼又抓住一个和同学抢被子玩的学生,学生走出寝室,在门口趴下挨了五下打,接着趴了十分钟。冬天的旧宿舍楼里,阴暗潮湿,学生穿着单衣、凉拖鞋,趴在冰冷的地上,身体有些瑟瑟发抖。
(三)找帮手
十分钟过后,四楼挨打的学生被C叫起来,她告诉那个学生:“起来哇(方言的语气词),这次你来帮我管哇,去逮一个,去望下,巡逻下。”那个学生站起来去厕所洗了手,然后就在各个寝室门口“巡逻”,试图抓住一个违纪的学生,来代替他。C说:“四楼就交给你了,那些不睡觉的,你要轻脚轻手地去才逮得到哦。”她下三楼去看之前那两个受罚的学生,对他们说:“你们俩一天不收拾都管不过噶(方言的语气词),你成绩再好,你德行儿差很了,走到哪里去都没有人欢迎你。天天拉出来收拾的这种,我是记到本本(记录表)上的哦,班主任哪天看到,还要收拾你。”同样叫其中一个去帮她“巡逻”。她说,每天中午和晚上都是这样,“一般都不歇气地到处游、看,中午不睡,转够了就进值班室坐会儿,要等学生上课了才安安心心地睡”。到了实施“杀鸡儆猴”的惩罚阶段,宿舍的就寝纪律就进入正轨了。
虽然一次午休时段只能是管中窥豹,但在持续的宿舍生活中,这样的情况每天都在发生,而且实施体罚或其他惩罚的还有作为正式管理者的教师。Y校的值周教师制度是全校教师轮班进行课间监管的常规管理制度,教师们被分编为小组,一位行政领导负责行政值周,其余是非行政人员。班主任与所带班级学生之间是具名化的、直接的权力关系,非班主任的教师与学生则是匿名化的关系。但是,由于宿舍管理是值周中的重要项目,任何一位值周教师都有权力处理学生在宿舍中的违纪问题,他们处理的方式自然被宿管员模仿,甚至更甚。因而,宿舍成为正式权力和临时权力共同在场的空间,其对象是学生的身体。 三、事后反思:背离关爱规训身体
寄宿制学校的建立立足于对儿童的关爱,但是,在寄宿制学校管理实践中,宿舍就是一个关键的纪律时空,它必须为教学和整体秩序作出良好的服务。宿舍又是学生大规模集中的地方,因而宿舍成为学校管理、监控的重点。在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儿童都是正需要家庭温暖的,但他们不得不因为各种原因远离父母疼爱,进入到一个充满惩罚的空间中。
(一)生物性需求转换为社会性规范
宿舍的纪律核心在于公共环境和行为规范。公共环境的标准是“净”“齐”,公共使用空间如楼道、厕所,单个寝室内学生个人的床铺、个人物品摆放均有细致的规定。行为规范的标准是“静”“宁”,即就寝时间内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不许发出声音,不许走动。宿舍纪律的两个标准均是与身体有关的,干净的公共环境是身体置身其中的空间,与舒适、健康有关,就寝时间保持安静则与身体的休息有关。然而,作为制度化空间,宿舍里的身体成为一个工具对象:生物性身体的需求转换为社会性身体的规范。在管理者眼中,遵守这些纪律标准的学生则是“有德行儿”的,反之则要受到惩罚。“身体体验的基本结构又与客观空间的结构化原则吻合。”[1]身体成为道德实践的载体,受到监督和评判。“在学校文化场域中,学生首先学会的是放弃自己身体的私有性,贡献出个人身体的控制权,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学校,交给国家。”[2]
(二)“临时赋权”中的身体管控
从前面午休场景的描述中,我们看到,午休入睡铃声响起,有正式编制的值周教师撤离,意味着纪律监督权从具有国家法定权力的教师手中转交到编外人员手中,这一时刻到午休结束期间,编外人员得到了“临时赋权”的机会。在宿舍空间里,编外人员是唯一具有权力的成人,她通过处理学生的身体来履行责任。她的策略包括定位身体(清点人数)、提醒身体(用哨声催促行为)、监控身体(通过小孔查看)、惩罚身体(体罚违纪者)、利用身体(培养巡逻者)、通报身体(记录、将违纪情况报告给德育处或班主任)。在观察的当天,从头到尾,C都没有在语言上表现出过分之处,可能是在笔者面前有所顾忌。然而,在其他的场合,有班主任和学生报告说C的语言暴力很严重。
在这个过程中,宿管员“借用”了正式教师的权力。编外人员很清楚自己的角色,他们是不被学生认可的,因此,为了树立威信,他们采取了直接暴力(体罚、谩骂)和间接暴力(利用学生害怕德育处和班主任的心理)的方式。前一种是在宿管员与学生面对面的情境中发生,而后一种则利用了正式教师作为中介,这一不在场的管理主体是真正的权威所在。实际上,在实践中,以班主任为核心的正式管理体系同样会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惩罚。班主任、值周教师在查寝过程中如果发现学生违纪,会对其进行体罚;班主任会对宿管员通报的违纪学生进行惩罚。如此,学校宿舍成为编外人员和正式权力“合谋”对学生进行控制的场所。
(三)關爱者“中心化”
寄宿制学校本应该是以儿童为中心的关爱体系,而上述实践却呈现出相反的逻辑—管理者成为了中心,儿童成为被控制的对象。在福柯的讨论中,军营、工厂、医院和学校具有同质性,即它们都通过“权力的微观物理学”进行纪律实践—规训与惩罚。其中,时间与空间、肉体与精神、行为与言语是被各种规训手段不断客体化的因素,规训手段包括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检查。福柯将监狱和学校进行类比,他将监狱描述为“一所严格的学校”[3],并说明监狱在一开始就具有教养功能,二者在“身体训练、劳动能力、日常行为、道德态度、精神状况”[4]方面如此雷同。宿舍处在学校的规训体系之中,学生的身体被制度不断对象化。而施行这一行为的,既有享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正式教师,也有临时聘请的编外人员,他们在宿舍空间中通过把控权力来操纵儿童的身体,使关爱偏居一隅,规训占据主位。基于成人世界的关爱体系掩盖了儿童个体对温暖的需求,儿童与同伴群体甚至不能相互取暖,而是“鸡”和“猴”的关系,一个被“杀”,一个被警示。
寄宿制学校既要保证儿童管理的有效性,更要使之成为道德培养的重要场所。但实践中以惩罚为主的管理方式使寄宿制学校成为“规训‘在场’的完美‘铁笼’”[5]。权威与爱是赫尔巴特主张的儿童管理思想,前者作用于“正在形成的邪恶的意志”,后者则基于“情感的和谐”和“适应”,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减轻管理的困难并促成管理的效果,而其最终目的是“给予儿童心灵以帮助”,实现“真正的教育”。[6]“真正的教育”区别于管理,注重儿童意志、性格、兴趣的培养,最终实现教育的最高目的—道德,而管理作为达成目的的手段必须完成基础的秩序生产。但他同时也提出了管理者取得权威的基本原则,“权威与爱比任何严厉手段更能保证管理,这是很明确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建立权威。明显优越的智慧、知识、体魄和外表举止乃是属于取得权威的有关范围”[7]。脱离了爱而建立起来的权威不会使管理有效,更不会达到德育的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
遵循赫尔巴特的儿童管理思想,必须重视管理者的爱的素养,他“应当感受到人类能够具备的一切美好与可爱的品质”[8],并且“随着对儿童的教育,自己也同时受到教育”[9]。期望寄宿制学校的教师和宿管员都能在赋予儿童爱的同时自己也获得爱,共同努力实现寄宿制学校从“铁笼”到“家庭”的转变,使儿童在关爱中濡染美好品德。
参考文献:
[1]皮埃尔·布尔迪厄.实践理论大纲[M].高振华,李思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241.
[2]周宗伟.高贵与卑贱的距离—学校文化的社会学研究[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90.
[3][4]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261,264.
[5]高雪莲.完美的“铁笼”:规训“在场”的农村寄宿制学校—主体视角的柳溪村儿童学校教育考察[J].北京社会科学,2015(1):44-51.
[6][8][9]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M].李其龙,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19-21,24,25.
[7]赫尔巴特.教育学讲授纲要[M].李其龙,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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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宿舍管理;惩罚;关爱体系;权威与爱
农村寄宿制学校中的宿舍,本来应该作为“后台”供学生休息之用,但是由于宿舍管理关系到学校日常的整体运行,致使其处在一系列规范当中从而被推向“前台”。一些条件有限的学校会聘请编外人员进行宿舍管理,因宿管员缺乏正确的德育观念,他们在宿舍中常采取以惩罚为主的管理方式。在“全员德育”的学校管理体系中,宿管员的“暴力”实践却成为一块短板,使基于关爱体系的寄宿制陷于悖论之中。本文采取个案研究法,取材于一所农村乡镇寄宿制初中(简称Y校),描述了宿舍管理中编外人员的惩罚行为,并且作出了相应的阐释。
一、个案背景:校聘宿管员
自所在县进行学校布局调整以来,Y校成为学区内一镇三乡仅存的一所初中,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学校新修了四幢宿舍楼,加上旧有的一幢共五幢。Y校由于编制限制,无法配备专职宿舍管理教师,只好聘请临时人员进行管理。这应是大多数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做法。五位宿管员都是Y镇上或是Y镇附近的人,他们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履行管理宿舍的职责和义务。在大部分的時间里,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表现由宿管员监督着。他们主要承担两个重要的职责:第一,他们负责在每个重要的时间点催促学生进行“规定动作”,以此与整个学校的制度运行共同形成一个整体。早操、午休、晚寝是学校日常生活的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宿管员在此期间配合学校催促学生离开宿舍和进入就寝状态。第二,他们还是一个“灵活的监视器”,将学生在宿舍里的一切表现都转达给班主任或德育室。
宿舍管理关系到寄宿制学校的整体运行,突出了宿管员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宿管员缺少学生管理的正确知识,因而在具体管理实践中,他们为了树立权威往往采取能够立竿见影的惩罚方式,如体罚。尤其为了保持就寝时间内的纪律,他们发展出一套以处理学生身体为核心的惩戒术,遮蔽了寄宿制学校体系的关爱性质。
二、午休纪实:宿管员的惩罚实践
笔者对Y校的一次午休进行了观察,看到了作为编外人员的宿管员是如何使用管理策略来维持纪律和树立权威的。案例中的宿管员C是一位45岁左右的女性,初中毕业,进入Y校工作迄今已有五年。C管理的是初一男生宿舍。
(一)清点人数
Y校的作息时间表上,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两点半是午餐和午休时间。十二点到十二点五十分是午餐时间,十二点五十分时,宿舍楼外的值周教师吹响哨声催促学生进宿舍,宿管员C也开始在宿舍楼里催促。下午一点左右,在确保学生全部进入宿舍后,值周教师撤离,纪律的维持责任就完全交给宿管员。下午一点到一点十五分期间,学生还在洗衣服、洗头发、扫地拖地、上厕所、整理内务等,C对此阶段的纪律管理比较放松,她在楼层之间来回走动,仔细清点每间宿舍的人数,在此期间催促学生们动作快些,并对发现的卫生情况进行督促整改。
下午一点十五分,人数清点完毕,C正式进行纪律管理。她拿着一根一米来长的竹条,吹响哨声以示警示,宿舍开始逐渐安静下来。她来回走动的时候,就在走廊上“宣布”就寝的规范:不准打闹,不准出宿舍(包括不能上厕所),安静,不能走动等。
(二)抓典型
每间宿舍的门上都有一个正方形的孔,即使学生关上门,在外面也能清楚地看见寝室里的一切行为。C就透过这个孔观察宿舍里的情况。三楼有一个寝室里发出了比较大的打闹声,C循声过去,门被学生从里面锁住了,C从门孔里看到了两个打闹的学生。那两个学生被她叫出来。学生很自觉地走到宿舍大门后一处比较宽阔的地方,就以俯卧撑的姿势趴在地上,C拿起竹条打了每人屁股五下,学生发出了呻吟声,身体也因疼痛颤抖起来。打五下是因为从开学来算起,每多一周就多一下,按C的原话,“这是老规矩”。打完后,C让那两个学生继续趴十分钟,对他们说:“老老实实地趴着,不老实,我加倍哦。”期间,C又去四楼,在四楼又抓住一个和同学抢被子玩的学生,学生走出寝室,在门口趴下挨了五下打,接着趴了十分钟。冬天的旧宿舍楼里,阴暗潮湿,学生穿着单衣、凉拖鞋,趴在冰冷的地上,身体有些瑟瑟发抖。
(三)找帮手
十分钟过后,四楼挨打的学生被C叫起来,她告诉那个学生:“起来哇(方言的语气词),这次你来帮我管哇,去逮一个,去望下,巡逻下。”那个学生站起来去厕所洗了手,然后就在各个寝室门口“巡逻”,试图抓住一个违纪的学生,来代替他。C说:“四楼就交给你了,那些不睡觉的,你要轻脚轻手地去才逮得到哦。”她下三楼去看之前那两个受罚的学生,对他们说:“你们俩一天不收拾都管不过噶(方言的语气词),你成绩再好,你德行儿差很了,走到哪里去都没有人欢迎你。天天拉出来收拾的这种,我是记到本本(记录表)上的哦,班主任哪天看到,还要收拾你。”同样叫其中一个去帮她“巡逻”。她说,每天中午和晚上都是这样,“一般都不歇气地到处游、看,中午不睡,转够了就进值班室坐会儿,要等学生上课了才安安心心地睡”。到了实施“杀鸡儆猴”的惩罚阶段,宿舍的就寝纪律就进入正轨了。
虽然一次午休时段只能是管中窥豹,但在持续的宿舍生活中,这样的情况每天都在发生,而且实施体罚或其他惩罚的还有作为正式管理者的教师。Y校的值周教师制度是全校教师轮班进行课间监管的常规管理制度,教师们被分编为小组,一位行政领导负责行政值周,其余是非行政人员。班主任与所带班级学生之间是具名化的、直接的权力关系,非班主任的教师与学生则是匿名化的关系。但是,由于宿舍管理是值周中的重要项目,任何一位值周教师都有权力处理学生在宿舍中的违纪问题,他们处理的方式自然被宿管员模仿,甚至更甚。因而,宿舍成为正式权力和临时权力共同在场的空间,其对象是学生的身体。 三、事后反思:背离关爱规训身体
寄宿制学校的建立立足于对儿童的关爱,但是,在寄宿制学校管理实践中,宿舍就是一个关键的纪律时空,它必须为教学和整体秩序作出良好的服务。宿舍又是学生大规模集中的地方,因而宿舍成为学校管理、监控的重点。在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儿童都是正需要家庭温暖的,但他们不得不因为各种原因远离父母疼爱,进入到一个充满惩罚的空间中。
(一)生物性需求转换为社会性规范
宿舍的纪律核心在于公共环境和行为规范。公共环境的标准是“净”“齐”,公共使用空间如楼道、厕所,单个寝室内学生个人的床铺、个人物品摆放均有细致的规定。行为规范的标准是“静”“宁”,即就寝时间内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不许发出声音,不许走动。宿舍纪律的两个标准均是与身体有关的,干净的公共环境是身体置身其中的空间,与舒适、健康有关,就寝时间保持安静则与身体的休息有关。然而,作为制度化空间,宿舍里的身体成为一个工具对象:生物性身体的需求转换为社会性身体的规范。在管理者眼中,遵守这些纪律标准的学生则是“有德行儿”的,反之则要受到惩罚。“身体体验的基本结构又与客观空间的结构化原则吻合。”[1]身体成为道德实践的载体,受到监督和评判。“在学校文化场域中,学生首先学会的是放弃自己身体的私有性,贡献出个人身体的控制权,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学校,交给国家。”[2]
(二)“临时赋权”中的身体管控
从前面午休场景的描述中,我们看到,午休入睡铃声响起,有正式编制的值周教师撤离,意味着纪律监督权从具有国家法定权力的教师手中转交到编外人员手中,这一时刻到午休结束期间,编外人员得到了“临时赋权”的机会。在宿舍空间里,编外人员是唯一具有权力的成人,她通过处理学生的身体来履行责任。她的策略包括定位身体(清点人数)、提醒身体(用哨声催促行为)、监控身体(通过小孔查看)、惩罚身体(体罚违纪者)、利用身体(培养巡逻者)、通报身体(记录、将违纪情况报告给德育处或班主任)。在观察的当天,从头到尾,C都没有在语言上表现出过分之处,可能是在笔者面前有所顾忌。然而,在其他的场合,有班主任和学生报告说C的语言暴力很严重。
在这个过程中,宿管员“借用”了正式教师的权力。编外人员很清楚自己的角色,他们是不被学生认可的,因此,为了树立威信,他们采取了直接暴力(体罚、谩骂)和间接暴力(利用学生害怕德育处和班主任的心理)的方式。前一种是在宿管员与学生面对面的情境中发生,而后一种则利用了正式教师作为中介,这一不在场的管理主体是真正的权威所在。实际上,在实践中,以班主任为核心的正式管理体系同样会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惩罚。班主任、值周教师在查寝过程中如果发现学生违纪,会对其进行体罚;班主任会对宿管员通报的违纪学生进行惩罚。如此,学校宿舍成为编外人员和正式权力“合谋”对学生进行控制的场所。
(三)關爱者“中心化”
寄宿制学校本应该是以儿童为中心的关爱体系,而上述实践却呈现出相反的逻辑—管理者成为了中心,儿童成为被控制的对象。在福柯的讨论中,军营、工厂、医院和学校具有同质性,即它们都通过“权力的微观物理学”进行纪律实践—规训与惩罚。其中,时间与空间、肉体与精神、行为与言语是被各种规训手段不断客体化的因素,规训手段包括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检查。福柯将监狱和学校进行类比,他将监狱描述为“一所严格的学校”[3],并说明监狱在一开始就具有教养功能,二者在“身体训练、劳动能力、日常行为、道德态度、精神状况”[4]方面如此雷同。宿舍处在学校的规训体系之中,学生的身体被制度不断对象化。而施行这一行为的,既有享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正式教师,也有临时聘请的编外人员,他们在宿舍空间中通过把控权力来操纵儿童的身体,使关爱偏居一隅,规训占据主位。基于成人世界的关爱体系掩盖了儿童个体对温暖的需求,儿童与同伴群体甚至不能相互取暖,而是“鸡”和“猴”的关系,一个被“杀”,一个被警示。
寄宿制学校既要保证儿童管理的有效性,更要使之成为道德培养的重要场所。但实践中以惩罚为主的管理方式使寄宿制学校成为“规训‘在场’的完美‘铁笼’”[5]。权威与爱是赫尔巴特主张的儿童管理思想,前者作用于“正在形成的邪恶的意志”,后者则基于“情感的和谐”和“适应”,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减轻管理的困难并促成管理的效果,而其最终目的是“给予儿童心灵以帮助”,实现“真正的教育”。[6]“真正的教育”区别于管理,注重儿童意志、性格、兴趣的培养,最终实现教育的最高目的—道德,而管理作为达成目的的手段必须完成基础的秩序生产。但他同时也提出了管理者取得权威的基本原则,“权威与爱比任何严厉手段更能保证管理,这是很明确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建立权威。明显优越的智慧、知识、体魄和外表举止乃是属于取得权威的有关范围”[7]。脱离了爱而建立起来的权威不会使管理有效,更不会达到德育的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
遵循赫尔巴特的儿童管理思想,必须重视管理者的爱的素养,他“应当感受到人类能够具备的一切美好与可爱的品质”[8],并且“随着对儿童的教育,自己也同时受到教育”[9]。期望寄宿制学校的教师和宿管员都能在赋予儿童爱的同时自己也获得爱,共同努力实现寄宿制学校从“铁笼”到“家庭”的转变,使儿童在关爱中濡染美好品德。
参考文献:
[1]皮埃尔·布尔迪厄.实践理论大纲[M].高振华,李思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241.
[2]周宗伟.高贵与卑贱的距离—学校文化的社会学研究[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90.
[3][4]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261,264.
[5]高雪莲.完美的“铁笼”:规训“在场”的农村寄宿制学校—主体视角的柳溪村儿童学校教育考察[J].北京社会科学,2015(1):44-51.
[6][8][9]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M].李其龙,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19-21,24,25.
[7]赫尔巴特.教育学讲授纲要[M].李其龙,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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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热线:010-6202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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