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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价格波动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针对宏观经济和价格形势的剧烈变化,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应对雨雪冰冻、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突发事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营造和谐价格环境;夯实价格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价格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价格工作任务,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明显控制,价格大幅波动对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得到有效化解。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日趋复杂,价格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价格主管部门要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作风,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价格体制机制问题。要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不失时机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健全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市场价格监管方式,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以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适应宏观经济形势的新情况、新变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密切关注国内外市场重要商品价格变动,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价格实时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影响价格变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的应急预案,健全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石油、电煤、化肥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完善储备吞吐和进出口调节机制,努力保障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二是继续完善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政策。尽早制定并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切实落实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市场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变动,适时采取措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完善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研究建立油料、棉花等主要农产品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反周期补贴制度。扩大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负担。完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积极运用进出口调节和储备调控等手段,保障化肥市场供应,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稳步推进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确保实现预期目标。逐步理顺国内天然气价格,促进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和国际合作。适时疏导煤电价格矛盾,加强输配电价监管,简化电价分类。进一步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水价改革。加大环保收费改革力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收费清理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择机推进民航运输价格改革。取消电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研究电信资费非对称管制政策,规范邮政资费管理。逐步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实行与工业同网同价的电价、水价政策,实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扩大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是继续做好民生价格工作。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规范幼儿园、民办学校收费项目。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房地产服务收费行为。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力度,严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积极推动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济标准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六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减轻企业负担等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涉农和涉企价格、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和电信邮政铁路资费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七是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着力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活动。完善价格服务网络,改进价格服务方式。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价格举报网络,确保举报案件办理程序依法合规,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日趋复杂,价格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价格主管部门要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作风,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价格体制机制问题。要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不失时机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健全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市场价格监管方式,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以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适应宏观经济形势的新情况、新变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密切关注国内外市场重要商品价格变动,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价格实时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影响价格变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的应急预案,健全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石油、电煤、化肥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完善储备吞吐和进出口调节机制,努力保障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二是继续完善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政策。尽早制定并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切实落实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市场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变动,适时采取措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完善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研究建立油料、棉花等主要农产品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反周期补贴制度。扩大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负担。完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积极运用进出口调节和储备调控等手段,保障化肥市场供应,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稳步推进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确保实现预期目标。逐步理顺国内天然气价格,促进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和国际合作。适时疏导煤电价格矛盾,加强输配电价监管,简化电价分类。进一步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水价改革。加大环保收费改革力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收费清理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择机推进民航运输价格改革。取消电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研究电信资费非对称管制政策,规范邮政资费管理。逐步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实行与工业同网同价的电价、水价政策,实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扩大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是继续做好民生价格工作。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规范幼儿园、民办学校收费项目。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房地产服务收费行为。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力度,严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积极推动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济标准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六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减轻企业负担等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涉农和涉企价格、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和电信邮政铁路资费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七是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着力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活动。完善价格服务网络,改进价格服务方式。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价格举报网络,确保举报案件办理程序依法合规,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