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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成立之初,就形成了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并存的局面,成为资本市场资源错配的制度根源。始于2006年的股权分置改革试图从根本上废止“同股不同权”带来的种种弊端。股权分置改革至今数年间,各家上市公司已经初步完成股份全流通的改革目标。本文基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大背景下,以委托代理理论、控制权私有收益为基础,试图考察大股东行为特征的变化及其产生的经济后果。基于上述委托代理理论分析,本文具体考察大股东资金占用行为、资产注入行为、增持行为、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四种特征在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的变化,并进而对每种行为分别比较其在股改前后引起的会计业绩变化和长短期市场反应的差异进行比较和分析,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也想试图回答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行为是否依然存在机会主义的动机和表象,由此也引发本文对监管层如何在全流通时代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监督和管理大股东行为的政策讨论。具体来说,本文研究发现,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大股东资金占用行为特征的变化,即股改前的资金占用——“掏空”,转变为股改后的资金支持(即“反向资金占用”),这一现象在我们利用四种不同资金占用计算方法均得到了较为稳健的结果。这从一定程度上证实股改后改变了大股东的行为动机。然后,进一步考察了这一行为变化的经济后果,我们发现市场对于这种支持行为给予了正面的反应。此外,本文通过对股改前后上市公司以资产置换形式进行资产注入所产生的长短期累计超额收益率和长期经营绩效的研究,区分股权分置改革前、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及股权全流通后三个时期进行对比发现:市场对于大股东的资产注入在短期反应较为正面,但不显著;从长期市场业绩看,并没有表现出积极正面的市场反应;而业绩的提升主要来自会计指标的改善。综合上述现象,我们推测大股东的资产注入行为具有短期效应,存在机会主义倾向。在考虑上市公司的达标需求因素后,如是否有保壳动机、再融资需求等,我们发现大股东的资产注入主要是为了满足达标需求,因而存在机会主义行为。进一步,本文利用股权分置改革前后上市公司216例大股东二级市场增持的经验数据,研究发现,在短期内,控股股东增持行为可以带来市场的积极反应,存在一定的支持效应;但长期市场业绩反而较差。从而进一步得到大股东增持存在机会主义行为的经验证据。最后,本文基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视角,研究发现:(1)全流通时期,日常关联交易削弱了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即降低了上市公司的价值。(2)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禁售期内,大股东的行为对于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与股权分置改革前没有明显变化。(3)在股权全流通时期,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减少了对上市公司利益的侵占,增加了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即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获得二级市场流通权后,其行为与股权分置时期发生显著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