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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规划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其可以划分为农村居民点整理和村庄规划两种类型.结合新农村规划现状,湖北省应在坚持“因地制宜、政府主导、一次规划、节约用地、以民为本”五大原则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体系规划的协调性、新农村规划中生产力布局、村庄规划设计、新农村规划与城市病、养老及新技术应用等七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