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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今年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年,为了进一步了解监管体制改革对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的影响,因此对瓯海区食品安全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从总体来看,体制改革之年瓯海区保持了区域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急需解决。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
一、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现状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我区于4月初开始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原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能合并到位,整合并划入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能,新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实现了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实施由一个部门统一监管。并将商务局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能划入农林渔业局(畜牧兽医局),统一了食品源头管理。
(二)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初步建立。食品安全职能部门与镇街、村居分级联动的"网格化"监管模式相关工作制度有所完善,网格人员对食品安全职责事项逐步明确,履职意识和能力有所增强。部门监管力量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农产品源头管理的镇街"三位一体"(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三)食品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我区共对122家涉食单位及个人进行立案处理,其中公安部门立案21起,刑拘45人,逮捕21人,起诉17人,案件查办力度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另外,先后公布2批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涉及食品单位17家,震慑了食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為。
(四)城中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所突破。 6月份以来,由区食安办牵头、各镇街实施属地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以梧田街道蟠凤村为示范,在全区45个城中村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严打"等系列行动,一定程度改善了城中村的食品安全面貌,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
(五)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检测水平有所提升。温州市菜篮子集团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自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了内部检测室的改造,增加了抽测人员和检测人员,加大了检测批次,增加了"限铝令"等相应的定项检测项目,逐步建立对相关农药残留的定量分析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体制改革步伐相对迟缓。今年4月份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但区食安委作为全区食品安全的领导机构,8月底人员才调整到位,未能很好地领导和协调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相关工作进程在全市明显处于后位,不利于监管机构关系的理顺和食品监管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如区市场监管局的"三定"方案8月底才确定,内部机构及派出机构的职能融合至今未有效启动;质监部门与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职能交接于9月中旬才得以进行。体制改革过渡期拖长,一定程度影响了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基层监管网络建设亟需加强。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虽已完成基本组织架构,但人员及职能尚未有效整合到位,组织效能尚待优化提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因监管交接不彻底,存在监管空档期。基层市场监管所职能未整合到位,虽已集中办公,但原工商所和原食品药品稽查中队各自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内容也仅限于机构改革前的范围。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监管网络脆弱,农技人员变动频繁,且履职积极性普遍不高,对村居层面的农产品安全监管难以到位。镇街责任网格人员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足,隐患排查、信息报送等工作远未全面展开。
(三)专业人员力量严重缺乏。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重,业务性强。当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的矛盾较机构改革前更为突出。机构改革后缺编空编多达50多人却未能给予落实考录计划。而原区工商系统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普遍缺乏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知识;质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和动物屠宰管理相关力量并未相应划转,市场监管局难以有效构筑食品药品监管充足的专业技术力量,无法有效实施对全区范围的工作监管。
(四)食品案件查办难度增加。由于缺乏专业仓库,扣押的食品腐烂变质,造成证据难保全;食品案件性质复杂,技术要求高,行政部门一定程度存在以罚代刑的做法,造成案源的大量流失;食品案件危害性鉴定难。今年下半年以来,区卫生部门依据省厅的意见,暂停了对涉案食品安全危害性的认定和出证,直接导致不少案件中途搁置,无法继续羁押和处置涉案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加快监管体制改革进程。目前,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仅完成了机构框架的搭建。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局这三个机构同时挂牌合署办公,但三者内部关系仍有待融合。要尽快理顺领导关系,促进工作分工落实。对市场监管局的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要抓紧及时整合到位。
(二)狠抓落实,强化基层食品监管网络。要按照"机构健全、人员配齐、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建设,推进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好人员到位和业务培训。要加强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调剂充实农技人员力量,完善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大考核和追责力度,切实提高镇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村居建立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协助镇街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专业人员力量。对于目前机构改革后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含动物屠宰监管)专业人员力量短缺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研,作出统筹安排,确保食品安全执法和监管力量与工作量相协调。如积极协调落实人员考录指标,增加专业人员力量;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对内部人员进行盘整和消化,腾挪编制用于考录或选调专业对口人员;鼓励和支持年轻人员充实监管执法一线队伍等等。
(四)合力保障,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监督,坚持执法标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不能姑息放行,以罚代刑。积极创设条件为扣押食品提供专业仓库或临时仓库,更好地保全办案所需的证据,增加公安部门的破案成功率。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规范鉴定检测流程。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
一、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现状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我区于4月初开始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原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能合并到位,整合并划入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能,新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实现了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实施由一个部门统一监管。并将商务局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能划入农林渔业局(畜牧兽医局),统一了食品源头管理。
(二)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初步建立。食品安全职能部门与镇街、村居分级联动的"网格化"监管模式相关工作制度有所完善,网格人员对食品安全职责事项逐步明确,履职意识和能力有所增强。部门监管力量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农产品源头管理的镇街"三位一体"(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三)食品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我区共对122家涉食单位及个人进行立案处理,其中公安部门立案21起,刑拘45人,逮捕21人,起诉17人,案件查办力度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另外,先后公布2批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涉及食品单位17家,震慑了食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為。
(四)城中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所突破。 6月份以来,由区食安办牵头、各镇街实施属地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以梧田街道蟠凤村为示范,在全区45个城中村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严打"等系列行动,一定程度改善了城中村的食品安全面貌,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
(五)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检测水平有所提升。温州市菜篮子集团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自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了内部检测室的改造,增加了抽测人员和检测人员,加大了检测批次,增加了"限铝令"等相应的定项检测项目,逐步建立对相关农药残留的定量分析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体制改革步伐相对迟缓。今年4月份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但区食安委作为全区食品安全的领导机构,8月底人员才调整到位,未能很好地领导和协调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相关工作进程在全市明显处于后位,不利于监管机构关系的理顺和食品监管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如区市场监管局的"三定"方案8月底才确定,内部机构及派出机构的职能融合至今未有效启动;质监部门与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职能交接于9月中旬才得以进行。体制改革过渡期拖长,一定程度影响了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基层监管网络建设亟需加强。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虽已完成基本组织架构,但人员及职能尚未有效整合到位,组织效能尚待优化提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因监管交接不彻底,存在监管空档期。基层市场监管所职能未整合到位,虽已集中办公,但原工商所和原食品药品稽查中队各自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内容也仅限于机构改革前的范围。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监管网络脆弱,农技人员变动频繁,且履职积极性普遍不高,对村居层面的农产品安全监管难以到位。镇街责任网格人员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足,隐患排查、信息报送等工作远未全面展开。
(三)专业人员力量严重缺乏。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重,业务性强。当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的矛盾较机构改革前更为突出。机构改革后缺编空编多达50多人却未能给予落实考录计划。而原区工商系统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普遍缺乏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知识;质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和动物屠宰管理相关力量并未相应划转,市场监管局难以有效构筑食品药品监管充足的专业技术力量,无法有效实施对全区范围的工作监管。
(四)食品案件查办难度增加。由于缺乏专业仓库,扣押的食品腐烂变质,造成证据难保全;食品案件性质复杂,技术要求高,行政部门一定程度存在以罚代刑的做法,造成案源的大量流失;食品案件危害性鉴定难。今年下半年以来,区卫生部门依据省厅的意见,暂停了对涉案食品安全危害性的认定和出证,直接导致不少案件中途搁置,无法继续羁押和处置涉案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加快监管体制改革进程。目前,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仅完成了机构框架的搭建。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局这三个机构同时挂牌合署办公,但三者内部关系仍有待融合。要尽快理顺领导关系,促进工作分工落实。对市场监管局的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要抓紧及时整合到位。
(二)狠抓落实,强化基层食品监管网络。要按照"机构健全、人员配齐、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建设,推进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好人员到位和业务培训。要加强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调剂充实农技人员力量,完善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大考核和追责力度,切实提高镇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村居建立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协助镇街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专业人员力量。对于目前机构改革后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含动物屠宰监管)专业人员力量短缺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研,作出统筹安排,确保食品安全执法和监管力量与工作量相协调。如积极协调落实人员考录指标,增加专业人员力量;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对内部人员进行盘整和消化,腾挪编制用于考录或选调专业对口人员;鼓励和支持年轻人员充实监管执法一线队伍等等。
(四)合力保障,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监督,坚持执法标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不能姑息放行,以罚代刑。积极创设条件为扣押食品提供专业仓库或临时仓库,更好地保全办案所需的证据,增加公安部门的破案成功率。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规范鉴定检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