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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和策划者,也是学校管理的中坚力量和骨干分子,作为班主任,应该如何进行有效的班级管理呢? “情”与“法”的互动是打开班级管理之门的金钥匙。
[关键字] “情” “ 法” 班级管理
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在班级的管理中注重“情”与“法”的运用对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情”指情感教育,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前提。
它能拉近班主任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能滋润学生的心田,能感化学生的心灵。只有班主任对学生怀有真诚和感情,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自觉愉快地接受班主任的教诲。因此,班主任在实施教育的过程,应用情激励学生,用情温暖学生,用情鞭策学生。教师用自己对教育事业的无限热爱;对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态度;用言行一致,光明磊落的品质来感染学生。
1、尊重热爱学生。
没有爱便没有教育,没有爱心也就做不好教师工作。做好班主任工作首先要有爱心。老师的爱不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的,要用自己的心来实践。春雨润无声,爱在不言中。教师对学生爱得越深,学生对老师就越亲切,越信任,越尊重,教育的效果就越显著,感情上也就会和教师息息相通,自然就会毫不保留地向你敞开心扉,把自己心灵的秘密告诉你,愿意接受教师的教育。
2、多鼓励,少批评,捕捉学生的“闪光点”。
正如法国教育家卢梭所说过:“赞扬学生极其微小的进步要比嘲笑其显著的恶迹高明。”职业学校的学生的特点决定学生每天在学校学习、生活,难免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但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闪光点,作为班主任应该善于捕捉每一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闪光点,但很可能你通过这个小小的闪光点可以挖掘出埋藏在他心里头的大金矿,孩子们能感受到我们对他的一点信任和温情,他们也是知道回报的。班级学生中有一个学生是被父母遗弃,在社会上流浪了四年后,经媒体披露后由年迈的奶奶领回去抚养。这个学生在社会上流浪对她的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自由散漫惯了,管不住自己,课堂上坐不住,说话随便,不服从管理,和老师顶嘴,有时看问题比较偏激。了解了她的身世后,我想这样的学生主要是长期没有人正眼看过她,造成她的心理上不健康,想用一些行动反抗,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吸引别人的关注。在刚开学时我就进行了家访,看看对她能不能起到触动作用。我到她家去后,家里就她自己在家,家里环境让人一看就觉得挺心酸的,一切的家具摆设都在向我诉说这个家庭的困难,和它们的主人的不易,当时她很意外根本没想到我会去她家家访,看到我先愣了一下,然后很有礼貌地让我进屋坐。我们聊了一会,我抓住她懂礼貌表扬她时,她有些感动,告诉我很少有老师表她,向我表示她会努力表现的。这样的学生,不仅缺少的是母爱更缺少的是老师的关爱,我就尽可能地在生活中,学习中关心她照顾她,及时挖掘她的闪光点,不断激励她,她也愿意用点滴的进步回报老师。
每个学生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他们都有自尊心和上进心,适时挖掘学生的闪光点,恰当进行引导,多给予鼓励,学生还是愿意进步的。
二、“法”,是班级管理的有效手段。
1、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法”是指班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班规的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不得有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内容。班规要具体,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班级管理目标;奖励原则和标准;惩罚原则和标准。让它涵盖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能反映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综合素质。
2、持之以恒地落实班规:制定一个好的班规,仅仅是一个好的开端,关键是要把它落到实处。班级的管理仅靠班主任个人是远远不够的,应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为了落实班规,可以运用下列管理办法:一是班干部轮流值周负责制,负责把本周学生遵守班规的情况记录下来,对有突出表现的同学提出表扬,按照班规予以奖分。每个月总评一次,评出班级“星级学生”。若有违反班规的同学,则进行相应的罚分。二是值日班长负责制,负责当天班级的常规管理,每天小结。
三、班级管理要讲“情”与“法”,仅靠哪一方面都是管理不好的。在班级管理中尽量做到“情”与“法”的互动
1、摆正师生之间的关系。
我们面对的是尚未成熟的学生,如果我们把师生看成猫和鼠的关系,连一点表扬都吝啬的话,关爱就无从谈起,整个集体会死水一潭,学生将永远生活在阴霾的日子里。师生关系应该是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形成亦师亦友的和谐关系。
2、执行制度既要严格又要适度。
职业学校的学生,大多数从小到中学极少能得到老师的肯定和表扬,因而,你给他們尊重,他们会非常感动,但感动之后,多年养成的恶习难以在短时间内根除,因些教师的宽容必须是阶段性的,有原则的,如果有学生总是在重复犯同样的错误,就必须严明制度,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
总之,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只注重情感教育,班级管理就缺乏力度,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放纵的随意。如果只注重法虽然能使班级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行为规范,却无法走进学生的心灵,只能治表而不能治里,因此,“情”是“法”的前提,“法”是“情”的保障,只有“法”才能使“情”得以实现,才能使“情”贯穿于整个工作当中。只有情与法的和谐统一与交融,才能规范学生的的言行,感化学生的心灵。
[关键字] “情” “ 法” 班级管理
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在班级的管理中注重“情”与“法”的运用对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情”指情感教育,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前提。
它能拉近班主任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能滋润学生的心田,能感化学生的心灵。只有班主任对学生怀有真诚和感情,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自觉愉快地接受班主任的教诲。因此,班主任在实施教育的过程,应用情激励学生,用情温暖学生,用情鞭策学生。教师用自己对教育事业的无限热爱;对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态度;用言行一致,光明磊落的品质来感染学生。
1、尊重热爱学生。
没有爱便没有教育,没有爱心也就做不好教师工作。做好班主任工作首先要有爱心。老师的爱不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的,要用自己的心来实践。春雨润无声,爱在不言中。教师对学生爱得越深,学生对老师就越亲切,越信任,越尊重,教育的效果就越显著,感情上也就会和教师息息相通,自然就会毫不保留地向你敞开心扉,把自己心灵的秘密告诉你,愿意接受教师的教育。
2、多鼓励,少批评,捕捉学生的“闪光点”。
正如法国教育家卢梭所说过:“赞扬学生极其微小的进步要比嘲笑其显著的恶迹高明。”职业学校的学生的特点决定学生每天在学校学习、生活,难免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但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闪光点,作为班主任应该善于捕捉每一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闪光点,但很可能你通过这个小小的闪光点可以挖掘出埋藏在他心里头的大金矿,孩子们能感受到我们对他的一点信任和温情,他们也是知道回报的。班级学生中有一个学生是被父母遗弃,在社会上流浪了四年后,经媒体披露后由年迈的奶奶领回去抚养。这个学生在社会上流浪对她的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自由散漫惯了,管不住自己,课堂上坐不住,说话随便,不服从管理,和老师顶嘴,有时看问题比较偏激。了解了她的身世后,我想这样的学生主要是长期没有人正眼看过她,造成她的心理上不健康,想用一些行动反抗,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吸引别人的关注。在刚开学时我就进行了家访,看看对她能不能起到触动作用。我到她家去后,家里就她自己在家,家里环境让人一看就觉得挺心酸的,一切的家具摆设都在向我诉说这个家庭的困难,和它们的主人的不易,当时她很意外根本没想到我会去她家家访,看到我先愣了一下,然后很有礼貌地让我进屋坐。我们聊了一会,我抓住她懂礼貌表扬她时,她有些感动,告诉我很少有老师表她,向我表示她会努力表现的。这样的学生,不仅缺少的是母爱更缺少的是老师的关爱,我就尽可能地在生活中,学习中关心她照顾她,及时挖掘她的闪光点,不断激励她,她也愿意用点滴的进步回报老师。
每个学生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他们都有自尊心和上进心,适时挖掘学生的闪光点,恰当进行引导,多给予鼓励,学生还是愿意进步的。
二、“法”,是班级管理的有效手段。
1、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法”是指班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班规的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不得有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内容。班规要具体,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班级管理目标;奖励原则和标准;惩罚原则和标准。让它涵盖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能反映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综合素质。
2、持之以恒地落实班规:制定一个好的班规,仅仅是一个好的开端,关键是要把它落到实处。班级的管理仅靠班主任个人是远远不够的,应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为了落实班规,可以运用下列管理办法:一是班干部轮流值周负责制,负责把本周学生遵守班规的情况记录下来,对有突出表现的同学提出表扬,按照班规予以奖分。每个月总评一次,评出班级“星级学生”。若有违反班规的同学,则进行相应的罚分。二是值日班长负责制,负责当天班级的常规管理,每天小结。
三、班级管理要讲“情”与“法”,仅靠哪一方面都是管理不好的。在班级管理中尽量做到“情”与“法”的互动
1、摆正师生之间的关系。
我们面对的是尚未成熟的学生,如果我们把师生看成猫和鼠的关系,连一点表扬都吝啬的话,关爱就无从谈起,整个集体会死水一潭,学生将永远生活在阴霾的日子里。师生关系应该是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形成亦师亦友的和谐关系。
2、执行制度既要严格又要适度。
职业学校的学生,大多数从小到中学极少能得到老师的肯定和表扬,因而,你给他們尊重,他们会非常感动,但感动之后,多年养成的恶习难以在短时间内根除,因些教师的宽容必须是阶段性的,有原则的,如果有学生总是在重复犯同样的错误,就必须严明制度,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
总之,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只注重情感教育,班级管理就缺乏力度,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放纵的随意。如果只注重法虽然能使班级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行为规范,却无法走进学生的心灵,只能治表而不能治里,因此,“情”是“法”的前提,“法”是“情”的保障,只有“法”才能使“情”得以实现,才能使“情”贯穿于整个工作当中。只有情与法的和谐统一与交融,才能规范学生的的言行,感化学生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