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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主义文化模式
1.1 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维度
19世纪德国哲学家亚瑟·叔本华说过一个寓言:寒冷的冬夜,一群豪猪在风中瑟瑟发抖。它们一次次挤到一起取暖,却一次次被迫散开,因为忍受不了彼此身上长长的刺。最后,筋疲力尽的豪猪终于找到一刺之距,相安无事地熬过严寒。实际上,豪猪的尴尬正是人类处境的一个隐喻。人这种社会动物对孤立隔绝有种本能的恐惧。可一旦聚拢,个性癖好却又让彼此感到芒刺在背。要和谐共处,必须在个人和集体之间留出适当的距离。有趣的是,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身上的无形之刺并非一样长。一个极端如美国人,心理需求的人际距离大到每个人都可看成独立的个体。而另一个极端如中国人,用力收紧了刺聚在一起,甚至个性都消融在集体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社会的其他诸多特征都是这个人际距离的派生物。因此“我们找到了一个区别各个社会的基本维度: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 (笔者译,Hofstede, 1980:214)
Geert Hofstede第一个令人信服地分离出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其他三个区别一种文化的基本维度,尽管之前已有人注意到个人主义或集体主义主导某种文化的现象。Hofstede在IBM公司对来自40个国家的116,000雇员用20种语言做了为期7年的追踪调查,获得了第一手翔实证据。另外,他还提到有证据表明“个人主义指数与权力距离指数呈反比例关系。”(笔者译,Hofstede, 1980:214)而权力距离是另一重要价值维度,反映了一种文化的等级化程度。
1.2 集体主义是中国文化传统
从Hofstede对40个国家和地区在个人主义-集体主义维度上的排名表(越倾向个人主义,排名越靠前)中可以看到,美国高居榜首,紧随其后的是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都是主要说英语的国家。而中国香港名列32, 中国台湾36, 以华裔为主的新加坡排在34。很遗憾,因政治原因无法收集中国大陆的数据。
表: 四十国家或地区在个人主义-集体主义维度上的排名 (部分)
注1,排名越靠前,其文化模式越接近个人主义;越靠后越接近集体主义。
注2,资料来源: 根据Greert Hofstede, Culture’s Consequences: International Differences in Work-related Values (Beverly Hills: Sage, 1980)相关图表整理。
集体主义是中国人持久稳固的信念。人们习惯于聚族而居,习惯于相互间情感依赖,经济支持,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但其乐融融的大团圆必须建立在一整套精心设计的等级制度上,不同的等级享有不同的权力。为了避免身上的刺彼此伤害,个体必须收敛自我,各得其所,安于各自的位置。早在春秋时期,中国人就形成了完善的等级制度,“天有十日,人有十等”(左传·昭公七年)。中国人一向就对正式场合站哪坐哪格外敏感。一句话,极其在意“我”的位置。
纵向的社会体系自然引出对上、对下的义务感。反过来,这种义务感又强化了社会的束缚。与美国人刻意避免相互约束相反,中国人心甘情愿地承担对家人的义务。这种义务甚至延伸到他们从不曾谋面的先祖那里。正当本文写作时(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71岁高龄的曾宪梓博士,冒雨携妻同归故里——山东嘉祥,以曾子74世孙名义行祭祖大礼。可见,一个传统的中国人,首先是一个大家庭的儿子、孙子或曾孙子,“我”的意识融化于大家庭。
2.语言背后的文化理据
语言是文化中最为人注目的显性部分,所以文化一方面影响了语言,另一方面又被后者影响。对比修辞学的奠基人Kaplan(1966)指出,篇章、段落层面的逻辑和修辞是因文化而异的。在中国这样集体主义主导的社会,人们格外注意各自在所处集体中的相对位置,时刻小心地维系人际和谐。中国人不仅做事喜欢兜圈子,好像说话也尽量“避免自由表达个人观点和情感”(笔者译,Connor, 2001:38)。在篇章和段落层面,中国作者一般不喜直奔主题,且好引经据典。Kaplan言之有理,但要指出的是,这种礼貌倾向在其他语言层面亦有表现,比如词汇层面。特别是那些涉及人际关系的词非常生动地体现了这种文化特色,具有重要认知意义的自称词恰属于这类词。如何表达主体的位置深刻地体现了文化差异。鉴于近百年来语言欧化造成的复杂局面,笔者暂把目光缩小在古汉语范围,从集体主义文化模式角度考察古汉语自称词。
3.古汉语自称词分析
3.1 第一人称代词
古汉语第一人称代词主要有:“我、吾、余、予、卬( ng)、台(yi)、朕(自秦始皇以后,“朕”一直为皇帝专用)。除了 “卬”“台”自秦之后消亡,其他词一直活跃到20世纪初。其中, “我”从词源角度看最为古老,而且自先秦时期便是最常用的。有人认为“我”相对现代,而“吾”则是刻意回归古典(齐静,2004),实在是误会。可能正因为“我”持久的生命力,这个古老的词不仅没有沦为古董,反而在现代汉语中一枝独秀。
请看先秦时期自称词的用例(为便于分析,笔者标注了语法范畴):
(1)我(主格)虽不敏,请尝试之。(《孟子·梁惠王上》)
(2)匪来贸丝,来即我(宾格)谋。(《诗经·卫风·氓》)
(3)三人行,必有我(属格)师焉。(《论语·述而》)
(4)吾(主格)日三省吾(属格)身。(《论语·学而》)
(5)来!予(主格)与尔言。(《论语·阳货》)
(6)启予(属格)手。(《论语·泰伯》)
(7)余(主格,复数)姑剪灭此而朝食。(《左传·成公二年》)
(8)彼竭我(主格、复数)盈,故克之。(《左传·庄公十年》)
(9)招招舟子,人涉卬(主格,女性)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属格)友。(《诗经·邶风·匏有苦叶》)
(10)帝高阳之被离兮,朕(属格)皇考曰伯庸。(《楚辞·离骚》)
古欧洲语言代词也极丰富,但这是由于不遗余力地区别格、数、性造成的。古希腊语、拉丁语需区分代词五种格:主格、宾格、属格、与格、呼格。梵语代词需区分三种数:单数、复数和双数。古汉语代词的复杂性却和语法考虑无关。以上例中,七个第一人称代词看不出明显的功能分担。 “我”出现在所有的位置上:主格、宾格、属格等。至于“性”,虽然有人认为“卬”限于女性,大多数人质疑这个结论 (易孟醇,1989:136)。
尤为突出的是,“数”的区别也没有。 如例(7)实际上是“我们”。“单数和复数的区别在古代汉语里不受重视”(吕叔湘,1989:266)。直到宋代,明确标志复数概念的后缀“们”才在词汇中确立了地位。现代英语中“I/we”和现代汉语中“我/我们”使用中也有模糊地带,但古汉语根本就没有复数形式。显然,古人眼里“我”可以代表“我们”,而“我们”站在“我”的身后。所以根本没必要在二者之间划条线。个体完全融入于集体。
尽管确凿的证据已迷失在历史的尘埃中, 仍有足够线索表明:自称词的选择取决于说话人当时微妙的态度。例如,根据何乐士对《汉书》的研究,“我”有点咄咄逼人,“吾”听上去则非常谦和。但是易孟醇(1989:127)发现,孔子感到自信甚至自负时使用“吾”——“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而显得谦恭时却用“我”——“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按照笔者理解,“朕”即使在嬴政以前也有堂皇气象,因为从流传下来的资料中看,自称“朕”的只有皋陶,屈原,鸿蒙,庄子等名士。
可见,丰富的第一人称代词透露了古人对人际关系的重视。说话人可以灵活挑选相应形式,调整与听话人之间的情感、心理距离,以维持集体的和谐稳定。
3.2 谦称
第一人称代词是对说话人的概念抽象,而不管他的权力,年龄,性别,职业等区别。代词的出现符合语言的经济原则,但这样的经济原则对一个处在严格等级制度中的人来说太刺耳了。所以非常有趣,虽拥有丰富复杂的第一人称代词,古人并不常用,却颇费苦心地设计了另一套谦称,来代替这些代词。例如:“臣,仆,下走,小人”等。现在看一下这些谦称如何发挥强化集体稳定的功能,按照谦逊程度不同,分两类讨论:
3.2.1 自贬词
如果谈话双方分属不同社会等级,来自较低等级的说话人要使用贬损程度很大的谦称。地位差距越大,越是要压低自己。见下例:
(11)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诸葛亮·出师表》)
(12)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后汉书·乐羊子妻传》)
诸葛亮怎么可能“愚”呢?只因为这是非常正式的文体,且阅读人是皇帝。至于乐羊的妻子,谁也不会把她真的当成小老婆,自称“妾”其实是显示对丈夫的尊重。
有时,说话人未必地位低下,但出于某种原因需要表达格外的礼节,也会挑选自贬词,例如:
(13)仆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
(14)仆自卜固无取。(《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
司马迁的朋友任安因李陵案获死罪,司马迁自顾不及,无力救人,在这封复函中,似乎作为一种心理补偿,他不仅通篇自称“仆”,开篇甚至把自己贬成“牛马走”。例(14)中,韦中立实际上是柳宗元晚辈,欲拜柳为师,柳宗元婉拒了。为不伤人脸面,柳选择了颇为谦卑的“仆”自称。当时广泛使用的相当自贬的谦称还有:“下走,贱子,老朽,不佞,鄙人”等等。
那么皇帝就无拘无束了吗?不然。除了对臣民自称“朕”,皇帝对高高在上的天会谦称“寡人”“孤”——寡德之人。为了笼络或重视名士,大臣,也会用谦称。例如:
(15)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左传·僖公四年》)
(16)孤不度德量力,欲信大义于天下。(《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
3.2.2 身份词
如果说话人和听众身份地位接近,或足够熟悉,又是在非正式场合,说话人会选择一些不那么贬抑的自称,反而容易拉近彼此关系。这些自称多从各个角度反映了说话人敏感的身份意识。请看下面例子:
(17)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战国策·赵策》)
(18)老妇恃辇而行。(同上)
(19)欲与太叔,臣请事之。(《左传·隐公四年》)
(20)我的儿,舅舅要有,还不是该当的。(《红楼梦》)
例17,烛之武是几十年的老臣,与太后熟悉,私下谈话自称“老臣”很得体。例(18),太后也不想拉开两人距离,颇有点自嘲地自称“老妇”。例(19),是一个熟悉郑武公的大臣说话。例(20),顺着晚辈的叫法自称“舅舅”,听上去自然亲切。类似表示身份的自称还有:“小弟,老身,老汉,在下,下官,门生”等等。
另一个以示礼貌的方法是称人以字,自称以名。如下例:
(21)子卿壹听陵言。(《汉书·李陵苏武传》)
(22)子曰:“丘之祷久矣。”(《论语·述而》)
(23)六月二十六日,愈白。(《韩愈·答李竑书》)
例(21),子卿是苏武的字,李陵自称陵。例(22),孔子自称丘。例(23),韩愈自称愈。
如果在一些正式场合,说话人为了显示威严,往往以官职自称。例如,司马迁写《史记》,通常以“文史公曰”作为每篇结语。在电视剧中也可以看到,官员升堂,自称“本官”“本府”。
总之,中国古人习惯于藏身某个特定的集体,在交际中时刻警惕人际关系是个必不可少的处世技巧。如果谁贸然地频频用真正的第一人称代词自称,听众会觉得不可思议,这种“有标记”的用法事实上严重违反了礼貌原则。除非想表达言外之意,这样的用法肯定会遭到嘲笑,像下例那个不幸的方士:
(24)有方士姓许,对人未尝称名,无贵贱皆称“我”,时人谓之”许我”。(《沈括·梦溪笔谈》)
避免频频使用“我”的做法延续到近代。语言接近当代的《红楼梦》中有这样的例子:
(25)(王熙风)这不是你又急了,满嘴里“你”呀,“我”的起来了。(《红楼梦》)
例25,王熙凤从平儿满嘴里“你,我”中,立刻听出了怨气。
可见,谦称遵守了礼貌原则。“夫礼者,自卑而尊人。”(《礼记·曲礼上》) 正如豪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刺,越要靠得近,越要把刺收紧,越是需要高度的忍耐。在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影响下,人们不仅处处留心自己身份,还特别敏感于双方关系,据此小心翼翼地选用合适的自称。
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西风渐近,汉语发生很大变化。大多数复杂的代词、谦称迅速消亡了,但无形的价值观念是无法轻易改变的。今天中国人写文章还会自称“笔者”“本人”,谦称“寒舍”“拙作”。中国父母跟子女也很少自称“我”。现代汉语中这些有趣的特点实际上是古汉语的遗产。
4. 结论
古汉语不仅拥有丰富的第一人称代词,还拥有一套复杂精细的谦称。说话人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自称词,把自己纳入某个群体,同时还可以灵活调节与听话人之间的人际距离,恪守礼貌原则,维系和谐稳定的人际关系。一句话,古汉语复杂的自称词是中国集体主义文化模式的生动体现。
参考文献:
[1][2] Hofstede, Geert.Culture’s consequences: International differences in work-related values[M]. Beverly Hills, CA:Sage.1980.
[3] Kaplan, R.B.Cultural thought patterns in intercultural education [J].Language Learning. 1966: Vol. XVI, nos, 1-2, PP1-20.
[4] Connor, Ulla.Contrastive rhetoric: Cross-cultural aspects of second- language writing[M].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Education Press.2001.
[5]齐静.《儒林外史》中的人称代词[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4,(4):103-106.
[6]易孟醇.先秦语法[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
[7]吕叔湘.“们”和“家”[A].吕叔湘.吕叔湘自选集[C].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9,259-312.
[8]何乐士.左传的人称代词[A].何乐士.古汉语语法研究论文集[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287-317.
[9]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教研室.古代汉语(上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应 明,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
1.1 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维度
19世纪德国哲学家亚瑟·叔本华说过一个寓言:寒冷的冬夜,一群豪猪在风中瑟瑟发抖。它们一次次挤到一起取暖,却一次次被迫散开,因为忍受不了彼此身上长长的刺。最后,筋疲力尽的豪猪终于找到一刺之距,相安无事地熬过严寒。实际上,豪猪的尴尬正是人类处境的一个隐喻。人这种社会动物对孤立隔绝有种本能的恐惧。可一旦聚拢,个性癖好却又让彼此感到芒刺在背。要和谐共处,必须在个人和集体之间留出适当的距离。有趣的是,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身上的无形之刺并非一样长。一个极端如美国人,心理需求的人际距离大到每个人都可看成独立的个体。而另一个极端如中国人,用力收紧了刺聚在一起,甚至个性都消融在集体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社会的其他诸多特征都是这个人际距离的派生物。因此“我们找到了一个区别各个社会的基本维度: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 (笔者译,Hofstede, 1980:214)
Geert Hofstede第一个令人信服地分离出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其他三个区别一种文化的基本维度,尽管之前已有人注意到个人主义或集体主义主导某种文化的现象。Hofstede在IBM公司对来自40个国家的116,000雇员用20种语言做了为期7年的追踪调查,获得了第一手翔实证据。另外,他还提到有证据表明“个人主义指数与权力距离指数呈反比例关系。”(笔者译,Hofstede, 1980:214)而权力距离是另一重要价值维度,反映了一种文化的等级化程度。
1.2 集体主义是中国文化传统
从Hofstede对40个国家和地区在个人主义-集体主义维度上的排名表(越倾向个人主义,排名越靠前)中可以看到,美国高居榜首,紧随其后的是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都是主要说英语的国家。而中国香港名列32, 中国台湾36, 以华裔为主的新加坡排在34。很遗憾,因政治原因无法收集中国大陆的数据。
表: 四十国家或地区在个人主义-集体主义维度上的排名 (部分)
注1,排名越靠前,其文化模式越接近个人主义;越靠后越接近集体主义。
注2,资料来源: 根据Greert Hofstede, Culture’s Consequences: International Differences in Work-related Values (Beverly Hills: Sage, 1980)相关图表整理。
集体主义是中国人持久稳固的信念。人们习惯于聚族而居,习惯于相互间情感依赖,经济支持,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但其乐融融的大团圆必须建立在一整套精心设计的等级制度上,不同的等级享有不同的权力。为了避免身上的刺彼此伤害,个体必须收敛自我,各得其所,安于各自的位置。早在春秋时期,中国人就形成了完善的等级制度,“天有十日,人有十等”(左传·昭公七年)。中国人一向就对正式场合站哪坐哪格外敏感。一句话,极其在意“我”的位置。
纵向的社会体系自然引出对上、对下的义务感。反过来,这种义务感又强化了社会的束缚。与美国人刻意避免相互约束相反,中国人心甘情愿地承担对家人的义务。这种义务甚至延伸到他们从不曾谋面的先祖那里。正当本文写作时(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71岁高龄的曾宪梓博士,冒雨携妻同归故里——山东嘉祥,以曾子74世孙名义行祭祖大礼。可见,一个传统的中国人,首先是一个大家庭的儿子、孙子或曾孙子,“我”的意识融化于大家庭。
2.语言背后的文化理据
语言是文化中最为人注目的显性部分,所以文化一方面影响了语言,另一方面又被后者影响。对比修辞学的奠基人Kaplan(1966)指出,篇章、段落层面的逻辑和修辞是因文化而异的。在中国这样集体主义主导的社会,人们格外注意各自在所处集体中的相对位置,时刻小心地维系人际和谐。中国人不仅做事喜欢兜圈子,好像说话也尽量“避免自由表达个人观点和情感”(笔者译,Connor, 2001:38)。在篇章和段落层面,中国作者一般不喜直奔主题,且好引经据典。Kaplan言之有理,但要指出的是,这种礼貌倾向在其他语言层面亦有表现,比如词汇层面。特别是那些涉及人际关系的词非常生动地体现了这种文化特色,具有重要认知意义的自称词恰属于这类词。如何表达主体的位置深刻地体现了文化差异。鉴于近百年来语言欧化造成的复杂局面,笔者暂把目光缩小在古汉语范围,从集体主义文化模式角度考察古汉语自称词。
3.古汉语自称词分析
3.1 第一人称代词
古汉语第一人称代词主要有:“我、吾、余、予、卬( ng)、台(yi)、朕(自秦始皇以后,“朕”一直为皇帝专用)。除了 “卬”“台”自秦之后消亡,其他词一直活跃到20世纪初。其中, “我”从词源角度看最为古老,而且自先秦时期便是最常用的。有人认为“我”相对现代,而“吾”则是刻意回归古典(齐静,2004),实在是误会。可能正因为“我”持久的生命力,这个古老的词不仅没有沦为古董,反而在现代汉语中一枝独秀。
请看先秦时期自称词的用例(为便于分析,笔者标注了语法范畴):
(1)我(主格)虽不敏,请尝试之。(《孟子·梁惠王上》)
(2)匪来贸丝,来即我(宾格)谋。(《诗经·卫风·氓》)
(3)三人行,必有我(属格)师焉。(《论语·述而》)
(4)吾(主格)日三省吾(属格)身。(《论语·学而》)
(5)来!予(主格)与尔言。(《论语·阳货》)
(6)启予(属格)手。(《论语·泰伯》)
(7)余(主格,复数)姑剪灭此而朝食。(《左传·成公二年》)
(8)彼竭我(主格、复数)盈,故克之。(《左传·庄公十年》)
(9)招招舟子,人涉卬(主格,女性)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属格)友。(《诗经·邶风·匏有苦叶》)
(10)帝高阳之被离兮,朕(属格)皇考曰伯庸。(《楚辞·离骚》)
古欧洲语言代词也极丰富,但这是由于不遗余力地区别格、数、性造成的。古希腊语、拉丁语需区分代词五种格:主格、宾格、属格、与格、呼格。梵语代词需区分三种数:单数、复数和双数。古汉语代词的复杂性却和语法考虑无关。以上例中,七个第一人称代词看不出明显的功能分担。 “我”出现在所有的位置上:主格、宾格、属格等。至于“性”,虽然有人认为“卬”限于女性,大多数人质疑这个结论 (易孟醇,1989:136)。
尤为突出的是,“数”的区别也没有。 如例(7)实际上是“我们”。“单数和复数的区别在古代汉语里不受重视”(吕叔湘,1989:266)。直到宋代,明确标志复数概念的后缀“们”才在词汇中确立了地位。现代英语中“I/we”和现代汉语中“我/我们”使用中也有模糊地带,但古汉语根本就没有复数形式。显然,古人眼里“我”可以代表“我们”,而“我们”站在“我”的身后。所以根本没必要在二者之间划条线。个体完全融入于集体。
尽管确凿的证据已迷失在历史的尘埃中, 仍有足够线索表明:自称词的选择取决于说话人当时微妙的态度。例如,根据何乐士对《汉书》的研究,“我”有点咄咄逼人,“吾”听上去则非常谦和。但是易孟醇(1989:127)发现,孔子感到自信甚至自负时使用“吾”——“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而显得谦恭时却用“我”——“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按照笔者理解,“朕”即使在嬴政以前也有堂皇气象,因为从流传下来的资料中看,自称“朕”的只有皋陶,屈原,鸿蒙,庄子等名士。
可见,丰富的第一人称代词透露了古人对人际关系的重视。说话人可以灵活挑选相应形式,调整与听话人之间的情感、心理距离,以维持集体的和谐稳定。
3.2 谦称
第一人称代词是对说话人的概念抽象,而不管他的权力,年龄,性别,职业等区别。代词的出现符合语言的经济原则,但这样的经济原则对一个处在严格等级制度中的人来说太刺耳了。所以非常有趣,虽拥有丰富复杂的第一人称代词,古人并不常用,却颇费苦心地设计了另一套谦称,来代替这些代词。例如:“臣,仆,下走,小人”等。现在看一下这些谦称如何发挥强化集体稳定的功能,按照谦逊程度不同,分两类讨论:
3.2.1 自贬词
如果谈话双方分属不同社会等级,来自较低等级的说话人要使用贬损程度很大的谦称。地位差距越大,越是要压低自己。见下例:
(11)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诸葛亮·出师表》)
(12)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后汉书·乐羊子妻传》)
诸葛亮怎么可能“愚”呢?只因为这是非常正式的文体,且阅读人是皇帝。至于乐羊的妻子,谁也不会把她真的当成小老婆,自称“妾”其实是显示对丈夫的尊重。
有时,说话人未必地位低下,但出于某种原因需要表达格外的礼节,也会挑选自贬词,例如:
(13)仆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
(14)仆自卜固无取。(《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
司马迁的朋友任安因李陵案获死罪,司马迁自顾不及,无力救人,在这封复函中,似乎作为一种心理补偿,他不仅通篇自称“仆”,开篇甚至把自己贬成“牛马走”。例(14)中,韦中立实际上是柳宗元晚辈,欲拜柳为师,柳宗元婉拒了。为不伤人脸面,柳选择了颇为谦卑的“仆”自称。当时广泛使用的相当自贬的谦称还有:“下走,贱子,老朽,不佞,鄙人”等等。
那么皇帝就无拘无束了吗?不然。除了对臣民自称“朕”,皇帝对高高在上的天会谦称“寡人”“孤”——寡德之人。为了笼络或重视名士,大臣,也会用谦称。例如:
(15)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左传·僖公四年》)
(16)孤不度德量力,欲信大义于天下。(《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
3.2.2 身份词
如果说话人和听众身份地位接近,或足够熟悉,又是在非正式场合,说话人会选择一些不那么贬抑的自称,反而容易拉近彼此关系。这些自称多从各个角度反映了说话人敏感的身份意识。请看下面例子:
(17)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战国策·赵策》)
(18)老妇恃辇而行。(同上)
(19)欲与太叔,臣请事之。(《左传·隐公四年》)
(20)我的儿,舅舅要有,还不是该当的。(《红楼梦》)
例17,烛之武是几十年的老臣,与太后熟悉,私下谈话自称“老臣”很得体。例(18),太后也不想拉开两人距离,颇有点自嘲地自称“老妇”。例(19),是一个熟悉郑武公的大臣说话。例(20),顺着晚辈的叫法自称“舅舅”,听上去自然亲切。类似表示身份的自称还有:“小弟,老身,老汉,在下,下官,门生”等等。
另一个以示礼貌的方法是称人以字,自称以名。如下例:
(21)子卿壹听陵言。(《汉书·李陵苏武传》)
(22)子曰:“丘之祷久矣。”(《论语·述而》)
(23)六月二十六日,愈白。(《韩愈·答李竑书》)
例(21),子卿是苏武的字,李陵自称陵。例(22),孔子自称丘。例(23),韩愈自称愈。
如果在一些正式场合,说话人为了显示威严,往往以官职自称。例如,司马迁写《史记》,通常以“文史公曰”作为每篇结语。在电视剧中也可以看到,官员升堂,自称“本官”“本府”。
总之,中国古人习惯于藏身某个特定的集体,在交际中时刻警惕人际关系是个必不可少的处世技巧。如果谁贸然地频频用真正的第一人称代词自称,听众会觉得不可思议,这种“有标记”的用法事实上严重违反了礼貌原则。除非想表达言外之意,这样的用法肯定会遭到嘲笑,像下例那个不幸的方士:
(24)有方士姓许,对人未尝称名,无贵贱皆称“我”,时人谓之”许我”。(《沈括·梦溪笔谈》)
避免频频使用“我”的做法延续到近代。语言接近当代的《红楼梦》中有这样的例子:
(25)(王熙风)这不是你又急了,满嘴里“你”呀,“我”的起来了。(《红楼梦》)
例25,王熙凤从平儿满嘴里“你,我”中,立刻听出了怨气。
可见,谦称遵守了礼貌原则。“夫礼者,自卑而尊人。”(《礼记·曲礼上》) 正如豪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刺,越要靠得近,越要把刺收紧,越是需要高度的忍耐。在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影响下,人们不仅处处留心自己身份,还特别敏感于双方关系,据此小心翼翼地选用合适的自称。
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西风渐近,汉语发生很大变化。大多数复杂的代词、谦称迅速消亡了,但无形的价值观念是无法轻易改变的。今天中国人写文章还会自称“笔者”“本人”,谦称“寒舍”“拙作”。中国父母跟子女也很少自称“我”。现代汉语中这些有趣的特点实际上是古汉语的遗产。
4. 结论
古汉语不仅拥有丰富的第一人称代词,还拥有一套复杂精细的谦称。说话人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自称词,把自己纳入某个群体,同时还可以灵活调节与听话人之间的人际距离,恪守礼貌原则,维系和谐稳定的人际关系。一句话,古汉语复杂的自称词是中国集体主义文化模式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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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明,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