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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作为我们学习母语的一门基础学科,可谓是来源于我们的生活,又走进我们的生活,成为最重要的交际工具。长期以来,我们的语文教育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这一途径来进行的,学生所面对的是教师、教材,所活动的范围是教室,结果培养出来的人才远远达不到社会所需。对照课程标准精神可以看出,形成这一严重偏差的主要原因是对语文这门课程缺乏正确的认识,即没有认识到“语文的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从语文的性质来看,它具有很强的工具性。在我们的社会中,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无时无刻不在用语文。可以说,没有语文,人们就无法交流,社会就无法发展。另外,语文是我们的母语,因此它有着丰富的语文资源,目之所及,耳之所闻,都是语文,可以说社会处处皆语文。事实上也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从说第一句话开始,都是在反复的实践中学会的。而过去的语文教学却偏偏忽视了这一点,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失误。
新课标指出:“语文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语文实践。语文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的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语文实践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这使我们更进一步地明确实践活动在语文教学中的重要地位,促使我们积极地进行这一方面的研究,学会在实践中学习语文。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新课标的指导下,教材增添了语文实践活动的内容,许多老师也大胆地进行了一系列的二度创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由于这一学习方式才进入我们的课程改革,教师在许多关键问题上还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使语文实践活动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的不明确。许多教师为活动而活动,只求把活动完成,不重视对学生的指导,也就是通常说的只重结果,不重过程,使活动流于形式;
(2)内容形式单一,让学生产生厌倦的心理,消极对待实践活动,使活动成为学生负担;
(3)评价陈旧,不能准确地反应学生在活动中的发展,使活动不能更好的深入下去。
这些问题使实践活动不能达到新课标的要求,也引起了我们的思考:怎样才能使实践活动落实,达到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目的?对上面的问题,我进行了针对性研究,
1 关于目标
语文实践活动的目标应该是宏观的,应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全面考虑。
从获取知识的角度看,要引导学生善于从自己的周围,从各种渠道获取知识,如课外阅读、看电视、听广播、参加社会活动、旅游等,还可以从家庭、邻居、公共场所等人们的交流中获取知识。当然,应提示学生要善于倾听、观察、动脑筋。要善于把自己认为好的内容,有用的内容及时记录下来。可以不拘形式,怎样记都可以。这是吸收的过程,这个过程与实践是分不开的,因为在吸收的过程中,一是要运用已有的能力、方法对新知识进行分析、理解、归纳等;二是要与已有知识相结合。
从形成能力的角度看,是引导学生将所学的知识和运用结合起来,在课堂上运用,在学习其他学科时运用,在社会生活中运用,在一切有语文的地方均可运用。如搞社会调查,出现错别字频率最高的有哪些字;帮助商家设计广告语、产品说明书;帮助社区出板报,写通知、告示等。所有这些活动都可以使学生将所学的知识形成一定的能力。
在知识和能力形成的同时让学生在过程中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尊重和保护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多样化的探究,正确引导学生,促进他们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
2 关于内容和形式
教师要充分利用教材和一切可利用的因素给学生创造实践的机会,创设实践的氛围。根据新课程标准改编后的人教版教材,通过课后思考、“学习园地”等形式,为学生设计了不少实践的内容。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深钻教材,准确把握教材编写意图,充分利用教材提供的内容和形式,引导学生进行实践。
实践活动的形式更应多种多样:对系列性的实践活动,教师应注意采用一定的评比形式,不断激发学生的兴趣;而单课时的实践活动,则可采用表演、讨论、辩论等形式,丰富学生的课堂。但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不能为了形式而形式。如“讨论式”,以高年级为宜,但在低、中年级尝试进行一些合作讨论的练习活动也是允许的。现在小组合作研讨的样式在许多学校盛行。学生同桌两人或前后桌四人一起讨论,作为一种“合作学习”的雏形,对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以及口语交际能力、探究能力是有益的。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学生讨论的问题从何而来,是教师从主观愿望出发硬塞给学生的,还是来自学生、是学生急于释疑求解的问题?在实践活动中,学生对活动常常会从不同角度提出各式各样的问题,如果老师善于梳理,提出一个或两个带有共性的问题,同样会引起学生的兴趣。否则,由于学生思路突然分岔,加之时间太短,来不及组织内部语言,更谈不上去听取别人的发言,讨论就会流于形式。无论什么形式,都应记住一点:发自学生内心,让每个学生都有参与、展示的机会,这才是激发学生兴趣最好的方式。
3 关于评价
对实践活动的评价应遵循新课标的要求:着重考察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尊重和保护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多样化的探究。所以,教师在实践活动的操作过程中应根据学生出现的各种反映,及时地进行教师评、学生评(包括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发现闪光点,激励学生不断向前。评价的着眼点应主要放在:活动中的合作态度和参与程度;能否在活动中主动的发现和探索问题;能否积极为解决问题去收集和整理资料;能否根据占有的课外材料,形成自己的假设或观点;语文知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的表现等。这就是说,教师应更重视过程的评价,而不是只重结果。
总之,新的课程标准提出了全新的语文教育目的,同时也指出了达到这一目的的重要途径,那就是实践。相信如果今后我们的语文教学能通过语文实践活动,把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放在重要的位置,那么,语文教学就会焕发新的生命力,语文教育的目的就一定会达到。
新课标指出:“语文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语文实践。语文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的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语文实践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这使我们更进一步地明确实践活动在语文教学中的重要地位,促使我们积极地进行这一方面的研究,学会在实践中学习语文。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新课标的指导下,教材增添了语文实践活动的内容,许多老师也大胆地进行了一系列的二度创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由于这一学习方式才进入我们的课程改革,教师在许多关键问题上还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使语文实践活动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的不明确。许多教师为活动而活动,只求把活动完成,不重视对学生的指导,也就是通常说的只重结果,不重过程,使活动流于形式;
(2)内容形式单一,让学生产生厌倦的心理,消极对待实践活动,使活动成为学生负担;
(3)评价陈旧,不能准确地反应学生在活动中的发展,使活动不能更好的深入下去。
这些问题使实践活动不能达到新课标的要求,也引起了我们的思考:怎样才能使实践活动落实,达到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目的?对上面的问题,我进行了针对性研究,
1 关于目标
语文实践活动的目标应该是宏观的,应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全面考虑。
从获取知识的角度看,要引导学生善于从自己的周围,从各种渠道获取知识,如课外阅读、看电视、听广播、参加社会活动、旅游等,还可以从家庭、邻居、公共场所等人们的交流中获取知识。当然,应提示学生要善于倾听、观察、动脑筋。要善于把自己认为好的内容,有用的内容及时记录下来。可以不拘形式,怎样记都可以。这是吸收的过程,这个过程与实践是分不开的,因为在吸收的过程中,一是要运用已有的能力、方法对新知识进行分析、理解、归纳等;二是要与已有知识相结合。
从形成能力的角度看,是引导学生将所学的知识和运用结合起来,在课堂上运用,在学习其他学科时运用,在社会生活中运用,在一切有语文的地方均可运用。如搞社会调查,出现错别字频率最高的有哪些字;帮助商家设计广告语、产品说明书;帮助社区出板报,写通知、告示等。所有这些活动都可以使学生将所学的知识形成一定的能力。
在知识和能力形成的同时让学生在过程中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尊重和保护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多样化的探究,正确引导学生,促进他们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
2 关于内容和形式
教师要充分利用教材和一切可利用的因素给学生创造实践的机会,创设实践的氛围。根据新课程标准改编后的人教版教材,通过课后思考、“学习园地”等形式,为学生设计了不少实践的内容。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深钻教材,准确把握教材编写意图,充分利用教材提供的内容和形式,引导学生进行实践。
实践活动的形式更应多种多样:对系列性的实践活动,教师应注意采用一定的评比形式,不断激发学生的兴趣;而单课时的实践活动,则可采用表演、讨论、辩论等形式,丰富学生的课堂。但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不能为了形式而形式。如“讨论式”,以高年级为宜,但在低、中年级尝试进行一些合作讨论的练习活动也是允许的。现在小组合作研讨的样式在许多学校盛行。学生同桌两人或前后桌四人一起讨论,作为一种“合作学习”的雏形,对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以及口语交际能力、探究能力是有益的。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学生讨论的问题从何而来,是教师从主观愿望出发硬塞给学生的,还是来自学生、是学生急于释疑求解的问题?在实践活动中,学生对活动常常会从不同角度提出各式各样的问题,如果老师善于梳理,提出一个或两个带有共性的问题,同样会引起学生的兴趣。否则,由于学生思路突然分岔,加之时间太短,来不及组织内部语言,更谈不上去听取别人的发言,讨论就会流于形式。无论什么形式,都应记住一点:发自学生内心,让每个学生都有参与、展示的机会,这才是激发学生兴趣最好的方式。
3 关于评价
对实践活动的评价应遵循新课标的要求:着重考察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尊重和保护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多样化的探究。所以,教师在实践活动的操作过程中应根据学生出现的各种反映,及时地进行教师评、学生评(包括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发现闪光点,激励学生不断向前。评价的着眼点应主要放在:活动中的合作态度和参与程度;能否在活动中主动的发现和探索问题;能否积极为解决问题去收集和整理资料;能否根据占有的课外材料,形成自己的假设或观点;语文知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的表现等。这就是说,教师应更重视过程的评价,而不是只重结果。
总之,新的课程标准提出了全新的语文教育目的,同时也指出了达到这一目的的重要途径,那就是实践。相信如果今后我们的语文教学能通过语文实践活动,把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放在重要的位置,那么,语文教学就会焕发新的生命力,语文教育的目的就一定会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