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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北京市发布《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将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逐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建立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照护服务补贴制度;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以海淀区、石景山区为试点,探索开展多种模式的长期照护保险,并适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