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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施工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防范管理措施,对于进一步促进施工企业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风险分析;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是指经过招标单位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并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施工企业必须全面分析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质量和工期要求等,最后还要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做出分析。
一、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风险分析
1.1 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建设项目由于各种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从而直接或间接造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提高。引起经济风险的因素一般有3个方面:①施工过程中人工单价和材料单价上涨,材料出现价差时不及时进行调整等;② 工程设计的不完整、不详细、不清楚,给投标报价和施工带来风险;③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应全面分析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质量和工期,以此为依据,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并根据该方案制定出准确的报价,如果到施工时才发现所制定的施工方案不合理需重新制定,则很有可能引起造价的提高,增加风险。
1.2 工程量风险
1)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在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工程量自主报价,即由招标人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投标人承担工程价格的风险。其中工程量清单规定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对其偏差负责,在结算时予以调整。但实际中招标单位为了避免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风险,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多少范围内不得调整;或者规定投标单位对工程量的准确度进行核对,负责校正,如果投标单位没有及时提出工程量清单存在的偏差,则视为没有问题,结算时不做调整。这样本应由招标人承担的工程量风险无形中又转嫁给了投标人,所以如果施工企业在招投标阶段不能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并及时提出问题,以此摆脱清单责任,那么将额外承担本不该由自己来承担的工程量风险。在标底编制的过程中,编制人应充分考虑招投标双方的风险对工程量变化和工程造价变化的影响。
2)工程量清单缺项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企业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所以施工企业在投标阶段就应提出漏项或设计变更等问题,以此作为协商价格的依据。如果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没有发现漏项或发现了却没有及时提出异议,那么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很难得到相应赔偿的。
1.3 合同风险
招标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要根据工程特点,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合同价3种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对于施工单位而言,有利的因素是如果工程资料详细,市场价格稳定,就能据此计算准确的工程造价;反之,如果资料不详细、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如材料价格波动、工程变更、极端气候变化等影响,就会造成工程造价提高。所以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考虑风险的存在,增加必要的合同条款,由业主分担一部分风险,从而降低施工单位的风险。结合目前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相结合的形式。在施工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如果确实出现经业主确认的丁程量变更问题,就用到了单价合同,结算时应采用原报价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乘以经确认的工程量,这样就综合考虑了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的风险。
1.4 由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由于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的风险,如果是业主的风险,施工单位也会有损失,即使不属于业主的风险,施工单位的损失会更大。所以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二、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风险转移
投标人一般把风险分为可定量风险和不定量风险。①可定量风险一般指工程中物品的损坏和临时工程的设计。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计算补偿费,若发生此项费用,可进行适当的补偿。② 不可定量的风险可选择分包,也就是把风险分包出去;另外可选择适当的保险,并在报价中体现出来;投标人还可以对投标进行限制;也可以选择合同条件麻烦少的工程项目;还可以选择退出。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通常计算一项风险保证金,即用一个直接成本的百分数,计算一笔总金额,作为风险补偿费用,然后把这项费用增加到利润中,在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单独列项。即便施工中出现意外情况,利润也不会受到损失;反之,如果不出现任何情况,则可获得更多的利润。
三、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风险管理
3.1 增强法律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建筑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把招投标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要对招投标提高认识,依法办事,其次各方主体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序竞争。
3.2 施工企业应及时掌握市场人工、材料价格的变动,及时调整材料价差,正确合理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之一,因为材料费在工程项目投资中占7O 左右。及时准确地掌握材料价格、准确计算价差,正确调整估算、概算、预算,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一环,也是降低工程造价风险的手段之一。
3.3 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技术、设备、管理、施工方案等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定额,即可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确定成本价,避免盲目压价, 由此造成工程亏本,也可作为内部核算的依据。
3.4 改进评标方法。对评标中需要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同时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其次在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加入对应条款,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复核,将施工单位的主要精力集中到经营决策上来,使其可以根据自己的管理水平、材料消耗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等情况来衡量投标带来的利益得失,自主报价。要根据工程规模、性质、功能、结构的不同,改变评标办法,这样才能更有效地评标,例如,有些工程因结构非常复杂,牵涉到的工种非常多,则应加大企业综合能力,各工种技术人员素质、经历、业绩技术方案等指标的权重,这样才能真正选中最合适的企业进场施工。
3.5 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在开标、评标时,应严格审查所有投标的施工单位的级别、资质以及近年来相关的中标工程情况,对所编制的投标资料应逐一认真审查,对有不认真编制,资料抄袭的就可以明确判断是陪标行为,招标单位有权对此行为进行更深一步的处理,以弥补由此给投资单位带来的损失。
3.6 投标策略报价。施工企业在充分分析了投标报价的主观和客观因素外,就需采取一定的投标策略,工程中常用的投标策略有:①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② 改进设计和缩短工期;③低利政策;④ 加强索赔管理;⑤着眼于发展。施工企业还可以采用一些报价策略以降低、避免或转移风险,主要有:① 突然降价法;②不平衡报价法;③ 先亏后盈法;④优惠取胜法;⑤扩大标价法。
四、结语
总之,招投标中施工企业的风险是来自很多方面的,必须从企业自身出发,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不断挖掘自身潜能,依托市场组建有效的动态市场价格管理体制,降低施工管理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以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参考文献:
[1]葛昆.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09,(02).
[2]刘玉霞.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辽宁交通科技,2004,08.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风险分析;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是指经过招标单位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并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施工企业必须全面分析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质量和工期要求等,最后还要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做出分析。
一、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风险分析
1.1 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建设项目由于各种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从而直接或间接造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提高。引起经济风险的因素一般有3个方面:①施工过程中人工单价和材料单价上涨,材料出现价差时不及时进行调整等;② 工程设计的不完整、不详细、不清楚,给投标报价和施工带来风险;③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应全面分析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质量和工期,以此为依据,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并根据该方案制定出准确的报价,如果到施工时才发现所制定的施工方案不合理需重新制定,则很有可能引起造价的提高,增加风险。
1.2 工程量风险
1)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在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工程量自主报价,即由招标人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投标人承担工程价格的风险。其中工程量清单规定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对其偏差负责,在结算时予以调整。但实际中招标单位为了避免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风险,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多少范围内不得调整;或者规定投标单位对工程量的准确度进行核对,负责校正,如果投标单位没有及时提出工程量清单存在的偏差,则视为没有问题,结算时不做调整。这样本应由招标人承担的工程量风险无形中又转嫁给了投标人,所以如果施工企业在招投标阶段不能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并及时提出问题,以此摆脱清单责任,那么将额外承担本不该由自己来承担的工程量风险。在标底编制的过程中,编制人应充分考虑招投标双方的风险对工程量变化和工程造价变化的影响。
2)工程量清单缺项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企业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所以施工企业在投标阶段就应提出漏项或设计变更等问题,以此作为协商价格的依据。如果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没有发现漏项或发现了却没有及时提出异议,那么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很难得到相应赔偿的。
1.3 合同风险
招标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要根据工程特点,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合同价3种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对于施工单位而言,有利的因素是如果工程资料详细,市场价格稳定,就能据此计算准确的工程造价;反之,如果资料不详细、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如材料价格波动、工程变更、极端气候变化等影响,就会造成工程造价提高。所以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考虑风险的存在,增加必要的合同条款,由业主分担一部分风险,从而降低施工单位的风险。结合目前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相结合的形式。在施工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如果确实出现经业主确认的丁程量变更问题,就用到了单价合同,结算时应采用原报价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乘以经确认的工程量,这样就综合考虑了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的风险。
1.4 由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由于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的风险,如果是业主的风险,施工单位也会有损失,即使不属于业主的风险,施工单位的损失会更大。所以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二、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风险转移
投标人一般把风险分为可定量风险和不定量风险。①可定量风险一般指工程中物品的损坏和临时工程的设计。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计算补偿费,若发生此项费用,可进行适当的补偿。② 不可定量的风险可选择分包,也就是把风险分包出去;另外可选择适当的保险,并在报价中体现出来;投标人还可以对投标进行限制;也可以选择合同条件麻烦少的工程项目;还可以选择退出。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通常计算一项风险保证金,即用一个直接成本的百分数,计算一笔总金额,作为风险补偿费用,然后把这项费用增加到利润中,在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单独列项。即便施工中出现意外情况,利润也不会受到损失;反之,如果不出现任何情况,则可获得更多的利润。
三、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风险管理
3.1 增强法律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建筑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把招投标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要对招投标提高认识,依法办事,其次各方主体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序竞争。
3.2 施工企业应及时掌握市场人工、材料价格的变动,及时调整材料价差,正确合理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之一,因为材料费在工程项目投资中占7O 左右。及时准确地掌握材料价格、准确计算价差,正确调整估算、概算、预算,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一环,也是降低工程造价风险的手段之一。
3.3 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技术、设备、管理、施工方案等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定额,即可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确定成本价,避免盲目压价, 由此造成工程亏本,也可作为内部核算的依据。
3.4 改进评标方法。对评标中需要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同时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其次在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加入对应条款,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复核,将施工单位的主要精力集中到经营决策上来,使其可以根据自己的管理水平、材料消耗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等情况来衡量投标带来的利益得失,自主报价。要根据工程规模、性质、功能、结构的不同,改变评标办法,这样才能更有效地评标,例如,有些工程因结构非常复杂,牵涉到的工种非常多,则应加大企业综合能力,各工种技术人员素质、经历、业绩技术方案等指标的权重,这样才能真正选中最合适的企业进场施工。
3.5 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在开标、评标时,应严格审查所有投标的施工单位的级别、资质以及近年来相关的中标工程情况,对所编制的投标资料应逐一认真审查,对有不认真编制,资料抄袭的就可以明确判断是陪标行为,招标单位有权对此行为进行更深一步的处理,以弥补由此给投资单位带来的损失。
3.6 投标策略报价。施工企业在充分分析了投标报价的主观和客观因素外,就需采取一定的投标策略,工程中常用的投标策略有:①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② 改进设计和缩短工期;③低利政策;④ 加强索赔管理;⑤着眼于发展。施工企业还可以采用一些报价策略以降低、避免或转移风险,主要有:① 突然降价法;②不平衡报价法;③ 先亏后盈法;④优惠取胜法;⑤扩大标价法。
四、结语
总之,招投标中施工企业的风险是来自很多方面的,必须从企业自身出发,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不断挖掘自身潜能,依托市场组建有效的动态市场价格管理体制,降低施工管理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以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参考文献:
[1]葛昆.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09,(02).
[2]刘玉霞.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辽宁交通科技,20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