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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作为构成小说的基本要素之一,使得作家在长期创作中所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形式在小说中得以充分的展现,因此作品中的语言并不只是表面看到的一种表现技巧或写作策略,摹声摹色词的选择和使用在某种程度上承载着作家深层的思维方式和价值立场。莫言可以称之为语言运用的高手,在《红高粱》中摹声摹色词的大量使用赋予作品独特的韵味和无限想象。摹声,是人们对外界客观事物声音的模拟。如果在长期地对一种客观事物进行摹拟,久而久之就会使用人们习惯的拟声成分来指代该事物。下面我们探讨《红高粱》中对于摹声词和摹色词的运用进行学理分析。
(一)作家气质形成的独特解读
无论我们处在大自然还是人化自然中,每种事物都有属于它的颜色与声音来表现个体的独特性,当人们接触周围事物时,声音与颜色会造成视神经与听觉神经的兴奋,这种神经活动经过大脑的信息处理成为一种视听的心理沉淀。作家往往通过文学中的色彩与声音来展现自己的内心世界。大自然纷繁附丽的颜色与各种声音在作家文学创作过程中充当了原始素材,但作家需凭借自我的联想力、感悟力、想象力中,对于城市与乡村的落差有着十分矛盾的心情,并且当时悲凉的时代氛围让他来处理这些非语言的材料。莫言和那个时代许多作家一样来自农村,在其成长过程流露出一种忧郁悲情的情绪,产生压抑的心理,而色彩词和摹声词的运用是他对周围环境最好的诠释,用一种委婉、艺术的表现手法去表现他内心世界的感受。莫言对于色彩与声音的理解形成了他独特的文学观,这与莫言的感受力及个人气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莫言的生活经历让他拥有一种奇特的想象力,富有爱联想的气质。他的同学曾经评价莫言具有一种童心、敏感多情、内向而爱幻想的情怀。莫言在小学时期便因家庭成分问题而被迫辍学,这种特殊的经历在不经意中让他永远保持一种对这个世界的敏感和好奇。莫言在辍学后依然坚持自学,积极借鉴和吸收文学知识,这种全面多维的阅读习惯为莫言的作品创作提供了原始素材的积累,也拓宽了想象的空间和文学视野。当他进行文学创作时,将这种想象发挥到极致,这种独特的个性气质借由想象、联想构造出高密这个声色并美的世界,展现作家对于声音与色彩的感悟。因此作家莫言在《红高粱》中对于色彩词与摹声词的巧妙运用,大大丰富了行文的美感和画面美。
(二)个性化的审美倾向
在生存实践中人类对于色彩与声音的领悟随着自身经验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后就自然而然地将其内化为作家创作中的对象,由于文化环境、生活方式的差异造成不同的审美体验和声音感受,莫言在其作品中所表现的也是完全不同于其他作者的色彩与声音表达,这与他个性化的审美倾向有着很大关系。
莫言出生在高密县,从小便深受家乡的民俗及文化的影响,在这种环境的熏陶下,其对声音与色彩的偏好在无形中影响着他,并形成其独特的语言风格。按照鲁道夫阿恩海姆的解释:“色彩的审美注意会强化为审美艺术的敏感”。莫言凭借对声音和颜色有着超越常人的感知力和感受力,能够在客观世界中体验到其他人无法感受的色彩与声响,成为其创作中独特的个性化艺术魅力。在《红高粱》这部作品中,莫言用自己富有创造性的语言去展现他理想的精神世界,运用摹声词来建构一个千奇百怪的声音世界,如“噌”、“哗哗啦啦”、“嚓嚓”等词将自然界的声音模拟化,又如“器官砰砰啪啪地碰撞着”,作者巧妙地运用“砰砰啪啪”来形容罗汉大爷面临酷刑所表现的恐惧與不安,以声音来反衬人物当时的忐忑心理。我们不难看出,莫言精心选择摹声词来刻画人物,描摹形象,带给我们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使读者仿佛置身于那个乡土气息浓厚的高密世界。音韵和谐、节奏完整,注重音乐性,不着痕迹地运用拟声词更使小说具有十足的节奏美感,增强感情、人物描写等方面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在莫言成长过程中,高密的民间艺术、风俗、文化都浸透在其日常生活中,他从小就受到这些文化元素的熏陶,在进行个人创作时这些元素就自然而然的渗透到小说中,莫言作品的艺术风格也就自然的形成。因此在《红高粱》作品中红绿并置的结合与其成长过程中受到的高密民间文化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如莫言写红成洸洋的血海似的高粱时,富有活力的红高粱形象似乎立即呈现在眼前了,让读者在阅读中产生一种视听震撼。莫言以联想和想象完成了色彩与声音的自然融合,收到印象非常深刻的美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莫言.红高粱家族[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4
[2] 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滕守尧,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05
[3] 李小凡.影响莫言小说中色彩运用的因素[J].湛江.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5(05).10
(一)作家气质形成的独特解读
无论我们处在大自然还是人化自然中,每种事物都有属于它的颜色与声音来表现个体的独特性,当人们接触周围事物时,声音与颜色会造成视神经与听觉神经的兴奋,这种神经活动经过大脑的信息处理成为一种视听的心理沉淀。作家往往通过文学中的色彩与声音来展现自己的内心世界。大自然纷繁附丽的颜色与各种声音在作家文学创作过程中充当了原始素材,但作家需凭借自我的联想力、感悟力、想象力中,对于城市与乡村的落差有着十分矛盾的心情,并且当时悲凉的时代氛围让他来处理这些非语言的材料。莫言和那个时代许多作家一样来自农村,在其成长过程流露出一种忧郁悲情的情绪,产生压抑的心理,而色彩词和摹声词的运用是他对周围环境最好的诠释,用一种委婉、艺术的表现手法去表现他内心世界的感受。莫言对于色彩与声音的理解形成了他独特的文学观,这与莫言的感受力及个人气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莫言的生活经历让他拥有一种奇特的想象力,富有爱联想的气质。他的同学曾经评价莫言具有一种童心、敏感多情、内向而爱幻想的情怀。莫言在小学时期便因家庭成分问题而被迫辍学,这种特殊的经历在不经意中让他永远保持一种对这个世界的敏感和好奇。莫言在辍学后依然坚持自学,积极借鉴和吸收文学知识,这种全面多维的阅读习惯为莫言的作品创作提供了原始素材的积累,也拓宽了想象的空间和文学视野。当他进行文学创作时,将这种想象发挥到极致,这种独特的个性气质借由想象、联想构造出高密这个声色并美的世界,展现作家对于声音与色彩的感悟。因此作家莫言在《红高粱》中对于色彩词与摹声词的巧妙运用,大大丰富了行文的美感和画面美。
(二)个性化的审美倾向
在生存实践中人类对于色彩与声音的领悟随着自身经验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后就自然而然地将其内化为作家创作中的对象,由于文化环境、生活方式的差异造成不同的审美体验和声音感受,莫言在其作品中所表现的也是完全不同于其他作者的色彩与声音表达,这与他个性化的审美倾向有着很大关系。
莫言出生在高密县,从小便深受家乡的民俗及文化的影响,在这种环境的熏陶下,其对声音与色彩的偏好在无形中影响着他,并形成其独特的语言风格。按照鲁道夫阿恩海姆的解释:“色彩的审美注意会强化为审美艺术的敏感”。莫言凭借对声音和颜色有着超越常人的感知力和感受力,能够在客观世界中体验到其他人无法感受的色彩与声响,成为其创作中独特的个性化艺术魅力。在《红高粱》这部作品中,莫言用自己富有创造性的语言去展现他理想的精神世界,运用摹声词来建构一个千奇百怪的声音世界,如“噌”、“哗哗啦啦”、“嚓嚓”等词将自然界的声音模拟化,又如“器官砰砰啪啪地碰撞着”,作者巧妙地运用“砰砰啪啪”来形容罗汉大爷面临酷刑所表现的恐惧與不安,以声音来反衬人物当时的忐忑心理。我们不难看出,莫言精心选择摹声词来刻画人物,描摹形象,带给我们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使读者仿佛置身于那个乡土气息浓厚的高密世界。音韵和谐、节奏完整,注重音乐性,不着痕迹地运用拟声词更使小说具有十足的节奏美感,增强感情、人物描写等方面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在莫言成长过程中,高密的民间艺术、风俗、文化都浸透在其日常生活中,他从小就受到这些文化元素的熏陶,在进行个人创作时这些元素就自然而然的渗透到小说中,莫言作品的艺术风格也就自然的形成。因此在《红高粱》作品中红绿并置的结合与其成长过程中受到的高密民间文化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如莫言写红成洸洋的血海似的高粱时,富有活力的红高粱形象似乎立即呈现在眼前了,让读者在阅读中产生一种视听震撼。莫言以联想和想象完成了色彩与声音的自然融合,收到印象非常深刻的美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莫言.红高粱家族[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4
[2] 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滕守尧,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05
[3] 李小凡.影响莫言小说中色彩运用的因素[J].湛江.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