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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传记,我们早已熟悉;而对于传记教学,我们依然陌生。在熟悉与陌生之间,也许是因为尚未真正把握传记的本质,我们总是不经意间就将传记当作散文、小说甚至历史来教,却忽视了传记这一文类本身的特点。
传记有自身的体式,传记教学应该走自己的路。传记究竟是什么文类?传记到底有哪些特征?如何选择传记的教学内容?本文以统编教材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中的《美丽的颜色》为例,管窥蠡测,以见教于大方之家。
一、探源
探源就是探究传记的历史源流。从大的方面看,教材中的课文可分为虚构作品与非虚构作品两类。虚构作品主要是指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童话、寓言等,非虚构作品包括传记、新闻、通讯、报告文学、调查报告、思想评论、文学评论等。其中,非虚构作品的主力军是传记。传记有一个庞大的家族谱系,大体可以分为传记与亚传记。传记包括自传、他传等,亚传记包括日记、书信、忏悔录、回忆录、谈话录、人物剪影、人物随笔等。探讨之前,我们有必要厘清“传”“传记”“传记文学”三个概念的关系。
“传”是记载一人生平的文体。汪祖荣说:“传之义多矣。左氏传述经旨,贤人之书也,无与一人之始终。纪一人始终,肇自史迁。”自此,“传”逐渐成为中国古典传记的文体名称,并沿用至今。
《辞海》(1936年版)释“传记”为专指记述个人事迹之文字。1979年版释“传记”就是“记载人物事迹的文章”。“传记”一词表示文体意义,比“传”要迟很多,到了隋唐宋时期,其文体意义渐为明晰,到了明清时期则更为明确。《四库全书总目》之“史部”有“传记类”案云:“传记者,总名也。类而别之,则叙一人之始末者,为传之属;叙一事之始末者,为记之属。”考虑到“传”“记”可以互训,而且古代汉语的双音节词逐渐过渡到现代汉语的双音节词,现代汉语中“传记”一词的内涵显然等同于古代汉语中的“传”。
而“传记文学”出现得最晚,胡适最早使用这一名称。《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对“传记”与“传记文学”进行了阐释,“记载人物经历的作品称传记,其中文学性较强的作品即是传记文学”。也就是说,“传记文学”是“传记”这个大家族中的一个分支。为此,王成军先生为“传记文学”下了一个定义:传记文学是艺术地叙写真实人物生命旅程的文学形式。
可见,“传”与“传记”是同一关系,“传记”与“传记文学”并非同一关系,而是种属关系。虽然西方没有“传记文学”一说,只是把传记宽泛地定义为“真实生活的记录”,但是因为艾芙-居里的《美丽的颜色》本身具有的艺术性,使得这部作品兼具“史”和“文”的双重特征,是典型的传记文学。
二、明体
明体就是明确传记的结构关系。与其他文学作品不同,传记以传记事实、自传事实、历史事实为基础,以记载传主事迹为旨归。何谓传记事实?传记事实就是传记里对传主的个性起界定性作用的那些事实。它们是司马迁所说的“轶事”,它们是普鲁塔克传记里的“心灵的证据”,它们是伍尔夫笔下的“创造力强的事实,丰润的事实,诱导暗示和生成酝发的事实”。何谓自传事实?自传事实就是用来建构自我发展的事实。自传事实,更多地表现在对外在的事实的经验化,赋予外在的事实以特别的意义,从而带上自传作家的个人色彩。何谓历史事实?不同的历史学家有不同的解释,也许我们持辩证的看法更为中允:历史事实是“真相和想象的一种便利的混合物,也就是我们通常分别称为‘事实’和‘解释’的一种便利的混合物”。显然,传记事实指向传主,自传事实指向作家,历史事实指向实际。传记事实以个性为焦点,自传事实以自我为轴心,历史事实以真实为基石,它们共同服务于传主。
传主是传记的灵魂所在。传主不仅是作家叙写的对象,而且是完成生命旅程的主体。传主与作家总是难解难分,如果是自传,作家与传主合二为一;如果是他传,作家与传主也是联体共生的。因为“为别人作传也是自我表现的一种,不妨加入自己的主见,借别人为题目来发挥自己”,难怪传记作家霍尔罗伊德把他与传主的关系称为“隔世合作”。其实,一切传记都是作家在自传,是借传主来袒露自己心迹的场所。
我们不妨以《美丽的颜色》为例来说明传记的结构关系。《美丽的颜色》节选自《居里夫人传》,传记作家艾芙·居里根据传主居里夫人的信札与日记,加上自己的理解与想象,重现了居里夫妇提取镭的过程。传记作家的理解与想象,成了传记事实;而居里夫人的信札与日记,成了历史事实。《居里夫人传》的特别之处在于,艾芙·居里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她在叙述过程中自然也带上了自我的色彩,特别是传记中撷取的几段话,源自《居里夫人自传》,是居里夫人探索科学真理的反映,又成为《居里夫人自传》中的自传事实。《居里夫人传》就是如此特殊的传记二重奏。
如果说历史事实追求“真”,传记事实、自传事实追求“美”,那么传主就要追求道德的高度、伦理的高度、精神的高度。居里夫人就是这样的典型,其工作精神和处世态度令人敬仰,诚如译者左明彻在《前言》写的那样:“居里夫人说过:‘在科学上,我们应该注意事,不应该注意人。’然而在这二十世纪原子时代,镭的父母是值得注意的。他们的刻苦精神和崇高品质有许多地方是我们应该学习的。”爱因斯坦同样给予居里夫人以很高的评价:“在所有的著名人物中,居里夫人是唯一不为荣誉所腐蚀的人。”居里夫人完全不为外物所移,纯出自然,值得作传。从这个意义上说,传记文学是“真”“善”“美”的统一体。
三、辨形
辨形就是辨析传记的本质属性。传记文学具有一种整合性,也就是跨学科的特点。就传记文学的本质而言,它是一种基于史、臻于文的叙述,是文与史的融合体。也就是说,传记文学具有双重性质——既是历史,又是文学。郭久麟教授说得好,“写作传记文学不像写小说那样随心所欲,天马行空。它要求作者花大力气搜集传主的大量材料,而后又在此基础上來构思、选材、描写,注意细节、材料的准确,达到人物的历史的真实性和表现的艺术性的统一。也就是说,传记文学写作要求作者既要有学者的治学方法,又要有哲学家的高超智慧,还要有文学家的写人叙事的艺术技巧和想象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传记文学是文学艺术形式中难度较大、受限制较多的一种!”这段话把对传记文学属性的理性分析与作者的写作经验融为一体,是我们了解作者的传记文学观的点睛之笔。 但是,传记却不同于历史,也不同于小说。传记文学与历史有什么区别?从写作对象看,传记文学再现的对象不是纯粹的历史事件,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历史事件自然离不开它的扮演者——人,但历史中的人是一根红线,其作用常常是用来串起事件之珠,而大写的人是隐而不见的。爱德蒙·高斯说:“历史处理大量事件的片段,它总是开始得很突兀,进展到一半就草草收场;它必定不能全面地描述大量的人物。传记严格地限定在两个事件之内:出生到死亡。它的画布中心只有一个人物,其他人物不管他们多么伟大,必须永远是传主的陪衬。”n们从写作目的看,历史学家的职责在于“通古今之变”,而传记作家则专注于“变幻如虹”的个性。在历史著作中,我们读到的多半是时间的回旋递进、事件的来龙去脉、朝代的更迭兴衰,逐渐地领悟到历史车轮何以滚滚向前的内在逻辑。相反,传记不是这种鸟瞰式俯视而抓其经脉,而是特写式聚焦。
传记与小说有什么区别?从价值追求看,传记文学追求再现真实,传记作家追求的是不遗余力地贴近真实,“文疑则阙,贵信史也”,而历史小说追求“七分实事,三分虚构”,“实则概从其实,虚则明著寓言”。传记文学不能对事实进行“三分虚构”。从写作手段看,与小说只是叙述故事不同,传记文学不但叙述事实,而且阐释事实。传记之所以具有“叙述”与“阐释”的双重功能,与传记的文类特征是分不开的。作为一位小说作家,他是一个自由的人;作为一位传记作家,不妨说他是在戴着锁链写作。小说家甚至以真人真事为依据也可以编造内容,而且还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处理这些内容。传记作家给定了内容,他必须与事实严丝合缝。’
传记与散文有什么区别?从价值取向看,传记以再现历史为旨归,“情”的因素退居二线,而散文以抒发情感为旨归,“史”的成分可以忽略不计。从写作意图看,虽然萨特说“传主不需要传记作家,是传记作家想逃避自己的生活”,但是在传记中,传主至多只是蕴含着作家的某种希望而已,本身是某种精神的承载,而不是作家情感的寄托。而在散文中,写作对象就是作家情感的承载者、寄托者,特别是回忆性散文,作家对“人”的怀念、眷恋、回想都是借助具体的生活情境来展现的。
传记与小说、散文的区别,可列表于下:
四、定点
定点就是确定传记的教学内容。确定《美丽的颜色》这篇传记的教学内容,首先要看《居里夫人》在传记谱系中的位置。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传记就有不同的分法:如果从作者身份来分,可以分为自传或他传;如果从传主情况来分,可以分为单传或合传,名人传或凡人传;如果从作品的知识形态分,可以分为一般性传记或特殊性传记;如果从作品的文献资料的性质分,可以分为正式传记或非正式传记;如果从作品的篇幅分,可以分为长篇传记、短篇传记或微型传记。艾芙·居里的《居里夫人传》是一部伟大科学家的以叙述科学研究为主要内容的,用文学笔法写下的他传性质的长篇正式传记。既然如此,在确定教学内容的时候,重点应该在玛丽·居里(居里夫人)身上,而不是皮埃尔·居里,尽管提取镭这件大事是居里夫妇一起完成的。
居里夫人是大科学家,《美丽的颜色》都是围绕着这一身份展开的。在这篇传记中,科学研究是第一位的,婚姻生活是第二位的。作者的身份认同与读者的身份认同必须一致,这是确定传记教学内容的前提。
其次,要看传记中“史”与“文”的配合。先看《美丽的颜色》中的“史”,传记中出现的居里夫人所写的五段话,均源自居里夫人所写的《皮埃尔·居里传》。这些按照时间排序的日记片段,是居里夫人心灵的证据。如此多的资料放在传记中,不仅没有动摇传记的真实性,反而强化了传记的真实性。
传记是传记作家纵横组合的结果。纵的一方,把历史事实组成一个发展链,让读者看到自我的演进过程。横的一面,把历史事实周围的动机和盘托出,使读者从意义中领悟到经验。
如果说《美丽的颜色》中的“史”主要体现在传记的前半部分的话,那么《美丽的颜色》中的“文”主要体现在后半部分。其实,《美丽的颜色》是一篇非连续性文本,文中的省略号既是一条明显的界线,也是一个神秘的密码。在原著中,这个省略号还包含着26个自然段。前后两部分之所以连接得天衣无缝,不留斧凿之痕,全赖“美丽的颜色”这个短语。
在后半部分,艾芙·居里加入了很多细节,这种想象和虚构强化了传记的文学性。但是,传记里的虚构本质上是一种“死象之骨”式还原。从事实的真实出发,传记作家没有权利增减象骨,更没有权利替换象骨。他不能“因文生事”,但叙述的真实却要求他“以文运事”。传记作家如何“以文运事”,恰是传记教学的重点所在。
“史”的内容照亮了历史事实,“文”的部分折射了传记事实,可以这样说,传记事实是传记的生命线,历史事实是传记的基本盘。对于历史事实,更多的是描述而非塑造。因为对传记这一文类来说,描述符合其精神,而塑造则动摇了其历史根基。
再其次,要看传记的文本特质。散文有文眼,诗有诗眼,传记也有传眼。从《美丽的颜色》的内容看,这篇传记的传眼应该是第13自然段中的“反自然”,而这种“反自然”的生活方式与第1自然段中“这种艰苦而且微妙的快乐”形成对应关系。这种艰苦不仅表现在环境之恶劣、设备之简陋,还表现在工作之辛苦、发现之艰难,然而居里夫人和丈夫皮埃尔-居里却丝毫没有退缩,他们始终表现出钻研的勇气和发现的快乐。这种快乐不仅表现在提炼出镭之前的征程中,居里夫妇在一种独特的专心景况中过日子,全神贯注于自然奥秘的快乐,而且表现在分离出镭之后的幸福里,居里夫妇以特有的柔情揭开镭的神秘面纱,看到镭闪烁着的奇光异彩的欣喜和激动。可以说,这种快乐是贯穿始终的。而条件之艰苦更反衬了快乐之艰难,这是一种艺术的张力。
传记教學内容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传主,二是历史事实,三是传记事实。面对传主的经历,我们认为传记教学必须两条腿走路,就是所谓“双轨”思路,一方面要教传记的历史事实,即传主的“心灵的证据”;另一方面要教传记的传记事实,即“身份的寓言”。因此,《美丽的颜色》的教学内容有三:一是感知传记的传眼,二是感悟传记如何“以文运事”,三是感受传主居里夫人从事科学的艰辛和独特的个性气质。 五、选径
选径就是选择呈现传记教学内容的路径。虽然《美丽的颜色》在统编教材中是一篇自读课文,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教出传记的特征。
传记教学的关键在于要显现出“这一个”的特点。具体地说,就是通过“传眼”,感知传主的性格特征,感悟传主行为与众不同的地方,感受本传在艺术表现方面的特色,以帮助学生对传记作品进行审美感知、领悟与理解。
根据学习任务的特征,笔者设计了如下的教学简案:
【序幕】居里家族共有5人4次获得诺贝尔奖,你知道其中的奥秘吗?请阅读《居里夫人传》。
【任务】皮埃尔·居里22岁时在日记中写道:“女人比我们更喜欢为生活而生活。天才的女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因此,当我们被某种神秘的爱情所驱使,想要进入某种反自然的道路时,当我们全神贯注于自然奥秘时,我们往往就与社会相隔绝,我们就常常要与女人去斗争,而这种斗争又几乎永远不是势均力敌的,因为女人会以生活和本能的名义扯住我们的后腿。”自读《美丽的颜色》,想一想:传主玛丽是不是皮埃尔心目中的“天才的女人”?他们的生活是否“反自然”?这里的“我们”与课文中的“我们”是否一致?“美丽的颜色”仅仅是指镭的荧光的颜色吗?与同学们交流一下。
【尾声】你知道“东方居里夫人”吴健雄吗?请搜集相关资料,看看吴健雄与居里夫人有何相似之处,给吴健雄写一篇小传。
要完成这个学习任务,首先要明白居里夫人的生平事迹,因此第一步要阅读《居里夫人传》,这也是课后阅读提示的要求。所不同的是,课文要求学生课外阅读《居里夫人传》是在学习课文后附带的作业,而在这个学习任务中,閱读《居里夫人传》却是前提条件。如果要详细地展开,至少可以分解为三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序幕”中的课外阅读,即阅读《居里夫人传》,这个任务至少要一个月之前布置。教师应该挑选版本、规划时间、布置任务、掌握进程等。《居里夫人传》的版本很多,建议读艾芙·居里著、左明彻译的。《居里夫人传》总共有三卷,第一周读第一卷,第二周与第三周读第二卷,第四周读第三卷。其中第二卷是重点,“镭的发现”就在此卷,学生要找出《美丽的颜色》在书中的位置,并比较课文与原著之区别。
第二件事就是“任务”中的课内自读。上课之前,还得留出时间给学生自读,但课内自读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适当的问题还是必要的,但是问题应该让学生自己来解决,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教师是不出场的。把思考、回答甚至质疑、追问的权利交给学生,这正是自读课的要义。第一问“传主玛丽是不是皮埃尔心目中的‘天才的女人”’,答案是很显然的,关键在于要说出理由。理由可以从《美丽的颜色》中找,也可以从《居里夫人传》中找。不管从哪里找,都要围绕玛丽的聪慧特质以及她与居里的和谐关系来回答。第二问“他们的生活是否‘反自然”’紧承第一问而来,此时应该关注传眼“艰苦而且微妙的快乐”,从环境、设备、工作等方面还原历史的细节,感受他们的忙碌、艰辛、专注,从他们“全神贯注于自然奥秘”“与社会相隔绝”来理解科学研究者的生活常态,从而建立起课外的“反自然”与课内的“反自然”的内在联系。第三问“这里的‘我们’与课文中的‘我们’是否一致”,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日记里的“我们”是以男性的口吻说的,是站在喜欢生活的女人的对立面而言的,而课文中的“我们”是居里夫人代表居里夫妇所说的,其内涵与外延都不同。而真正有探讨价值的是传记中“我们”与“他们”的使用,“我们”代表历史真实,这是居里夫人的亲自讲述,“他们”代表传记真实,意味着这是从传记作家的角度看待父母的经历,这样就将历史真实与传记真实相互融合,展现出一种独特的事实经验化笔法。因为传记作家叙述的不是事实,而是经验。第四问是“‘美丽的颜色’仅仅是指镭的荧光的颜色吗?”此问主要是针对课文中最具文学性的部分。这部分充满梦幻色彩,作者想象的成分比较多。在静谧的夜晚,安顿好孩子之后,夫妻俩来到实验室,为的是看“美丽的颜色”,这“美丽的颜色”只在夜晚才能看见,仿佛神话里神灯的光芒。若从编辑的角度看,“美丽的颜色”还暗指居里夫人,《居里夫人传》的前言就说“她家境贫寒,姿容美丽”,她在艰苦的条件下专注于科学的研究,始终温和、坚决、好奇,这是“美丽的颜色”。虽然传记作家在历史的细节与叙述的真实之间不能厚此薄彼,不能通过放大历史的细节达到美化的目的,但是作为一部纪念性传记,作家关注的不是读者眼里的客观存在,而是她心目中的理想。
第三件事就是“尾声”里的写作任务。这个写作任务既是对本课教学的拓展,也是对单元写作的呼应。与居里夫人一样,吴健雄也是在异国从事科学研究,发现了宇称不守恒定律。与居里夫人一样,虽然她们聪慧异常,但是都在大学里难觅物理学教授的席位。与居里夫人不同的是,居里夫人一生两次获得诺贝尔奖,吴健雄通过实验发现了规律却与诺贝尔奖失之交臂。直到老年,各种荣誉和地位才来到她们身边。
需要注意的是,传记不能完全成为作家自我的传声筒。对于传记的移情性参与,艾达尔分析的结论是:“当一位传记作家与他的传主认同时,他的情感势必极其强烈,结果会导致一种理想化的盲视。”所以,他建议“传记作家必须多一点同情,少一点移情”。这不仅是对传记作家的建议,也是对语文教师的忠告。传记教学的对象不是形象,而是事实,而事实的主要价值在于对其作出正确的阐释。可见适当的移情是必要的,但是理性是更为重要的。
总之,传记教学最大的问题就是容易走极端,或者过于重视再现客体(传主),或者过于重视表现主体(传记家的自我)。因此,理性的态度是走第三条道路,叩其两端,允执其中。这就要求我们能够兼顾传记的两翼:认识的全面性与艺术的完整性。如果认识的全面性过强,则传记就变成了历史的演绎;如果艺术的完整性过强,则传记就变成了文学的重复。只有双管齐下,左右兼顾,才能真正把准传记教学的准星。
传记有自身的体式,传记教学应该走自己的路。传记究竟是什么文类?传记到底有哪些特征?如何选择传记的教学内容?本文以统编教材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中的《美丽的颜色》为例,管窥蠡测,以见教于大方之家。
一、探源
探源就是探究传记的历史源流。从大的方面看,教材中的课文可分为虚构作品与非虚构作品两类。虚构作品主要是指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童话、寓言等,非虚构作品包括传记、新闻、通讯、报告文学、调查报告、思想评论、文学评论等。其中,非虚构作品的主力军是传记。传记有一个庞大的家族谱系,大体可以分为传记与亚传记。传记包括自传、他传等,亚传记包括日记、书信、忏悔录、回忆录、谈话录、人物剪影、人物随笔等。探讨之前,我们有必要厘清“传”“传记”“传记文学”三个概念的关系。
“传”是记载一人生平的文体。汪祖荣说:“传之义多矣。左氏传述经旨,贤人之书也,无与一人之始终。纪一人始终,肇自史迁。”自此,“传”逐渐成为中国古典传记的文体名称,并沿用至今。
《辞海》(1936年版)释“传记”为专指记述个人事迹之文字。1979年版释“传记”就是“记载人物事迹的文章”。“传记”一词表示文体意义,比“传”要迟很多,到了隋唐宋时期,其文体意义渐为明晰,到了明清时期则更为明确。《四库全书总目》之“史部”有“传记类”案云:“传记者,总名也。类而别之,则叙一人之始末者,为传之属;叙一事之始末者,为记之属。”考虑到“传”“记”可以互训,而且古代汉语的双音节词逐渐过渡到现代汉语的双音节词,现代汉语中“传记”一词的内涵显然等同于古代汉语中的“传”。
而“传记文学”出现得最晚,胡适最早使用这一名称。《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对“传记”与“传记文学”进行了阐释,“记载人物经历的作品称传记,其中文学性较强的作品即是传记文学”。也就是说,“传记文学”是“传记”这个大家族中的一个分支。为此,王成军先生为“传记文学”下了一个定义:传记文学是艺术地叙写真实人物生命旅程的文学形式。
可见,“传”与“传记”是同一关系,“传记”与“传记文学”并非同一关系,而是种属关系。虽然西方没有“传记文学”一说,只是把传记宽泛地定义为“真实生活的记录”,但是因为艾芙-居里的《美丽的颜色》本身具有的艺术性,使得这部作品兼具“史”和“文”的双重特征,是典型的传记文学。
二、明体
明体就是明确传记的结构关系。与其他文学作品不同,传记以传记事实、自传事实、历史事实为基础,以记载传主事迹为旨归。何谓传记事实?传记事实就是传记里对传主的个性起界定性作用的那些事实。它们是司马迁所说的“轶事”,它们是普鲁塔克传记里的“心灵的证据”,它们是伍尔夫笔下的“创造力强的事实,丰润的事实,诱导暗示和生成酝发的事实”。何谓自传事实?自传事实就是用来建构自我发展的事实。自传事实,更多地表现在对外在的事实的经验化,赋予外在的事实以特别的意义,从而带上自传作家的个人色彩。何谓历史事实?不同的历史学家有不同的解释,也许我们持辩证的看法更为中允:历史事实是“真相和想象的一种便利的混合物,也就是我们通常分别称为‘事实’和‘解释’的一种便利的混合物”。显然,传记事实指向传主,自传事实指向作家,历史事实指向实际。传记事实以个性为焦点,自传事实以自我为轴心,历史事实以真实为基石,它们共同服务于传主。
传主是传记的灵魂所在。传主不仅是作家叙写的对象,而且是完成生命旅程的主体。传主与作家总是难解难分,如果是自传,作家与传主合二为一;如果是他传,作家与传主也是联体共生的。因为“为别人作传也是自我表现的一种,不妨加入自己的主见,借别人为题目来发挥自己”,难怪传记作家霍尔罗伊德把他与传主的关系称为“隔世合作”。其实,一切传记都是作家在自传,是借传主来袒露自己心迹的场所。
我们不妨以《美丽的颜色》为例来说明传记的结构关系。《美丽的颜色》节选自《居里夫人传》,传记作家艾芙·居里根据传主居里夫人的信札与日记,加上自己的理解与想象,重现了居里夫妇提取镭的过程。传记作家的理解与想象,成了传记事实;而居里夫人的信札与日记,成了历史事实。《居里夫人传》的特别之处在于,艾芙·居里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她在叙述过程中自然也带上了自我的色彩,特别是传记中撷取的几段话,源自《居里夫人自传》,是居里夫人探索科学真理的反映,又成为《居里夫人自传》中的自传事实。《居里夫人传》就是如此特殊的传记二重奏。
如果说历史事实追求“真”,传记事实、自传事实追求“美”,那么传主就要追求道德的高度、伦理的高度、精神的高度。居里夫人就是这样的典型,其工作精神和处世态度令人敬仰,诚如译者左明彻在《前言》写的那样:“居里夫人说过:‘在科学上,我们应该注意事,不应该注意人。’然而在这二十世纪原子时代,镭的父母是值得注意的。他们的刻苦精神和崇高品质有许多地方是我们应该学习的。”爱因斯坦同样给予居里夫人以很高的评价:“在所有的著名人物中,居里夫人是唯一不为荣誉所腐蚀的人。”居里夫人完全不为外物所移,纯出自然,值得作传。从这个意义上说,传记文学是“真”“善”“美”的统一体。
三、辨形
辨形就是辨析传记的本质属性。传记文学具有一种整合性,也就是跨学科的特点。就传记文学的本质而言,它是一种基于史、臻于文的叙述,是文与史的融合体。也就是说,传记文学具有双重性质——既是历史,又是文学。郭久麟教授说得好,“写作传记文学不像写小说那样随心所欲,天马行空。它要求作者花大力气搜集传主的大量材料,而后又在此基础上來构思、选材、描写,注意细节、材料的准确,达到人物的历史的真实性和表现的艺术性的统一。也就是说,传记文学写作要求作者既要有学者的治学方法,又要有哲学家的高超智慧,还要有文学家的写人叙事的艺术技巧和想象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传记文学是文学艺术形式中难度较大、受限制较多的一种!”这段话把对传记文学属性的理性分析与作者的写作经验融为一体,是我们了解作者的传记文学观的点睛之笔。 但是,传记却不同于历史,也不同于小说。传记文学与历史有什么区别?从写作对象看,传记文学再现的对象不是纯粹的历史事件,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历史事件自然离不开它的扮演者——人,但历史中的人是一根红线,其作用常常是用来串起事件之珠,而大写的人是隐而不见的。爱德蒙·高斯说:“历史处理大量事件的片段,它总是开始得很突兀,进展到一半就草草收场;它必定不能全面地描述大量的人物。传记严格地限定在两个事件之内:出生到死亡。它的画布中心只有一个人物,其他人物不管他们多么伟大,必须永远是传主的陪衬。”n们从写作目的看,历史学家的职责在于“通古今之变”,而传记作家则专注于“变幻如虹”的个性。在历史著作中,我们读到的多半是时间的回旋递进、事件的来龙去脉、朝代的更迭兴衰,逐渐地领悟到历史车轮何以滚滚向前的内在逻辑。相反,传记不是这种鸟瞰式俯视而抓其经脉,而是特写式聚焦。
传记与小说有什么区别?从价值追求看,传记文学追求再现真实,传记作家追求的是不遗余力地贴近真实,“文疑则阙,贵信史也”,而历史小说追求“七分实事,三分虚构”,“实则概从其实,虚则明著寓言”。传记文学不能对事实进行“三分虚构”。从写作手段看,与小说只是叙述故事不同,传记文学不但叙述事实,而且阐释事实。传记之所以具有“叙述”与“阐释”的双重功能,与传记的文类特征是分不开的。作为一位小说作家,他是一个自由的人;作为一位传记作家,不妨说他是在戴着锁链写作。小说家甚至以真人真事为依据也可以编造内容,而且还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处理这些内容。传记作家给定了内容,他必须与事实严丝合缝。’
传记与散文有什么区别?从价值取向看,传记以再现历史为旨归,“情”的因素退居二线,而散文以抒发情感为旨归,“史”的成分可以忽略不计。从写作意图看,虽然萨特说“传主不需要传记作家,是传记作家想逃避自己的生活”,但是在传记中,传主至多只是蕴含着作家的某种希望而已,本身是某种精神的承载,而不是作家情感的寄托。而在散文中,写作对象就是作家情感的承载者、寄托者,特别是回忆性散文,作家对“人”的怀念、眷恋、回想都是借助具体的生活情境来展现的。
传记与小说、散文的区别,可列表于下:
四、定点
定点就是确定传记的教学内容。确定《美丽的颜色》这篇传记的教学内容,首先要看《居里夫人》在传记谱系中的位置。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传记就有不同的分法:如果从作者身份来分,可以分为自传或他传;如果从传主情况来分,可以分为单传或合传,名人传或凡人传;如果从作品的知识形态分,可以分为一般性传记或特殊性传记;如果从作品的文献资料的性质分,可以分为正式传记或非正式传记;如果从作品的篇幅分,可以分为长篇传记、短篇传记或微型传记。艾芙·居里的《居里夫人传》是一部伟大科学家的以叙述科学研究为主要内容的,用文学笔法写下的他传性质的长篇正式传记。既然如此,在确定教学内容的时候,重点应该在玛丽·居里(居里夫人)身上,而不是皮埃尔·居里,尽管提取镭这件大事是居里夫妇一起完成的。
居里夫人是大科学家,《美丽的颜色》都是围绕着这一身份展开的。在这篇传记中,科学研究是第一位的,婚姻生活是第二位的。作者的身份认同与读者的身份认同必须一致,这是确定传记教学内容的前提。
其次,要看传记中“史”与“文”的配合。先看《美丽的颜色》中的“史”,传记中出现的居里夫人所写的五段话,均源自居里夫人所写的《皮埃尔·居里传》。这些按照时间排序的日记片段,是居里夫人心灵的证据。如此多的资料放在传记中,不仅没有动摇传记的真实性,反而强化了传记的真实性。
传记是传记作家纵横组合的结果。纵的一方,把历史事实组成一个发展链,让读者看到自我的演进过程。横的一面,把历史事实周围的动机和盘托出,使读者从意义中领悟到经验。
如果说《美丽的颜色》中的“史”主要体现在传记的前半部分的话,那么《美丽的颜色》中的“文”主要体现在后半部分。其实,《美丽的颜色》是一篇非连续性文本,文中的省略号既是一条明显的界线,也是一个神秘的密码。在原著中,这个省略号还包含着26个自然段。前后两部分之所以连接得天衣无缝,不留斧凿之痕,全赖“美丽的颜色”这个短语。
在后半部分,艾芙·居里加入了很多细节,这种想象和虚构强化了传记的文学性。但是,传记里的虚构本质上是一种“死象之骨”式还原。从事实的真实出发,传记作家没有权利增减象骨,更没有权利替换象骨。他不能“因文生事”,但叙述的真实却要求他“以文运事”。传记作家如何“以文运事”,恰是传记教学的重点所在。
“史”的内容照亮了历史事实,“文”的部分折射了传记事实,可以这样说,传记事实是传记的生命线,历史事实是传记的基本盘。对于历史事实,更多的是描述而非塑造。因为对传记这一文类来说,描述符合其精神,而塑造则动摇了其历史根基。
再其次,要看传记的文本特质。散文有文眼,诗有诗眼,传记也有传眼。从《美丽的颜色》的内容看,这篇传记的传眼应该是第13自然段中的“反自然”,而这种“反自然”的生活方式与第1自然段中“这种艰苦而且微妙的快乐”形成对应关系。这种艰苦不仅表现在环境之恶劣、设备之简陋,还表现在工作之辛苦、发现之艰难,然而居里夫人和丈夫皮埃尔-居里却丝毫没有退缩,他们始终表现出钻研的勇气和发现的快乐。这种快乐不仅表现在提炼出镭之前的征程中,居里夫妇在一种独特的专心景况中过日子,全神贯注于自然奥秘的快乐,而且表现在分离出镭之后的幸福里,居里夫妇以特有的柔情揭开镭的神秘面纱,看到镭闪烁着的奇光异彩的欣喜和激动。可以说,这种快乐是贯穿始终的。而条件之艰苦更反衬了快乐之艰难,这是一种艺术的张力。
传记教學内容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传主,二是历史事实,三是传记事实。面对传主的经历,我们认为传记教学必须两条腿走路,就是所谓“双轨”思路,一方面要教传记的历史事实,即传主的“心灵的证据”;另一方面要教传记的传记事实,即“身份的寓言”。因此,《美丽的颜色》的教学内容有三:一是感知传记的传眼,二是感悟传记如何“以文运事”,三是感受传主居里夫人从事科学的艰辛和独特的个性气质。 五、选径
选径就是选择呈现传记教学内容的路径。虽然《美丽的颜色》在统编教材中是一篇自读课文,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教出传记的特征。
传记教学的关键在于要显现出“这一个”的特点。具体地说,就是通过“传眼”,感知传主的性格特征,感悟传主行为与众不同的地方,感受本传在艺术表现方面的特色,以帮助学生对传记作品进行审美感知、领悟与理解。
根据学习任务的特征,笔者设计了如下的教学简案:
【序幕】居里家族共有5人4次获得诺贝尔奖,你知道其中的奥秘吗?请阅读《居里夫人传》。
【任务】皮埃尔·居里22岁时在日记中写道:“女人比我们更喜欢为生活而生活。天才的女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因此,当我们被某种神秘的爱情所驱使,想要进入某种反自然的道路时,当我们全神贯注于自然奥秘时,我们往往就与社会相隔绝,我们就常常要与女人去斗争,而这种斗争又几乎永远不是势均力敌的,因为女人会以生活和本能的名义扯住我们的后腿。”自读《美丽的颜色》,想一想:传主玛丽是不是皮埃尔心目中的“天才的女人”?他们的生活是否“反自然”?这里的“我们”与课文中的“我们”是否一致?“美丽的颜色”仅仅是指镭的荧光的颜色吗?与同学们交流一下。
【尾声】你知道“东方居里夫人”吴健雄吗?请搜集相关资料,看看吴健雄与居里夫人有何相似之处,给吴健雄写一篇小传。
要完成这个学习任务,首先要明白居里夫人的生平事迹,因此第一步要阅读《居里夫人传》,这也是课后阅读提示的要求。所不同的是,课文要求学生课外阅读《居里夫人传》是在学习课文后附带的作业,而在这个学习任务中,閱读《居里夫人传》却是前提条件。如果要详细地展开,至少可以分解为三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序幕”中的课外阅读,即阅读《居里夫人传》,这个任务至少要一个月之前布置。教师应该挑选版本、规划时间、布置任务、掌握进程等。《居里夫人传》的版本很多,建议读艾芙·居里著、左明彻译的。《居里夫人传》总共有三卷,第一周读第一卷,第二周与第三周读第二卷,第四周读第三卷。其中第二卷是重点,“镭的发现”就在此卷,学生要找出《美丽的颜色》在书中的位置,并比较课文与原著之区别。
第二件事就是“任务”中的课内自读。上课之前,还得留出时间给学生自读,但课内自读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适当的问题还是必要的,但是问题应该让学生自己来解决,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教师是不出场的。把思考、回答甚至质疑、追问的权利交给学生,这正是自读课的要义。第一问“传主玛丽是不是皮埃尔心目中的‘天才的女人”’,答案是很显然的,关键在于要说出理由。理由可以从《美丽的颜色》中找,也可以从《居里夫人传》中找。不管从哪里找,都要围绕玛丽的聪慧特质以及她与居里的和谐关系来回答。第二问“他们的生活是否‘反自然”’紧承第一问而来,此时应该关注传眼“艰苦而且微妙的快乐”,从环境、设备、工作等方面还原历史的细节,感受他们的忙碌、艰辛、专注,从他们“全神贯注于自然奥秘”“与社会相隔绝”来理解科学研究者的生活常态,从而建立起课外的“反自然”与课内的“反自然”的内在联系。第三问“这里的‘我们’与课文中的‘我们’是否一致”,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日记里的“我们”是以男性的口吻说的,是站在喜欢生活的女人的对立面而言的,而课文中的“我们”是居里夫人代表居里夫妇所说的,其内涵与外延都不同。而真正有探讨价值的是传记中“我们”与“他们”的使用,“我们”代表历史真实,这是居里夫人的亲自讲述,“他们”代表传记真实,意味着这是从传记作家的角度看待父母的经历,这样就将历史真实与传记真实相互融合,展现出一种独特的事实经验化笔法。因为传记作家叙述的不是事实,而是经验。第四问是“‘美丽的颜色’仅仅是指镭的荧光的颜色吗?”此问主要是针对课文中最具文学性的部分。这部分充满梦幻色彩,作者想象的成分比较多。在静谧的夜晚,安顿好孩子之后,夫妻俩来到实验室,为的是看“美丽的颜色”,这“美丽的颜色”只在夜晚才能看见,仿佛神话里神灯的光芒。若从编辑的角度看,“美丽的颜色”还暗指居里夫人,《居里夫人传》的前言就说“她家境贫寒,姿容美丽”,她在艰苦的条件下专注于科学的研究,始终温和、坚决、好奇,这是“美丽的颜色”。虽然传记作家在历史的细节与叙述的真实之间不能厚此薄彼,不能通过放大历史的细节达到美化的目的,但是作为一部纪念性传记,作家关注的不是读者眼里的客观存在,而是她心目中的理想。
第三件事就是“尾声”里的写作任务。这个写作任务既是对本课教学的拓展,也是对单元写作的呼应。与居里夫人一样,吴健雄也是在异国从事科学研究,发现了宇称不守恒定律。与居里夫人一样,虽然她们聪慧异常,但是都在大学里难觅物理学教授的席位。与居里夫人不同的是,居里夫人一生两次获得诺贝尔奖,吴健雄通过实验发现了规律却与诺贝尔奖失之交臂。直到老年,各种荣誉和地位才来到她们身边。
需要注意的是,传记不能完全成为作家自我的传声筒。对于传记的移情性参与,艾达尔分析的结论是:“当一位传记作家与他的传主认同时,他的情感势必极其强烈,结果会导致一种理想化的盲视。”所以,他建议“传记作家必须多一点同情,少一点移情”。这不仅是对传记作家的建议,也是对语文教师的忠告。传记教学的对象不是形象,而是事实,而事实的主要价值在于对其作出正确的阐释。可见适当的移情是必要的,但是理性是更为重要的。
总之,传记教学最大的问题就是容易走极端,或者过于重视再现客体(传主),或者过于重视表现主体(传记家的自我)。因此,理性的态度是走第三条道路,叩其两端,允执其中。这就要求我们能够兼顾传记的两翼:认识的全面性与艺术的完整性。如果认识的全面性过强,则传记就变成了历史的演绎;如果艺术的完整性过强,则传记就变成了文学的重复。只有双管齐下,左右兼顾,才能真正把准传记教学的准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