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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卫生监督案件中,适用《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或第七十八条实施罚款处罚的案件,需确定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的货值金额。对此,法律法规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理论方面也鲜有这方面的探究。笔者长期从事动物卫生执法工作,根据自身的执法实践,就如何确定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进行了分析与归纳,并与各位同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