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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检察环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新方法是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重大课题。近年来,项城市检察院在发挥检察职能中着眼探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成功运用检察职能延伸方法有效对接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以“两法衔接”机制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专项监督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有效途径。一是构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网络。成立了由市委领导、人大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组,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工作,交流业务,实现互动效应。与烟草、工商、公安等15个部门建立信息资源数据库,形成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单位点对点的监督,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案犯罪案件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移送范围、移送标准、移送程序、移送时间及责任追究,确保了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我们合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采取调阅执法台帐、查阅执法卷宗、走访当事人等形式,发现6个行政执法单位24起涉嫌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而未移交公安机关,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移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责任单位以检察建议的形式要求整改,目前,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打破了过去连续五年行政执法机关未移送一起涉嫌犯罪线索的局面。三是组织联合执法,加大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尤其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我们已成功运用“两法衔接”机制,组织多部门参与,形成立体打击效果,办案质量明显提升,目前批准逮捕的8件11人,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最高刑期有期徒刑五年。如我院运用“两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了李某生产销售假味精案,对丁集某厂假冒知名品牌生产假饮料厂家屡罚屡做情况,组织公安、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联合执法,动用刑事手段给予重击,彻底捣毁了生产源,打击了犯罪。
二、以检察建议形式参谋社会管理创新
正确运用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形式。我院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出发,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合理化检察建议和检察对策,为市委正确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一是结合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建议。如我们在查办的市畜牧局副局长袁某受贿、贪污案,市民政局邓某、市农办贺某、市财政局胡某滥用职权案等6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国家注资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不严,犯罪嫌疑人伪造假资料违规套取国家科技项目资金、失职渎职造成国家救灾资金损失严重的情况。向市委政府提出了建立资金配置权力的制衡机制、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制度、项目资金跟踪问效机制等检察建议,市委政府全被采纳并专门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结合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建议。如社会关注的青少年教育管理问题、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问题、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监督管理问题、离退休病故人员抚恤金、丧葬费发放管理问题等,我们高度重视,专门组成调研组,通过走访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24条检察建议和检察对策,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原周口市委常委、项城市委书记王宇燕等领导同志作了专门批示,由市人大牵头组成调查组督导落实,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依建议市教育局建立了层级监管制度,统一对全市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落实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生均经费的学生人数与学籍卡人数、保险公司投保学生人数“三对照”;市民政局、殡仪馆将全市病故火化人员的基本情况实行信息入网,市人社局与民政局实行并网管理。三是结合市委中心工作,围绕重大工程在建设项目中的社会敏感问题提建议。如重大工程项目预防、涉法涉诉信访困难人员救助等涉及大局稳定的问题,我们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检察建议,形成专题报告。依据检察建议,市委办专门下发文件,提出凡是我市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均应提前通知检察机关派员参加,并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三、以立案监督方式监督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探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监督模式,突出监督效果。一是运用立案监督调查程序,打击非法信访,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针对我市造假伤、诬告陷害他人而非访、闹访、缠访现象,我院在正确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严厉打击以信访为幌子、索要高额赔偿、缠访、闹访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的不法行为,共查处王广春、高凤星、王建华等诬告陷害案3起,批捕6人,追捕3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斩断了当事人、医生、鉴定人、承办人间的假伤信访利益链条,监督卫生部门进行了医疗管理机制改革。二是运用诉讼监督调查权,通过立案监督渠道,发现和查处刑事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如在办理蔡东岭、蔡学中涉嫌盗窃案件过程中,发现原承办人可能涉嫌犯罪,随即启动诉讼监督调查程序,通过询问、查询、调取相关证据,到全国有鉴定权威的西南政法大学进行鉴定,有效固定了原案证据,有效排除了翻供的风险。最终该案的原承办人徐如明因涉嫌徇私枉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是运用违法纠错机制,采取立案监督调查措施,促进侦查机关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如我院在批捕嫌疑人张一川、王珂珂故意伤害一案后,发现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一川违反规定变更为取保候审的行为,及时启动跟踪监督程序,向公安机关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书4个小时内纠正了违法行为,对犯罪嫌疑人张一川、王珂珂进行了收监,有效预防了渎职犯罪的发生。通过立案监督程序,促进了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规范管理、严格执法的大讨论、大检查和管理机制改革。
四、以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八项工作模式探索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探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是我们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我院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八项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实行风险苗头“预警制”,做到每起案件预案措施在前;实行来访群众“点访制”,做到每访必接;实行举报控告“预约制”,做到每约必到取信于民;实行矛盾纠纷“检调制”,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行回复群众“答询制”,做到有询必答准确及时;实行服务群众“走访制”,做到每周一遍,村不漏户;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做到每错必纠及时整改;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做到每一个执法中出现的瑕疵问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究。综合运用“八项工作机制”,吴天中等12起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信访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息诉罢访;郭军伟等27起可能继续升级的故意伤害案进行依法调解结案;畜牧局与丁集镇建筑公司等3起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规避了执法办案风险,实现了我院信访案件明显下降,新办案件中瑕疵案件、错案为零,追究责任干警为零的目标,
五、以延伸职能办法介入社会管理创新
合理延伸检察职能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深入发展的动力源泉。延伸监所检察职能,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建立“五种人”(即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信息库,以公安机关掌握的人口资源库为基础,对涉嫌犯罪人员从法院判决到监管场所执行再到刑满释放,每个环节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录入罪犯的详细信息,实现各个环节都能共享到相应信息,加强了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达到“多项”衔接,成就“双赢”效果;延伸批捕、起诉职能,推行在执法办案中关口前移评估化解信访案件的“堵、疏、查、评估、研判、和解”六步工作法,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刑事和解16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化审理程序21件。延伸控告申诉职能,提出并运用“三到位、三靠前、三强化”工作法,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领导指挥靠前、干警工作靠前、案件评查靠前,强化目标责任、强化包案奖惩、强化苗头预防,有效化解矛盾53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3件。这一成功做法多次受到省市政法委领导的肯定,《河南维稳工作》第69期专门作了转发。
一、以“两法衔接”机制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专项监督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有效途径。一是构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网络。成立了由市委领导、人大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组,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工作,交流业务,实现互动效应。与烟草、工商、公安等15个部门建立信息资源数据库,形成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单位点对点的监督,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案犯罪案件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移送范围、移送标准、移送程序、移送时间及责任追究,确保了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我们合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采取调阅执法台帐、查阅执法卷宗、走访当事人等形式,发现6个行政执法单位24起涉嫌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而未移交公安机关,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移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责任单位以检察建议的形式要求整改,目前,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打破了过去连续五年行政执法机关未移送一起涉嫌犯罪线索的局面。三是组织联合执法,加大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尤其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我们已成功运用“两法衔接”机制,组织多部门参与,形成立体打击效果,办案质量明显提升,目前批准逮捕的8件11人,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最高刑期有期徒刑五年。如我院运用“两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了李某生产销售假味精案,对丁集某厂假冒知名品牌生产假饮料厂家屡罚屡做情况,组织公安、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联合执法,动用刑事手段给予重击,彻底捣毁了生产源,打击了犯罪。
二、以检察建议形式参谋社会管理创新
正确运用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形式。我院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出发,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合理化检察建议和检察对策,为市委正确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一是结合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建议。如我们在查办的市畜牧局副局长袁某受贿、贪污案,市民政局邓某、市农办贺某、市财政局胡某滥用职权案等6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国家注资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不严,犯罪嫌疑人伪造假资料违规套取国家科技项目资金、失职渎职造成国家救灾资金损失严重的情况。向市委政府提出了建立资金配置权力的制衡机制、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制度、项目资金跟踪问效机制等检察建议,市委政府全被采纳并专门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堵塞了管理漏洞。二是结合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建议。如社会关注的青少年教育管理问题、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问题、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监督管理问题、离退休病故人员抚恤金、丧葬费发放管理问题等,我们高度重视,专门组成调研组,通过走访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24条检察建议和检察对策,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原周口市委常委、项城市委书记王宇燕等领导同志作了专门批示,由市人大牵头组成调查组督导落实,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依建议市教育局建立了层级监管制度,统一对全市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落实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生均经费的学生人数与学籍卡人数、保险公司投保学生人数“三对照”;市民政局、殡仪馆将全市病故火化人员的基本情况实行信息入网,市人社局与民政局实行并网管理。三是结合市委中心工作,围绕重大工程在建设项目中的社会敏感问题提建议。如重大工程项目预防、涉法涉诉信访困难人员救助等涉及大局稳定的问题,我们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检察建议,形成专题报告。依据检察建议,市委办专门下发文件,提出凡是我市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均应提前通知检察机关派员参加,并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三、以立案监督方式监督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探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监督模式,突出监督效果。一是运用立案监督调查程序,打击非法信访,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针对我市造假伤、诬告陷害他人而非访、闹访、缠访现象,我院在正确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严厉打击以信访为幌子、索要高额赔偿、缠访、闹访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的不法行为,共查处王广春、高凤星、王建华等诬告陷害案3起,批捕6人,追捕3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斩断了当事人、医生、鉴定人、承办人间的假伤信访利益链条,监督卫生部门进行了医疗管理机制改革。二是运用诉讼监督调查权,通过立案监督渠道,发现和查处刑事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如在办理蔡东岭、蔡学中涉嫌盗窃案件过程中,发现原承办人可能涉嫌犯罪,随即启动诉讼监督调查程序,通过询问、查询、调取相关证据,到全国有鉴定权威的西南政法大学进行鉴定,有效固定了原案证据,有效排除了翻供的风险。最终该案的原承办人徐如明因涉嫌徇私枉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是运用违法纠错机制,采取立案监督调查措施,促进侦查机关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如我院在批捕嫌疑人张一川、王珂珂故意伤害一案后,发现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一川违反规定变更为取保候审的行为,及时启动跟踪监督程序,向公安机关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书4个小时内纠正了违法行为,对犯罪嫌疑人张一川、王珂珂进行了收监,有效预防了渎职犯罪的发生。通过立案监督程序,促进了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规范管理、严格执法的大讨论、大检查和管理机制改革。
四、以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八项工作模式探索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探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是我们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我院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八项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实行风险苗头“预警制”,做到每起案件预案措施在前;实行来访群众“点访制”,做到每访必接;实行举报控告“预约制”,做到每约必到取信于民;实行矛盾纠纷“检调制”,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行回复群众“答询制”,做到有询必答准确及时;实行服务群众“走访制”,做到每周一遍,村不漏户;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做到每错必纠及时整改;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做到每一个执法中出现的瑕疵问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究。综合运用“八项工作机制”,吴天中等12起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信访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息诉罢访;郭军伟等27起可能继续升级的故意伤害案进行依法调解结案;畜牧局与丁集镇建筑公司等3起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规避了执法办案风险,实现了我院信访案件明显下降,新办案件中瑕疵案件、错案为零,追究责任干警为零的目标,
五、以延伸职能办法介入社会管理创新
合理延伸检察职能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深入发展的动力源泉。延伸监所检察职能,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建立“五种人”(即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信息库,以公安机关掌握的人口资源库为基础,对涉嫌犯罪人员从法院判决到监管场所执行再到刑满释放,每个环节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录入罪犯的详细信息,实现各个环节都能共享到相应信息,加强了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达到“多项”衔接,成就“双赢”效果;延伸批捕、起诉职能,推行在执法办案中关口前移评估化解信访案件的“堵、疏、查、评估、研判、和解”六步工作法,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刑事和解16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化审理程序21件。延伸控告申诉职能,提出并运用“三到位、三靠前、三强化”工作法,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领导指挥靠前、干警工作靠前、案件评查靠前,强化目标责任、强化包案奖惩、强化苗头预防,有效化解矛盾53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3件。这一成功做法多次受到省市政法委领导的肯定,《河南维稳工作》第69期专门作了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