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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计算机技术及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节能减排的环保要求,以及社会公平竞争机制的日趋完善,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本文从电子招标发展的作用为出发点,重点阐述目前电子化招投标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提高电子化招投标水平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电子化
一、电子化招投标的作用
招投标电子化是招投标领域的一项重大进步,是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化先进技术在招投标工作中的重要应用。实施电子化招投标,能够大幅降低招投标成本,扩大招投标范围,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招投标活动透明性也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
二、目前电子化招投标现状及问题
1、电子招标投标安全可靠性缺乏制度保障
由于电子招投标系统研发运用缺乏统一的协调、指导、管理办法以及技术标准,大多数电子招投标系统属于自行研发,自己使用,各搞一套,自成一体。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流程、权限、时效、责任以及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的保密安全、资料存档等一系列特定问题的界定缺乏相关配套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2、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
各地区各搞一套,互不协调兼容,且造成各系统使用者需要重复购买有关的技术服务,重复浪费资源去配套对接各个不同的系统和管理平台;招标投标运用电子信息而产生的一系列特定问题又缺乏操作和处理的依据;系统设计的招标投标流程是否合法,能否有效堵住招标投标活动的“后门”,以及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的保密安全等既无权威机构鉴定认证,更缺乏相关制度保障。由此造成现有的一系列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均存在“拆迁重建”的巨大潜在风险。
3、招标投标系统信息和功能不能共享
由于各地处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和运用初期,又被招标投标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和有效协调,造成目前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零打碎敲,且与各服务管理平台信息技术没有统一标准,信息数据没有规范接口和共享服务平台,由此形成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和功能相互隔离、断裂的孤岛,无法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功能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也就无法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整体的真正优势。
4、网络问题威胁电子招投标安全。
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也是一种网络信息系统,同样具有与其他信息系统类似的安全隐患。由于电子招投标涉及到信息在网络环境中的传播和存储,容易受到黑客、病毒攻击,造成公文失密、信息被盗、被删除或被改写等严重后果,都可能给网上招投标业务带来很大的危害,影响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5、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電子化招标采购是一种高效、透明、环保的操作模式,但目前国内电子招投标面临法规不足和标准缺失的难题。现有招投标业务法规缺乏对招投标电子化的支持。我国首部招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不适应市场,约束不到招投标的法律空子,这就给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提高电子化招投标水平的对策
1、工程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原则
第一,统一规划,即基于科学发展观,在确保网络的可靠与安全、管理过程的畅通、全程的实时监控、运动功能的完善以及操作的公开与统一等前提下,整体进行推进,统一进行规划和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平台中所有的交易项目。第二,资源共享,即基于联网与统一标准,对现有的资源进行充分地利用与整合,并把其有效地融合在这一电子化平台中,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第三,安全保障,在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中,安全体系的建设为其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若未进行安全体系的建设,很容易使系统受到影响,最终造成其瘫痪。对此,在进行电子化平台建设时,应同步进行系统软硬件与安全体系的建设,同时还应大量引进高素质信息技术人才,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从而为其平台的安全运行与管理打好基础。
2、加强招投标电子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这一平台不仅是实现不同电子信息互联互通的一个重要枢纽,同时也是工程招投标工作公共交易的一个主要服务区,可提供不同的功能服务以及招投标信息,如资信验证、统计查询、身份认证、行政监督以及资料归档等。因此在建设时,不可简单地复制市场化模式,而是应该结合地区经济的发展情况、招投标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水平等来进行,不可照抄照搬其他行业的建设模式。
3、系统应采用统一且开放式数据标准接口
在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应该使用一种开放式体系结构,使系统中的各模块不仅可实现独立,同时還具有一定的标准且开放式接口,通过这种统一且开放式数据标准接口的应用,实现系统跨地区以及面向全社会的应用。除此之外,还应注重系统简单且便于操作,这样在实现低成本的同时,还可拓宽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范围。
4、加强系统安全保密权限的建设和管理
在工程招投标系统中,不管是在招标工作中、投标工作中,还是在评标工作中,对其保密性以及数据安全性等要求都较高,为了确保平台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交易身份真实性,确保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这一平台上,应该进行安全权限的设置,制定严格的保密性规范,这样在提高系统安全等级的同时,最大程度确保在电子平台上工程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在该平台上,不管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或者评标人,在没有通过合法身份的授权时,均不可进入到这一平台的操作界面上执行操作,只有当其通过授权的用户名以及密码后,才可登入到系统并完成其相应的工作。
5、健全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
要想推动我国工程招投标电子化平台的大力发展,除了要做好上述内容外,还应健全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时,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以此为招投标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撑,确保其工作的有效性、合法性以及安全性。同时还应加大对工程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与合理化,以此推动整个市场发展的规范化,确保其电子招投标工作有序且合法的进行,以免由于其缺乏法规这方面的内容与条文,影响其招投标工作。
结束语
招投标电子化已经在我国某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开始广泛运用,为国家解决招投标活动中的弊病开拓了新的道路。招投标电子化在实行中也会滋生出很多新问题和不足,这些不足的出现还需要相应的监督机制、法律法规等措施来进行逐步改善。相信通过有步骤的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对促进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任春立.现阶段电子评标应用现状与存在问题[J].船海工程,2009
[2]于洋.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及应用问题探讨[J].招标与投标,2014
[3]吴梅育.电子招投标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3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电子化
一、电子化招投标的作用
招投标电子化是招投标领域的一项重大进步,是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化先进技术在招投标工作中的重要应用。实施电子化招投标,能够大幅降低招投标成本,扩大招投标范围,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招投标活动透明性也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
二、目前电子化招投标现状及问题
1、电子招标投标安全可靠性缺乏制度保障
由于电子招投标系统研发运用缺乏统一的协调、指导、管理办法以及技术标准,大多数电子招投标系统属于自行研发,自己使用,各搞一套,自成一体。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流程、权限、时效、责任以及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的保密安全、资料存档等一系列特定问题的界定缺乏相关配套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2、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
各地区各搞一套,互不协调兼容,且造成各系统使用者需要重复购买有关的技术服务,重复浪费资源去配套对接各个不同的系统和管理平台;招标投标运用电子信息而产生的一系列特定问题又缺乏操作和处理的依据;系统设计的招标投标流程是否合法,能否有效堵住招标投标活动的“后门”,以及主体身份识别与签名、信息的保密安全等既无权威机构鉴定认证,更缺乏相关制度保障。由此造成现有的一系列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均存在“拆迁重建”的巨大潜在风险。
3、招标投标系统信息和功能不能共享
由于各地处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和运用初期,又被招标投标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和有效协调,造成目前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零打碎敲,且与各服务管理平台信息技术没有统一标准,信息数据没有规范接口和共享服务平台,由此形成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和功能相互隔离、断裂的孤岛,无法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功能的协调整合和市场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也就无法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整体的真正优势。
4、网络问题威胁电子招投标安全。
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也是一种网络信息系统,同样具有与其他信息系统类似的安全隐患。由于电子招投标涉及到信息在网络环境中的传播和存储,容易受到黑客、病毒攻击,造成公文失密、信息被盗、被删除或被改写等严重后果,都可能给网上招投标业务带来很大的危害,影响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5、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電子化招标采购是一种高效、透明、环保的操作模式,但目前国内电子招投标面临法规不足和标准缺失的难题。现有招投标业务法规缺乏对招投标电子化的支持。我国首部招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不适应市场,约束不到招投标的法律空子,这就给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提高电子化招投标水平的对策
1、工程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原则
第一,统一规划,即基于科学发展观,在确保网络的可靠与安全、管理过程的畅通、全程的实时监控、运动功能的完善以及操作的公开与统一等前提下,整体进行推进,统一进行规划和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平台中所有的交易项目。第二,资源共享,即基于联网与统一标准,对现有的资源进行充分地利用与整合,并把其有效地融合在这一电子化平台中,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第三,安全保障,在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中,安全体系的建设为其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若未进行安全体系的建设,很容易使系统受到影响,最终造成其瘫痪。对此,在进行电子化平台建设时,应同步进行系统软硬件与安全体系的建设,同时还应大量引进高素质信息技术人才,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从而为其平台的安全运行与管理打好基础。
2、加强招投标电子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这一平台不仅是实现不同电子信息互联互通的一个重要枢纽,同时也是工程招投标工作公共交易的一个主要服务区,可提供不同的功能服务以及招投标信息,如资信验证、统计查询、身份认证、行政监督以及资料归档等。因此在建设时,不可简单地复制市场化模式,而是应该结合地区经济的发展情况、招投标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水平等来进行,不可照抄照搬其他行业的建设模式。
3、系统应采用统一且开放式数据标准接口
在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应该使用一种开放式体系结构,使系统中的各模块不仅可实现独立,同时還具有一定的标准且开放式接口,通过这种统一且开放式数据标准接口的应用,实现系统跨地区以及面向全社会的应用。除此之外,还应注重系统简单且便于操作,这样在实现低成本的同时,还可拓宽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范围。
4、加强系统安全保密权限的建设和管理
在工程招投标系统中,不管是在招标工作中、投标工作中,还是在评标工作中,对其保密性以及数据安全性等要求都较高,为了确保平台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交易身份真实性,确保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这一平台上,应该进行安全权限的设置,制定严格的保密性规范,这样在提高系统安全等级的同时,最大程度确保在电子平台上工程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在该平台上,不管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或者评标人,在没有通过合法身份的授权时,均不可进入到这一平台的操作界面上执行操作,只有当其通过授权的用户名以及密码后,才可登入到系统并完成其相应的工作。
5、健全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
要想推动我国工程招投标电子化平台的大力发展,除了要做好上述内容外,还应健全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时,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以此为招投标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撑,确保其工作的有效性、合法性以及安全性。同时还应加大对工程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与合理化,以此推动整个市场发展的规范化,确保其电子招投标工作有序且合法的进行,以免由于其缺乏法规这方面的内容与条文,影响其招投标工作。
结束语
招投标电子化已经在我国某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开始广泛运用,为国家解决招投标活动中的弊病开拓了新的道路。招投标电子化在实行中也会滋生出很多新问题和不足,这些不足的出现还需要相应的监督机制、法律法规等措施来进行逐步改善。相信通过有步骤的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对促进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任春立.现阶段电子评标应用现状与存在问题[J].船海工程,2009
[2]于洋.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及应用问题探讨[J].招标与投标,2014
[3]吴梅育.电子招投标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