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恶搞成了2006年中国最流行的词汇。从法律的角度审视,恶搞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这一宪法权利的一种具体形式,国家应当保障公民以恶搞这种方式充分行使言论自由权;同时,公民不得以恶搞的方式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恶搞作品不是著作权法规定的演绎作品,而是滑稽模仿作品.它不侵犯被恶搞者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