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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PEC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提“新常态”概念,向世界表明,中国有信心适应未来经济的中高速增长,并有能力通过创新驱动和绿色转型让“APEC蓝”成为一种新常态持久光顾北京、覆盖华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环节的全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凸显其战略位置,表明我党在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和实践都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描绘了建设法治国家、政府、社会的宏伟蓝图。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
生态文明是人类对工业文明进行反思的产物,其必然将超越和替代工业文明。人类文明三个阶段: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现正处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型期,加快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刻不容缓。昭平县将运用“新常态”的视域,不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体系。这既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是思想观念的一场深刻变革。只有通过最严格的法律制度的执行,才能为昭平的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绿色昭平”:昭平拥有独特的生态环境
昭平地处桂江中游,是一座山水资源富集的山城。这里的茫茫林海,筑就了一道道生机盎然的绿色屏障;这里的葳蕤绿地,勾勒出了一幅幅景色宜人的优美画卷;这里的绿水飞瀑,奏响了一曲曲悦耳动听的清脆乐章。这座因绿而美丽的林邑之城,一处因绿而饱含灵气的生态热土,一方因绿而充满活力的宜居家园,宛若一颗绿色的璀璨明珠,镶嵌在广西东部这片神奇秀美的贺州大地上。
昭平的山很青,境内群山叠翠、河流纵横,森林茶园、峡谷云海、流泉飞瀑随处可见。拥有国家级森林保护区七冲原始森林,动植物非常繁茂,种类达1700多种,森林覆盖率达84.7%,绿化率达98.2%,居广西首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倍多,大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这里的水很绿,桂江在昭平境内总长108公里,江水如青罗玉带,两岸百里竹海青翠欲滴,绿波荡漾之美景令人心旷神怡。
这里的空气很甜,林区空气负氧离子每立方厘米高达3.5万个以上,在昭平可以呼吸到沁人心脾的清新空气,可以沐浴到温煦舒适的阳光,品尝着绿色食品,享受到的是亲近自然的世外桃源般的惬意生活。
这里的人很美,昭平民风淳朴,乡亲善良厚道、热情好客,和谐孝道文化源远流长,子孝家和、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传统美德氛围非常浓厚。
“生态昭平”:昭平生态文明发展现状
近年来,昭平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有昭平特色的生态建设之路。我们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等措施,改善生态环境,涵养了水源,防止了水土流失,提高了土壤肥力,调节气候,增强了农业抗灾能力,增强了对大气污染物的净化能力,美化了全县人民的生活环境。县城大气环境质量良好,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县内主要河流桂江水质达到国家一类水质标准,初步形成了“以山造林,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促工,以工生财,以财哺林”的良性循环模式,实现了经济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近年来,昭平荣获了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县、中国最佳养生休闲旅游目的地、中国长寿之乡等十多张国家级金字招牌。但昭平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
一是发展基础仍然薄弱。部分企业对发展生态工业存在“生态+工业”这种冠名式的理解,习惯于粗放型生产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意识较淡薄,加之发展循环产业前期投入大、见效慢、资金回笼周期长,企业参与生态工业实践缺乏主动性。部分企业科技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对发展生态工业支撑能力不足,即使发展起来的生态模式,也还存在循环链条不长、科技含量不足、经济效益不高等问题。
二是产业结构有待优化。由于昭平地理边远、经济欠发达、市场不健全、创新力不足等因素制约,工业结构主要以林产工业、建筑建材、原材料工业为主,基础原材料工业比重大,产品附加值低,增值能力弱,“高能耗、资源型”工业仍是全县工业结构的基本特征。从内部结构来看,产业的专业化分工程度比较低,产业的配套程度不高,整个产业体系和内部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
三是思想观念的束缚。与大多欠发达后发展地区一样,昭平信息比较封闭,在一定程度上思想观念相对滞后。特别是环境危机意识还不够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昭平发展的根本,但部分群众受传统生活方式影响,对新时期价值观的认识还不足,树立生态意识、发展特色经济以及绿色消费观念仍较淡薄。
“法治昭平”:以法治思维推进生态文明
作为一个后发展地区、欠发达县份,昭平县加快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既不能为了发展而牺牲环境,又不能为了单纯保护环境而放弃发展;既要创建一流的生态环境和生态质量,又要确保社会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要兼顾两者,达到当前发展与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护现有的生态资源为基础发展经济,以经济发展的成果反哺生态建设,达到相互促进、相互发展,最终实现科学发展、突破发展。
(一)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完善生态制度体系。
一是生态文明决策制度。我们将针对当前昭平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贯穿和深刻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绝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二是生态文明评价制度。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化、生态人居等内容作为重点纳入到生态评价目标体系中,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三是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环境标准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衔接,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听证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鼓励公众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四是生态文明考核制度。不能片面强调“GDP”,要将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保护成效的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指标考核权重。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健全生态补偿体系。
一是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性原则,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着眼于长期保护和修复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创建生态补偿的政策平台。结合昭平河流多、森林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建立乡镇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河流水库水源水域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典型地区开展长期、稳定的生态补偿、鼓励。
二是探索多样式补偿方式。根据开发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破坏者赔偿的原则,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安排就业等措施,对在七冲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贡献的乡镇给予合理补偿。
三是积极拓宽补偿范围。保护生态环境,会使镇财政及村集体经济由于承担生态保护任务而作出牺牲和造成损失。为此,我县将拓宽生态补偿项目范围来弥补产业发展滞后问题。主要包括:生态村补偿和管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日常运行费补助,关闭或外迁污染企业补偿等等。同时通过以生态项目渠道向上级申报补偿资金、定向使用补偿资金的办法,防止乡镇在公共卫生、道路建设等公共事业上建设资金缺口严重,导致移用生态补偿资金现象的发生。
(三)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完善执法机制。
一是严格控制源头污染。进一步加强环保预审力度,对新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制度,环评通不过的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探索实行“环保、工商联动机制”,对县区内餐饮、建筑、娱乐、服务等行业的环保行为作出评价,对存在环保违法行为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工商部门不予注册和年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提高环评执行率。
二是加强环保执法。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开展创建清洁通道和遏制污染反弹专项查处行动,依法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关停非法采砂采矿点,加大对林产、造纸、矿产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坚持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监控管理,确保全县主要工业污染源实现了达标排放。充分结合“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昭平”活动,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土壤、养殖业污染防治为重点,建设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对未按要求执行的乡镇和村屯,坚决给予处罚。
三是加强环保监管。实行精细化和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全县管辖的区域划分为林产企业、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三级网格,并明确每级网格监管责任人、监管目标和工作任务。在精细化管理方面,着重对林产、矿产、化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开展互查工作,制定现场执法模式、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现场询问模板,实现“三清三到位”,构筑全方位的监管网络。
(四)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生态文明建设人人有责。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把执政成绩与生态建设紧紧联系在一起,通过强化管理、主动宣传教育、实行责任追究等方式,发挥政府在提高法制意识方面的示范作用。二是加强生态保护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要通过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组织,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在每年的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在县电视台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系列专题讲座,并对全县生态建设的情况进行及时报道,使之成为全县人民关注的热点。三是培育和发掘群众在维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自觉意识。动员群众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的义务宣传员,引导建立生态志愿者队伍,营造人人“想环保、议生态、谈建设”的浓厚氛围。四是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使社会成员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为维护公益环境不受损害,可以针对有关民事主体或行政机关提起诉讼。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环节的全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凸显其战略位置,表明我党在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和实践都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描绘了建设法治国家、政府、社会的宏伟蓝图。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
生态文明是人类对工业文明进行反思的产物,其必然将超越和替代工业文明。人类文明三个阶段: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现正处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型期,加快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刻不容缓。昭平县将运用“新常态”的视域,不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体系。这既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是思想观念的一场深刻变革。只有通过最严格的法律制度的执行,才能为昭平的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绿色昭平”:昭平拥有独特的生态环境
昭平地处桂江中游,是一座山水资源富集的山城。这里的茫茫林海,筑就了一道道生机盎然的绿色屏障;这里的葳蕤绿地,勾勒出了一幅幅景色宜人的优美画卷;这里的绿水飞瀑,奏响了一曲曲悦耳动听的清脆乐章。这座因绿而美丽的林邑之城,一处因绿而饱含灵气的生态热土,一方因绿而充满活力的宜居家园,宛若一颗绿色的璀璨明珠,镶嵌在广西东部这片神奇秀美的贺州大地上。
昭平的山很青,境内群山叠翠、河流纵横,森林茶园、峡谷云海、流泉飞瀑随处可见。拥有国家级森林保护区七冲原始森林,动植物非常繁茂,种类达1700多种,森林覆盖率达84.7%,绿化率达98.2%,居广西首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倍多,大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这里的水很绿,桂江在昭平境内总长108公里,江水如青罗玉带,两岸百里竹海青翠欲滴,绿波荡漾之美景令人心旷神怡。
这里的空气很甜,林区空气负氧离子每立方厘米高达3.5万个以上,在昭平可以呼吸到沁人心脾的清新空气,可以沐浴到温煦舒适的阳光,品尝着绿色食品,享受到的是亲近自然的世外桃源般的惬意生活。
这里的人很美,昭平民风淳朴,乡亲善良厚道、热情好客,和谐孝道文化源远流长,子孝家和、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传统美德氛围非常浓厚。
“生态昭平”:昭平生态文明发展现状
近年来,昭平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有昭平特色的生态建设之路。我们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等措施,改善生态环境,涵养了水源,防止了水土流失,提高了土壤肥力,调节气候,增强了农业抗灾能力,增强了对大气污染物的净化能力,美化了全县人民的生活环境。县城大气环境质量良好,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县内主要河流桂江水质达到国家一类水质标准,初步形成了“以山造林,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促工,以工生财,以财哺林”的良性循环模式,实现了经济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近年来,昭平荣获了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县、中国最佳养生休闲旅游目的地、中国长寿之乡等十多张国家级金字招牌。但昭平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
一是发展基础仍然薄弱。部分企业对发展生态工业存在“生态+工业”这种冠名式的理解,习惯于粗放型生产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意识较淡薄,加之发展循环产业前期投入大、见效慢、资金回笼周期长,企业参与生态工业实践缺乏主动性。部分企业科技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对发展生态工业支撑能力不足,即使发展起来的生态模式,也还存在循环链条不长、科技含量不足、经济效益不高等问题。
二是产业结构有待优化。由于昭平地理边远、经济欠发达、市场不健全、创新力不足等因素制约,工业结构主要以林产工业、建筑建材、原材料工业为主,基础原材料工业比重大,产品附加值低,增值能力弱,“高能耗、资源型”工业仍是全县工业结构的基本特征。从内部结构来看,产业的专业化分工程度比较低,产业的配套程度不高,整个产业体系和内部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
三是思想观念的束缚。与大多欠发达后发展地区一样,昭平信息比较封闭,在一定程度上思想观念相对滞后。特别是环境危机意识还不够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昭平发展的根本,但部分群众受传统生活方式影响,对新时期价值观的认识还不足,树立生态意识、发展特色经济以及绿色消费观念仍较淡薄。
“法治昭平”:以法治思维推进生态文明
作为一个后发展地区、欠发达县份,昭平县加快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既不能为了发展而牺牲环境,又不能为了单纯保护环境而放弃发展;既要创建一流的生态环境和生态质量,又要确保社会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要兼顾两者,达到当前发展与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护现有的生态资源为基础发展经济,以经济发展的成果反哺生态建设,达到相互促进、相互发展,最终实现科学发展、突破发展。
(一)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完善生态制度体系。
一是生态文明决策制度。我们将针对当前昭平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贯穿和深刻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绝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二是生态文明评价制度。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化、生态人居等内容作为重点纳入到生态评价目标体系中,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三是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环境标准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衔接,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听证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鼓励公众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四是生态文明考核制度。不能片面强调“GDP”,要将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保护成效的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指标考核权重。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健全生态补偿体系。
一是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性原则,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着眼于长期保护和修复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创建生态补偿的政策平台。结合昭平河流多、森林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建立乡镇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河流水库水源水域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典型地区开展长期、稳定的生态补偿、鼓励。
二是探索多样式补偿方式。根据开发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破坏者赔偿的原则,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安排就业等措施,对在七冲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贡献的乡镇给予合理补偿。
三是积极拓宽补偿范围。保护生态环境,会使镇财政及村集体经济由于承担生态保护任务而作出牺牲和造成损失。为此,我县将拓宽生态补偿项目范围来弥补产业发展滞后问题。主要包括:生态村补偿和管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日常运行费补助,关闭或外迁污染企业补偿等等。同时通过以生态项目渠道向上级申报补偿资金、定向使用补偿资金的办法,防止乡镇在公共卫生、道路建设等公共事业上建设资金缺口严重,导致移用生态补偿资金现象的发生。
(三)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完善执法机制。
一是严格控制源头污染。进一步加强环保预审力度,对新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制度,环评通不过的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探索实行“环保、工商联动机制”,对县区内餐饮、建筑、娱乐、服务等行业的环保行为作出评价,对存在环保违法行为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工商部门不予注册和年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提高环评执行率。
二是加强环保执法。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开展创建清洁通道和遏制污染反弹专项查处行动,依法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关停非法采砂采矿点,加大对林产、造纸、矿产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坚持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监控管理,确保全县主要工业污染源实现了达标排放。充分结合“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昭平”活动,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土壤、养殖业污染防治为重点,建设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对未按要求执行的乡镇和村屯,坚决给予处罚。
三是加强环保监管。实行精细化和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全县管辖的区域划分为林产企业、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三级网格,并明确每级网格监管责任人、监管目标和工作任务。在精细化管理方面,着重对林产、矿产、化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开展互查工作,制定现场执法模式、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现场询问模板,实现“三清三到位”,构筑全方位的监管网络。
(四)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生态文明建设人人有责。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把执政成绩与生态建设紧紧联系在一起,通过强化管理、主动宣传教育、实行责任追究等方式,发挥政府在提高法制意识方面的示范作用。二是加强生态保护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要通过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组织,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在每年的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在县电视台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系列专题讲座,并对全县生态建设的情况进行及时报道,使之成为全县人民关注的热点。三是培育和发掘群众在维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自觉意识。动员群众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的义务宣传员,引导建立生态志愿者队伍,营造人人“想环保、议生态、谈建设”的浓厚氛围。四是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使社会成员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为维护公益环境不受损害,可以针对有关民事主体或行政机关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