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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罪犯林森浩执行死刑。死刑前,林森浩接受采访时称,“不要再纠结在一个愚蠢人的一件愚蠢的事,一件可恶的事,再怎么骂我,在那里骂,都已经烟消云散了。”林森浩后悔了,但为时已晚。尽管杀人由诸多原因引起,但作为一个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做出残害生命的事情,临死前才深刻反省,还是让人惊诧。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的主审和林森浩都谈到一个共同的话题,即作为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却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主审法官说,“被告人林森浩作为一名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本应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且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更应是其天职。但林森浩仅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不满,为泄愤,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医学知识,蓄意向饮水机内投放剧毒化学品,故意杀死无辜的被害人,漠视他人生命。”而林森浩表示,他自己是一个学医的研究生,生命对他来说,应该是至高无上的,对生命应该存在敬畏,但他却缺乏这种责任感。
近年来,不只是林森浩一起高校发生的残害同学案,陆陆续续曝出多起类似事件。这不得不让人反思高校的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是美国学者杰·唐纳·化特士于1968年首次提出,此后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所谓生命教育,是指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人的价值、人的生命,理解生活的真正意义,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培养学生对终极信仰的追求,养成学生的关爱情怀,使他们学会过现代文明生活。简言之,生命教育的本质在于尊重生命以及生命的价值。因此,生命教育首先是珍惜生命的教育,包括引导学生认识生命,学会保护生命、尊重生命,更重要的是,体悟人生的意义,追求人生的理想,这是生命教育的最终目标。
人生活在社会中,会有各种遭遇,生命呈现不同的状态。有些人的生命状态表现得平稳,因为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比较平稳。有些人的生命状态表现得变动剧烈,因为他处于剧烈变动的社会环境之中。有些人的生命状态是昂扬向上的,因为他可能生活事业一帆风顺。有些人的生命状态是萎靡不振的,因为他生活事业上遭受较多挫折。有些人处于社会上层,生活工作环境较宽松。有些人处于社会下层,生活工作环境较逼仄。有些人在某些方面比较有特长,他在另一些方面可能表现出短板。有些人在某些事情上较宽容,他另一些事情上较在意。有些人是较感性的,有些人是较理性的。有些人在某些事情上较感性,在另一些事情上较理性。有些人在某些事情较理性,在另一些事情上较感性。有些人在某些时段,情绪较愉悦,在另一些时段,情绪较低落沮丧。
生命教育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维护生命表征的多样性来维护生命。社会发展以尊重生命为旨归,一方面,发展保护生命的自由度,另一方面,保护生命的完整性。如果社会不存在保护人生命质量的机制,社会发展是缺失的。一般来说,一个正常社会,其内部存在一定的机制来保护生命质量,但这种保护总是不全面有效的。有些人的生命得到极度保护,有些人的生命被漠视。有些人的生命在某些方面得到尊重,有些人的生命在某些方面被漠视。社会发展就在于使这种保护机制不断完善。
进行生命教育,在于使每一个个体,意识到生命的重要,从而在社会交往中做出尊重生命、保护生命的举动。个体在现实中的遭遇是多样的,每个人对生命的体验也存在不同。所谓意识到生命的重要,是在个体利益与别人的生命价值之间存在冲突时,会以保护生命价值为先。所有的社会交往以保护生命价值为基本前提。
按理说,知识人会比普通人更多地意识到生命的重要性,他比普通人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知识所传达出来的生命保护意识。知识的进化是为保护生命,以提升生命质量为旨归。在此意义上,知识进化才具有意义的,否则,知识本身走入歧途。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讲,知识人比普通人缺乏对生命的真实体验,因为他长期处于知识的海洋之中,对生活所承载的生命保护没有更真实的体验。从知识的角度,知识进化与生命保护存在两方面的落差。一是知识受社会结构的影响,知识进化朝只维护社会少数人利益的方向前进。知识受社会结构影响是明显的,知识中最典型的代表科学知识,按马尔库塞的说法,已经意识形态化了。换句话说,在群己权界不清晰的情况下,知识很容易变成强势者侵害弱势者利益的工具。从这个角度,知识进化并一定提升生命质量。相反,它可能成为少数人奴役的工具。
另一方面,单一知识与生命保护的完整性存在落差。单一知识表现为知识向某一方面前进,而生命本身是完整的,它需要多方面的知识来维护。在某些方面有所专长,推进既有的认识,恰恰是知识的优势所在。然而,当知识在某一方面走得越远,它可能离生命的完整性也越远。一个生命需要吃穿住行包括精神方面的多种需求,这些需求本身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而知识则表现为对某一方面的认识。如果两者协调不好,知识会影响到生命表现。这就需要相应的生命教育不断将知识拉回到维护生命所需的根本目的上来。既要维护知识的专业性,又要维护知识服务于人的性质。否则,它可能在一条歧路上狂奔。
知识是深入的,生命则表层得多。知识的深入性,表现在它要脱离生命表象去挖掘更深层次的规律。例如:知识的实验研究,首先是建构理想模型,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而生命则是随时发生的,随时存在变化,人也不是生命在理想社会。知识越深入,离生命表征也越远。当然,这是对一般的知识研究而言的,对真正的知识研究而言,知识再深入,它也不能脱离生命生活本身。否则,那不叫知识。
知识追求确定性,生命体现很多的偶然性。从时空角度,知识追求随时空而不变的规律,或者能用确定的公式来表征变化的规律。相比较而言,生命则表现为偶然性。今天碰到好的事情,就高兴一些。碰到不好的事情,心情低落一些。对个人而言,身上发生的事情很多都是偶然的。
当前,高校在知识教育方面,可谓已很先进,特别是理工科的教育,紧追世界前沿。然而,相对来说,生命教育缺乏。一是没有生命教育课程。在个体价值日益被重视的今天,高校不开设相应的生命教育课程是难以令人置信的。二是人文教育薄弱。人文教育某种程度上与生命教育存在关联。在理工科学校,人文教育薄弱。综合性大学的理工科学生,接受正规人文教育的机会也相当少。这里,还要把生命教育和人文教育区别开来。生命教育是针对个体生命的,人文教育是文史哲方面的教育,两者尽管有关联,但存在不同。有些低劣的人文教育,完全背离生命教育。有相当部分高校理工科的人文老师缺乏真正的人文学科修炼。
高校生命教育缺失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还与追求知识的功利性有关。它加剧了知识的单一面相。整个社会处于功利状态,学生为实现具体目标而学习,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任何阻挡的力量,都可能成为学习知识所要排除的对象。然而,真正的知识永远要为生命让路,只有建立在尊重生命基础上的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在追求知识功利目的的过程中,不但追求知识的人在受挫后容易偏激,而且知识学习本身会走入歧途。知识成为伤害人的工具。从复旦投毒案可以看出,对药物知识的掌握成为杀人的工具。
高校学生也不是脱离社会的独立个体,他会通过种种与社会接触。在与社会接触过程中,他可能学到尊重生命、保护生命的知识。然而,对有些学生来说,社会并没提供好的教育。当然,这不只是家庭教育的问题。社会缺乏对人的尊重加剧了一些知识人在尊重生命上的心理失衡。他们在找工过程中,在购物过程中,在与同学接触过程中,或者在与老师接触过程中,如果体会到的都是对人的不尊重,自然,他促使他漠视生命。人的生命保护与人的尊严始终联系在一起。
可想而知,缺乏对生命尊重的知识教育会走入歧途,由此产生的知识也偏离了社会真正所需。知识创新表面是由问题引发的,但问题是如何产生的?实际上,科学家也好,一般的知识创新工作者也好,所面对的问题是不同的,即使问题相同,他所导致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在提出问题及解决问题过程中,只有导向一个有利于普遍实现人的价值的社会,这样的知识创新才真正是有价值的。反之,这样的知识创新只有工具价值,如果他最终偏离社会真正所需,这种工具价值很快会失去作用,传统的知识创新偏重于工具价值,表面看这种知识创新会导致现实的效果,但长远看,这种知识创造不可持续,也没有持久生命力。
转变高校缺乏生命教育的现状,急需高校推行生命教育课程。生命教育需一系列的教育改革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为此,首先。要转变教育价值观,改变“重智轻德”现象,在课程设置上,要加强人文教育,特别是对理工科生的人文教育。其次,要提高整体教育的质量,即使专业知识本身,也需要相关的历史发展课程来辅助,从中提炼出专业发展过程中的人文思想历程。最后,要营造和谐的高校教育环境。学生生活在高校中,研究之外的接触发生在高校内部。如果高校有一个和谐舒适的环境,那么有利于学生生命意识的培养。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的主审和林森浩都谈到一个共同的话题,即作为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却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主审法官说,“被告人林森浩作为一名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本应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且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更应是其天职。但林森浩仅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不满,为泄愤,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医学知识,蓄意向饮水机内投放剧毒化学品,故意杀死无辜的被害人,漠视他人生命。”而林森浩表示,他自己是一个学医的研究生,生命对他来说,应该是至高无上的,对生命应该存在敬畏,但他却缺乏这种责任感。
近年来,不只是林森浩一起高校发生的残害同学案,陆陆续续曝出多起类似事件。这不得不让人反思高校的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是美国学者杰·唐纳·化特士于1968年首次提出,此后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所谓生命教育,是指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人的价值、人的生命,理解生活的真正意义,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培养学生对终极信仰的追求,养成学生的关爱情怀,使他们学会过现代文明生活。简言之,生命教育的本质在于尊重生命以及生命的价值。因此,生命教育首先是珍惜生命的教育,包括引导学生认识生命,学会保护生命、尊重生命,更重要的是,体悟人生的意义,追求人生的理想,这是生命教育的最终目标。
人生活在社会中,会有各种遭遇,生命呈现不同的状态。有些人的生命状态表现得平稳,因为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比较平稳。有些人的生命状态表现得变动剧烈,因为他处于剧烈变动的社会环境之中。有些人的生命状态是昂扬向上的,因为他可能生活事业一帆风顺。有些人的生命状态是萎靡不振的,因为他生活事业上遭受较多挫折。有些人处于社会上层,生活工作环境较宽松。有些人处于社会下层,生活工作环境较逼仄。有些人在某些方面比较有特长,他在另一些方面可能表现出短板。有些人在某些事情上较宽容,他另一些事情上较在意。有些人是较感性的,有些人是较理性的。有些人在某些事情上较感性,在另一些事情上较理性。有些人在某些事情较理性,在另一些事情上较感性。有些人在某些时段,情绪较愉悦,在另一些时段,情绪较低落沮丧。
生命教育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维护生命表征的多样性来维护生命。社会发展以尊重生命为旨归,一方面,发展保护生命的自由度,另一方面,保护生命的完整性。如果社会不存在保护人生命质量的机制,社会发展是缺失的。一般来说,一个正常社会,其内部存在一定的机制来保护生命质量,但这种保护总是不全面有效的。有些人的生命得到极度保护,有些人的生命被漠视。有些人的生命在某些方面得到尊重,有些人的生命在某些方面被漠视。社会发展就在于使这种保护机制不断完善。
进行生命教育,在于使每一个个体,意识到生命的重要,从而在社会交往中做出尊重生命、保护生命的举动。个体在现实中的遭遇是多样的,每个人对生命的体验也存在不同。所谓意识到生命的重要,是在个体利益与别人的生命价值之间存在冲突时,会以保护生命价值为先。所有的社会交往以保护生命价值为基本前提。
按理说,知识人会比普通人更多地意识到生命的重要性,他比普通人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知识所传达出来的生命保护意识。知识的进化是为保护生命,以提升生命质量为旨归。在此意义上,知识进化才具有意义的,否则,知识本身走入歧途。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讲,知识人比普通人缺乏对生命的真实体验,因为他长期处于知识的海洋之中,对生活所承载的生命保护没有更真实的体验。从知识的角度,知识进化与生命保护存在两方面的落差。一是知识受社会结构的影响,知识进化朝只维护社会少数人利益的方向前进。知识受社会结构影响是明显的,知识中最典型的代表科学知识,按马尔库塞的说法,已经意识形态化了。换句话说,在群己权界不清晰的情况下,知识很容易变成强势者侵害弱势者利益的工具。从这个角度,知识进化并一定提升生命质量。相反,它可能成为少数人奴役的工具。
另一方面,单一知识与生命保护的完整性存在落差。单一知识表现为知识向某一方面前进,而生命本身是完整的,它需要多方面的知识来维护。在某些方面有所专长,推进既有的认识,恰恰是知识的优势所在。然而,当知识在某一方面走得越远,它可能离生命的完整性也越远。一个生命需要吃穿住行包括精神方面的多种需求,这些需求本身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而知识则表现为对某一方面的认识。如果两者协调不好,知识会影响到生命表现。这就需要相应的生命教育不断将知识拉回到维护生命所需的根本目的上来。既要维护知识的专业性,又要维护知识服务于人的性质。否则,它可能在一条歧路上狂奔。
知识是深入的,生命则表层得多。知识的深入性,表现在它要脱离生命表象去挖掘更深层次的规律。例如:知识的实验研究,首先是建构理想模型,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而生命则是随时发生的,随时存在变化,人也不是生命在理想社会。知识越深入,离生命表征也越远。当然,这是对一般的知识研究而言的,对真正的知识研究而言,知识再深入,它也不能脱离生命生活本身。否则,那不叫知识。
知识追求确定性,生命体现很多的偶然性。从时空角度,知识追求随时空而不变的规律,或者能用确定的公式来表征变化的规律。相比较而言,生命则表现为偶然性。今天碰到好的事情,就高兴一些。碰到不好的事情,心情低落一些。对个人而言,身上发生的事情很多都是偶然的。
当前,高校在知识教育方面,可谓已很先进,特别是理工科的教育,紧追世界前沿。然而,相对来说,生命教育缺乏。一是没有生命教育课程。在个体价值日益被重视的今天,高校不开设相应的生命教育课程是难以令人置信的。二是人文教育薄弱。人文教育某种程度上与生命教育存在关联。在理工科学校,人文教育薄弱。综合性大学的理工科学生,接受正规人文教育的机会也相当少。这里,还要把生命教育和人文教育区别开来。生命教育是针对个体生命的,人文教育是文史哲方面的教育,两者尽管有关联,但存在不同。有些低劣的人文教育,完全背离生命教育。有相当部分高校理工科的人文老师缺乏真正的人文学科修炼。
高校生命教育缺失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还与追求知识的功利性有关。它加剧了知识的单一面相。整个社会处于功利状态,学生为实现具体目标而学习,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任何阻挡的力量,都可能成为学习知识所要排除的对象。然而,真正的知识永远要为生命让路,只有建立在尊重生命基础上的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在追求知识功利目的的过程中,不但追求知识的人在受挫后容易偏激,而且知识学习本身会走入歧途。知识成为伤害人的工具。从复旦投毒案可以看出,对药物知识的掌握成为杀人的工具。
高校学生也不是脱离社会的独立个体,他会通过种种与社会接触。在与社会接触过程中,他可能学到尊重生命、保护生命的知识。然而,对有些学生来说,社会并没提供好的教育。当然,这不只是家庭教育的问题。社会缺乏对人的尊重加剧了一些知识人在尊重生命上的心理失衡。他们在找工过程中,在购物过程中,在与同学接触过程中,或者在与老师接触过程中,如果体会到的都是对人的不尊重,自然,他促使他漠视生命。人的生命保护与人的尊严始终联系在一起。
可想而知,缺乏对生命尊重的知识教育会走入歧途,由此产生的知识也偏离了社会真正所需。知识创新表面是由问题引发的,但问题是如何产生的?实际上,科学家也好,一般的知识创新工作者也好,所面对的问题是不同的,即使问题相同,他所导致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在提出问题及解决问题过程中,只有导向一个有利于普遍实现人的价值的社会,这样的知识创新才真正是有价值的。反之,这样的知识创新只有工具价值,如果他最终偏离社会真正所需,这种工具价值很快会失去作用,传统的知识创新偏重于工具价值,表面看这种知识创新会导致现实的效果,但长远看,这种知识创造不可持续,也没有持久生命力。
转变高校缺乏生命教育的现状,急需高校推行生命教育课程。生命教育需一系列的教育改革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为此,首先。要转变教育价值观,改变“重智轻德”现象,在课程设置上,要加强人文教育,特别是对理工科生的人文教育。其次,要提高整体教育的质量,即使专业知识本身,也需要相关的历史发展课程来辅助,从中提炼出专业发展过程中的人文思想历程。最后,要营造和谐的高校教育环境。学生生活在高校中,研究之外的接触发生在高校内部。如果高校有一个和谐舒适的环境,那么有利于学生生命意识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