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四问中国食品安全标准
最近一两年,一批知名食品生产企业纷纷卷入食品安全危机漩涡,就连一向美誉度很高的肯德基、亨氏辣椒酱、立顿红茶、卡夫乐之三明治饼干等抢滩中国市场的洋食品也卷入其中,这不得不令人反思:我们还能吃什么?
一问:谁来帮助消费者
鉴别“绿色食品”
记者在一些蔬菜市场和超市看到,标示着“绿色食品”的苹果、茄子、西红柿、韭菜等农产品越来越多,价格一般是普通蔬菜、果品的2倍左右。现在媒体有关食品安全的曝光越来越多,可消费者怎么能辨别哪把韭菜是绿色食品?这一现象显示我国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的脱节问题。而在国外,比如,美国和英国定期对流通领域的所有食品商家进行抽查,能随时责令按标准整改,严格按法规处罚。为此,一些专家认为我国急需一部能打通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
二问:已有标准
为何屡遭“执行难”
据农业部有关专家介绍,我国食品相关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四级构成。目前我国已制订了包括各类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在内的众多标准。但暴露的案例来看,不少标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有关部委权威人士分析认为,标准“执行难”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是标准分散交叉,缺乏协调机制。有关专家警告说,多头监管,实际上造成了“谁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现了一些监管的“真空地带”,出了问题后,又互相推诿,或默不作声,这种局面必须尽快通过体制创新得到扭转。
三问:标准监管部门
为何频频“缺位”
记者最近在一些高校采访,不少人提出质疑:像苏丹红事件,为什么直到欧盟市场禁入含苏丹红食品一年半后,运用欧盟标准进行检测才引起我国有关部门重视?十多年前就禁用的“苏丹红”,不法奸商们却一直大肆在用,我们的众多监管部门此前都在忙什么?事实上,苏丹红事件比较集中地暴露了“监管缺位”问题。一些消费者说,对于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一次次“手下留情”,甚至进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像去年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正是因为生产、经销等管理部门监管失职,才会造出那么多“大头娃娃”,某种程度上说,这无异于谋财害命。
四问:我们离国际标准还有多远
立顿红茶涉嫌“氟化物超标”事件引人注目,农业部有关专家出面替立顿红茶“正名”,结果饱受质疑。某种程度上说,这一事件彰显国内行业标准门槛过低,从而引发国人对食品安全评价标准的高度关注。
有关专家坦言,我国早已加入WTO,国内一些食品标准明显老化,必须尽快与发达国家接轨,否则将处境尴尬。受各方面的压力影响,去年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等九部门终于出台食品国家标准的修订计划,开始对现有食品行业的国家标准体系进行调整,但差距依然明显。
食品安全监管
何时不再有“模糊地带”
近一两年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让媒体一年到头声讨不止。我们的食品监管体系的作用发挥到哪里了?食品安全监管何时不再有“模糊地带”?
“有的事情没人管,
有的事情大家都掺和”
食品产业链很长。从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再到销售,到餐饮,相关的管理部门涉及农业、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等众多部门。长期以来,“五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杀猪的”“有的事情没人管,有的事情大家都掺和”,食品监管体系的混乱有目共睹。
据报载,山东某地现有20多家乳制品与含乳饮料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有关人士证实其中真正符合乳制品生产条件的只有6家。这位人士回答记者疑问称,这些企业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他们的存在符合法律程序。同时,有一些企业仿照著名乳品企业的商标生产根本没有牛奶成分的“人造牛奶”,质检部门表示只能处罚无权取缔,这属于工商部门管理的范围,而工商部门却说,市场流通领域才归工商局管理,生产领域归质检局管辖。
“食品安全归根结底是质量问题”
有业内人士表示,食品安全归根结底是质量问题,质量不过关才会引发安全问题。一位专家感叹:“很多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是由专门的部门来做的,由那些既熟悉生产、具有技术优势,又可以组织起各方面的专家并能够及时与国际接轨的部门抓食品安全,才能改变当前混乱状态。”
何时能有张安全的餐桌?
国家对食品监管体系混乱的情况高度重视,并根据我国实情,借鉴发达国家管理经验,逐步调整部门职能分工。
2004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按照分段监管,一个环节有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决定食品的原料种植养殖环节由农业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由质检部门负责,将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另外餐饮、食堂这些公共的食品环境卫生由卫生部门负责,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有实施综合协调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有关部门为此牵头组织卫生部、工商总局、农业部、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质检总局。“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关负责人表示。
虽然有了各种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但长期的混乱状况不可能一下子改变。我们期待着食品监管“模糊地带”能够早日被明确,使广大消费者能真正放心消费。
六大顽疾危及
百姓食品安全
从有毒奶粉到有毒泡菜,从苏丹红一号到立顿红茶,近年来百姓遭遇的食品安全事件已经难以列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近日的监测结果,水果、大米、婴幼儿配方乳粉、水产品、饮料、蔬菜、鲜肉、发酵性豆制品、膨化食品、葡萄酒等10种关乎百姓日常生活的食品,不合格率已经接近10%。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说,以下六大顽疾正在危及我国百姓的食品安全。
———包装类食品标签不规范。有的食品标志不清、不齐,有的包装外观比较粗糙,有的食品标志上配料表标注不全,还有一些食品没有标注食品名称、厂名、厂址,没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不少食品添加了防腐剂,但在标志中没有注明。
———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规定。发酵性豆制品违规添加防腐剂苯甲酸的情况较多,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防止产品变质,延长产品的变质期,不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导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些食品的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监测中发现少数奶粉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掺入大量的代用品,经过极为简单的加工、调味、膨化等工艺过程配制而成,有些甚至根本没有牛奶成分,蛋白质含量严重不足,低于3%,实质上已不是奶粉,危害极大。
———一些食品的卫生指标不合格。在监测的膨化食品中,有8组商品菌落总数不合格,3组商品大肠菌群不合格,严重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健康。
———水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比较严重。监测发现,水产品的问题集中在挥发性盐基氮和重金属超标。
———注水肉现象依然存在。本次对鲜肉的监测发现,29组不合格样品水分含量均超标,从监测情况看,鲜肉注水肉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有些样品水分含量达到80%以上。
食品安全监管
需要三个“杀手锏”
法律法规
“食品从生产到消费、从农田到餐桌,构成了一个相当复杂的链条。政府的监管行为必须保证其中任何环节都不会出现安全隐患。”我们迫切需要一部食品安全法。
标准体系
最近,国内许多省份接连查出含有致癌色素“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令人震惊的是,早在1995年欧盟食品法就已经禁止在食品中使用“苏丹红一号”,但国内直到今天才意识到这一点。
检测设备
“在集贸市场上,检测一例蔬菜的农药残留情况,通常需要半个小时。商贩等着卖菜,顾客等着买菜,都着急得很。像米粉这类速食品,也没法做到即时检验。”
最近一两年,一批知名食品生产企业纷纷卷入食品安全危机漩涡,就连一向美誉度很高的肯德基、亨氏辣椒酱、立顿红茶、卡夫乐之三明治饼干等抢滩中国市场的洋食品也卷入其中,这不得不令人反思:我们还能吃什么?
一问:谁来帮助消费者
鉴别“绿色食品”
记者在一些蔬菜市场和超市看到,标示着“绿色食品”的苹果、茄子、西红柿、韭菜等农产品越来越多,价格一般是普通蔬菜、果品的2倍左右。现在媒体有关食品安全的曝光越来越多,可消费者怎么能辨别哪把韭菜是绿色食品?这一现象显示我国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的脱节问题。而在国外,比如,美国和英国定期对流通领域的所有食品商家进行抽查,能随时责令按标准整改,严格按法规处罚。为此,一些专家认为我国急需一部能打通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
二问:已有标准
为何屡遭“执行难”
据农业部有关专家介绍,我国食品相关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四级构成。目前我国已制订了包括各类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在内的众多标准。但暴露的案例来看,不少标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有关部委权威人士分析认为,标准“执行难”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是标准分散交叉,缺乏协调机制。有关专家警告说,多头监管,实际上造成了“谁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现了一些监管的“真空地带”,出了问题后,又互相推诿,或默不作声,这种局面必须尽快通过体制创新得到扭转。
三问:标准监管部门
为何频频“缺位”
记者最近在一些高校采访,不少人提出质疑:像苏丹红事件,为什么直到欧盟市场禁入含苏丹红食品一年半后,运用欧盟标准进行检测才引起我国有关部门重视?十多年前就禁用的“苏丹红”,不法奸商们却一直大肆在用,我们的众多监管部门此前都在忙什么?事实上,苏丹红事件比较集中地暴露了“监管缺位”问题。一些消费者说,对于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一次次“手下留情”,甚至进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像去年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正是因为生产、经销等管理部门监管失职,才会造出那么多“大头娃娃”,某种程度上说,这无异于谋财害命。
四问:我们离国际标准还有多远
立顿红茶涉嫌“氟化物超标”事件引人注目,农业部有关专家出面替立顿红茶“正名”,结果饱受质疑。某种程度上说,这一事件彰显国内行业标准门槛过低,从而引发国人对食品安全评价标准的高度关注。
有关专家坦言,我国早已加入WTO,国内一些食品标准明显老化,必须尽快与发达国家接轨,否则将处境尴尬。受各方面的压力影响,去年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等九部门终于出台食品国家标准的修订计划,开始对现有食品行业的国家标准体系进行调整,但差距依然明显。
食品安全监管
何时不再有“模糊地带”
近一两年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让媒体一年到头声讨不止。我们的食品监管体系的作用发挥到哪里了?食品安全监管何时不再有“模糊地带”?
“有的事情没人管,
有的事情大家都掺和”
食品产业链很长。从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再到销售,到餐饮,相关的管理部门涉及农业、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等众多部门。长期以来,“五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杀猪的”“有的事情没人管,有的事情大家都掺和”,食品监管体系的混乱有目共睹。
据报载,山东某地现有20多家乳制品与含乳饮料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有关人士证实其中真正符合乳制品生产条件的只有6家。这位人士回答记者疑问称,这些企业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他们的存在符合法律程序。同时,有一些企业仿照著名乳品企业的商标生产根本没有牛奶成分的“人造牛奶”,质检部门表示只能处罚无权取缔,这属于工商部门管理的范围,而工商部门却说,市场流通领域才归工商局管理,生产领域归质检局管辖。
“食品安全归根结底是质量问题”
有业内人士表示,食品安全归根结底是质量问题,质量不过关才会引发安全问题。一位专家感叹:“很多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是由专门的部门来做的,由那些既熟悉生产、具有技术优势,又可以组织起各方面的专家并能够及时与国际接轨的部门抓食品安全,才能改变当前混乱状态。”
何时能有张安全的餐桌?
国家对食品监管体系混乱的情况高度重视,并根据我国实情,借鉴发达国家管理经验,逐步调整部门职能分工。
2004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按照分段监管,一个环节有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决定食品的原料种植养殖环节由农业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由质检部门负责,将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负责。另外餐饮、食堂这些公共的食品环境卫生由卫生部门负责,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有实施综合协调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有关部门为此牵头组织卫生部、工商总局、农业部、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质检总局。“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关负责人表示。
虽然有了各种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但长期的混乱状况不可能一下子改变。我们期待着食品监管“模糊地带”能够早日被明确,使广大消费者能真正放心消费。
六大顽疾危及
百姓食品安全
从有毒奶粉到有毒泡菜,从苏丹红一号到立顿红茶,近年来百姓遭遇的食品安全事件已经难以列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近日的监测结果,水果、大米、婴幼儿配方乳粉、水产品、饮料、蔬菜、鲜肉、发酵性豆制品、膨化食品、葡萄酒等10种关乎百姓日常生活的食品,不合格率已经接近10%。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说,以下六大顽疾正在危及我国百姓的食品安全。
———包装类食品标签不规范。有的食品标志不清、不齐,有的包装外观比较粗糙,有的食品标志上配料表标注不全,还有一些食品没有标注食品名称、厂名、厂址,没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不少食品添加了防腐剂,但在标志中没有注明。
———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规定。发酵性豆制品违规添加防腐剂苯甲酸的情况较多,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防止产品变质,延长产品的变质期,不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导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些食品的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监测中发现少数奶粉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掺入大量的代用品,经过极为简单的加工、调味、膨化等工艺过程配制而成,有些甚至根本没有牛奶成分,蛋白质含量严重不足,低于3%,实质上已不是奶粉,危害极大。
———一些食品的卫生指标不合格。在监测的膨化食品中,有8组商品菌落总数不合格,3组商品大肠菌群不合格,严重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健康。
———水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比较严重。监测发现,水产品的问题集中在挥发性盐基氮和重金属超标。
———注水肉现象依然存在。本次对鲜肉的监测发现,29组不合格样品水分含量均超标,从监测情况看,鲜肉注水肉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有些样品水分含量达到80%以上。
食品安全监管
需要三个“杀手锏”
法律法规
“食品从生产到消费、从农田到餐桌,构成了一个相当复杂的链条。政府的监管行为必须保证其中任何环节都不会出现安全隐患。”我们迫切需要一部食品安全法。
标准体系
最近,国内许多省份接连查出含有致癌色素“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令人震惊的是,早在1995年欧盟食品法就已经禁止在食品中使用“苏丹红一号”,但国内直到今天才意识到这一点。
检测设备
“在集贸市场上,检测一例蔬菜的农药残留情况,通常需要半个小时。商贩等着卖菜,顾客等着买菜,都着急得很。像米粉这类速食品,也没法做到即时检验。”